車禍悲劇發生前…
關於保險應提撥經費在「肇事預防」的建議 現在幾乎大家都知道「汽機車強制險」,但那還是「悲劇發生」之後的事… 是否在不增加預算、不增加保險支出,又可創造「交通安全、交通順暢」? 如果定期定額的保險費用,可能會有龐大的金費,但這些經費不應只是等到「車禍發生」再作為「賠償」,而是應提出相當的比例,作為「肇事預防」,不但可以減少車禍的理賠金,又可讓當事人不受任何損傷! 「強制險」 →駕駛人每年應繳,車禍時獲得理賠 ( 人傷亡等無法彌補的傷痛、斷失經濟支柱、造成破碎家庭、車損壞、空耗時間在訴訟、談判、療傷等無謂的事情上 … 未來當事人還是會一直發生車禍,因為「根本的問題沒有獲得解決」 ) PS :所謂造成車禍的根本,包括駕駛的錯誤或不良習慣、一般對於交通的錯誤認知 ( 如如紅燈不能又轉、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機車任意行駛快車道 ) 「肇事預防」 →強制「肇事預防」要點: 經費的來源:由保險、強制險等基金支出 基金的運用:「安全駕駛、定期保養與檢查、安全順暢的交通設施、交通管理與控制、行為人教育與文化、相關系統建置與更新維護、修改相關法令、舉辦相關活動、獎勵措施」 產生的效益:根本的問題獲得解決、人車平安、減少保險理賠支出、減少破碎家庭。 1. 安全駕駛 ( 車輛操控在駕駛人,如果駕駛有「正確的駕駛觀念」與「安全駕駛的行為」,就能夠確保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 2. 定期定時檢查與檢驗 ( 強制汽機車至修護廠檢驗,以確保車體本身的安全 ) 3. 建立「交通溝通語言」:人是以「說話、文字」作為主要溝通的媒介,那麼汽機車相互溝通就要靠「燈光」「喇叭」作為溝通的工具! ( 因為平常駕駛的時候,很難用語言或文字溝通 ) 4. 參考國外成功的經驗! 5. 建立道路「溝通文字看板」,如 LED 即使文字跑馬燈 ( 弭補一些新的標誌或設施,可能無法讓駕駛人了解其用意,導致不理會該指示或功能 ) 6. 落實道路與相關交通設施之「安全」設計。 2007/9/18 車禍自助部落格 陳站長 http://bloguide.ettoday.com/p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