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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醫生:車輛事故「放三角標誌」來不及,應全面檢討改善「事故警示」,以防二次事故發生

新聞事件省思: 揮手示警畫面曝光!雪隧車禍1死 故障車駕駛:來不及放三角錐就被撞 陳站長:從以上新聞畫面可看出,故障車駕駛揮手示意,但效果不佳,無法有效提醒駛來車輛,導致二次事故發生。 如果該事故車能在後方立即啟動「車後警示LED」(不只是一般小型的車後閃燈,而是可考慮所有車輛應加裝或隨車攜帶使用,能夠達到「警示效果」的警示燈、警示架、警示裝置…..或身穿LED警示背心),以達警示效果。 交通改革,別再用「傳統思維」(例如:在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因為發生事故後,駕駛人恐無法立即防止二次車禍發生(特別是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隧道、夜間等路段),若要依規定「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恐來不及,並且「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若不夠顯眼、將無法達到「警示效果」,反而在「豎立車輛故障標誌」的過程中發生二次事故。 強烈建議,針對車輛發生事故不能行駛時,重新建立「緊急應變措施」,包含故障車輛駕駛人、往來車輛駕駛人、特定路段設施、緊急通報機制、車輛「警示標識」(更改傳統三角標誌的規定,必須能達到至少一百公尺以上之警示效果,其「警示裝置」,可以加裝在「車頂、車側、車後、移動式」,以及人員身穿之警示閃光背心)。 政府設計「警示系統」,例如在特定路段可運用「路燈+警示閃爍」、「LED字幕」~(即每隔一段距離,就安裝一支於原有路燈或周邊設施,不但不影響原路燈使用,且不會增加太多經費,又能達到「明顯警示效果」)。 建置「路燈+警示」系統 ,以緊急告知行經該路段駕駛人注意: 1.將「路燈警示」安裝於現有路燈,並能夠發揮「閃爍警示」功能(包含日夜間等情況下,均能達到一定的警示效果)、能夠連線控制啟動與關閉。 2.建立「路燈警示」規則,讓相關人員依規則操作、使用與管理。 3.「前方緊急事故」通報系統,其運作概念參考: (1)事故發生、事故車之駕駛人或其他行經之人員通報與確認(在哪個路段與位置) (2)啟動「路燈警示」+「通報系統」+「交通APP」(能更有效提供「預警通報」,讓駕駛人第一時間在準備行經該路段前,就已獲得通報,並可提前改道或減速通過) (3)行經車輛收到「前方事故」通報,依規定減速通過(建立配套,同時教育大眾如何辨識、配合) (4)特別注意,狀況加以分級,根據不同級別,採取特定處置,以免「誤報或濫用」,徒增困擾或造成不良影響 PS.當道路發生「狀況/事故」(不論天災...

交通醫生:「行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識+公車站違停+騎樓難行」為「典型交通亂象」,應設法改善!

新聞影片: 走路邊遭公車撞 男控騎樓被封被迫走馬路 新聞影片: 走路遭公車擦撞PO文抱怨 網吐槽:自己滑手機不看路 PS.新聞報導事發地點參考~ Google街景圖 陳站長:政府若未提供人民「安全的走道」、未落實改善人民「法治觀念」與「遵守法律」,那政府本身(相關人員)就應加以導正,否則一個不完善的規劃與交通管理、未能彙整並加以改善的交通,卻掌權交通事務,恐怕只會讓交通環境「不夠安全」,要人民如何遵守與信任?(當然,有許多交通事務,權責分離,讓執行者只能被動在有限的權責下,難以施展公權力,以致問題永遠難以根除改善。) 這是典型的「各自為政」(只管自己、不顧其他),進而衍生的交通亂象。因此若要改善交通,不能只是各單位處理,而是「整合處理」,否則看似「已處理」,實際上卻「問題不斷」。   按以上影片報導情況,行人、公車駕駛、店家、政府均有一定的責任: 1.雖為私人土地,但大部分都會保留足夠寬度與安全的「走道(公共空間)」,以確保公眾往來權益與安全。 2.政府應以「保障公眾權益」為優先,而非讓過去因制定法規或管理缺失最終導致的問題,變成難以整合與改善的難題。 3.民眾,缺乏交通素養、缺乏交通安全意識,在馬路上遇到障礙,也應依規定注意…(該處不僅是馬路,更是公車停靠站,依法行人應注意;但車輛若在馬路看到行人,也應依規定注意並採取停讓或閃避措施~PS.有關行人之規定似有疏漏,應制定行人注意並禮讓車道上之車輛、行人在馬路與行人穿越道時禁止使用手機或分心等規定)。 4.汽機車違規停車,依規定在公車停靠站十公尺內禁止停車,以免妨礙公車停靠並影響乘客上下車安全。 5.公車駕駛疏忽,停靠站時未注意行人。(但眾多公車站常被佔用,不去改善卻要求公車司機遵守規範,出事後政府與業者卻沒人負責,全由司機自己負責,這就是為什麼全台眾多公車駕駛缺工、離職,因為賺的薪水被扣與被罰到所剩無幾,甚至出一次車禍,恐怕百萬都不夠賠,這還不包括因為壓力、不敢喝水上廁所等因素導致的健康危害。) 6.「公車站設置」應通盤檢討,有許多公車站設置不當,導致車輛違停佔據、乘客上下車沒安全空間、往來車輛動線受阻。 PS.就本件來看,若旁邊私人空間無法提供行人安全行走空間,且旁邊常有臨停車輛,該處就不應設置「公車停靠站」,且公車停靠區,應考慮改畫「紅線」,以免許多駕駛人誤以為「黃線」可臨停。(特殊劃設「紅線」除公車外...

新聞事件省思:關於「屏科大」校內交通事故與改善建議

新聞報導: 一年級男大生校園自撞身亡 屏科大說話了 新聞部分內容:校園騎乘機車時自撞身亡,死前更不斷懺悔自己「不應該騎那麼快」、「我會不會就這樣死掉了」….. 校方持續、積極教育跟宣導交通安全,在學生始業式時就會安排接受交通安全相關講習,發生這次事故,校方會再研議會同專家完善檢視校園交通安全,強化措施….. 新聞報導: 減速丘害摔?屏科大死亡車禍 學生質疑設置不當 屏科大校園佔地達297公頃,汽機車數量9千多輛,近8成學生在校園內都以機車代步,車輛進出頻繁,車禍不斷,去年3個月,校園車禍達到104件,這讓學生po網怒轟,每年走一個,去年意外沒有,甚至引發校園內該不該汽機車分道的爭議…..     大學校園車禍與違規頻傳,政府該如何協助校方改善交通安全! 陳站長提出交通安全改善建議: 1.權責延伸: 只要是車輛(開放)行駛的地方,均應納入「交通法規」管理範圍,以確保交通秩序及安全的延伸。 2.專責建立: 非「交通安全」等專業,不應單純交付該區域或單位負責,關鍵必須授予「專業」及「權責」,並確保能夠「落實」。 如果校方不具交通設施與管理上的專業、不能掌握權力去要求或管理師生在校內的交通,就必須由交通單位安排並管理交通相關部分,以確保其交通順暢及安全。(包含交通規劃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安全、是否在發生幾件事故或缺失後立即檢討?而不是發生上百件,還遲鈍無作為,顯見交通管理單位權責不清、專業不足、無法及時預防並改善,同時可預期,此新聞過後,將來還是會在不斷發生類似問題…) 3.落實改善: 落實改善學校交通各層面,不只是「交通環境」與「交通設施」,還包含「交通管理組織」、及「學校交通行為人」(學校內外的人士)。在學校上下學的特定路段與路口,應加強監控與人員管理,並設法降低交通障礙(如視線遮蔽)、改善「交通安全」等問題。(其中,不只是改善交通設施、在地面上標示速限、增加監控與速限照相、納入交通法規之規範、增列校內車輛速限與管理規則、由交警與交通單位協助學校交通導入正軌)。 PS.另外有必要加強「交通管理組織」,讓交通管理落實到各班,或針對特定對象加強管理(例如:交通法規常識薄弱、缺乏交通素養、經常違規、不聽勸告者,應納入「交通進修班」,同時提供與協助其改善相關觀念與行為,不能只是口頭告誡,而是必須包含實質「交通管理權責」,才能讓學校或交通權責單位,落實改善交通。否...

陳站長:還路於民、行人地獄如何改善?具體措施建議?

新聞事件省思>女兒遭撞亡! 余爸爸哽咽:只要安全回家路 陳站長:感謝 余爸爸願意出來,為「還路於民」說真話,也希望政府與各界,能夠摒棄政治成見,共同致力於「交通安全」改革,讓車禍不再發生。 台灣對於「行人安全」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除了大家媒體常見的建議(如:人行道退縮、行人專用時相、車輛行經路口慢看停….),個人強烈建議,將所有資訊加以彙整,再提出更完善的「落實方案」,否則「過多的訊息」,只會讓問題變得「雜亂無章」,難以理性分工與執行,最後只會繼續「重複跳針」,相關單位卻依然「沒有什麼進展」…..   陳站長對於「交通安全改善」幾項具體措施: 1.具體行動: 成立「全民交通」聯盟(並將經費撥給這些團體,但必須具體可行、有重大影響改善的交通項目上),然後讓組織分工並落實執行。(也許更需要整合資源與運用的組織,讓相關資源與問題,能夠避免重複浪費、並確實有效將經費或資源運用…..)而不是在等政府慢慢改…. 2.設置網站: 將交通相關資訊彙整後,發布到官網(網路平台),讓資訊更透明、更深入、更客觀(而不是非專業或特定人士操控資訊、帶風向….) 3.推展運動: 爭取相關預算,確實落實「交通安全」改革,而非發包給特定單位,卻不見具體成效。 4.交通智庫: 真正讓有才有能的人、實務經驗,能夠確實彙整,並作為各項交通安全推展根本,同時深化與廣泛運用,也就是將「智庫」以更有效的方式來推展,包含:戲劇、藝術、遊戲、教育、比賽、程式(APP)、教材、海報等。 5.積極獎懲: 不再等違規或事故發生才去懲罰,而是在未發生前,就找出相關行為的原因,以及相關影響因素,然後針對「典型案例」作為改革重點,再導入「交通行為改善科學」,採用更有效的「改善」機制(而不是採用傳統違規處罰),讓「錯誤的交通行為」能夠真正獲得改善(根據研究:有時懲罰會造成「負面行為」加強作用,不利於「正向改善」,因此別單純的以為「重罰」能改善「違規」,要符合行為科學,將上適當的配套、科技、獎罰機制、輔導,才能期待「真正的改善」。) 6.工具運用: 所謂工具是指「手機APP」等,意思是將「改善交通」,分別設計各種功能的APP,包含:完整的交通訊息、語音導航、更智能的路線導航、更完善的停車導航、各路段與路口的規範(不能靠駕駛人目視標示,而是用語音智能提醒,特定交通規範與路況)。甚至可以設計「行車教練」,結合智能交通...

不專業的「交通指揮」,反而讓交通更混亂

某日搭公車,行經高雄美術館附近,剛好綠燈公車準備右轉,但被「交通指揮人員」(應是家長擔任的志工)攔阻,以便讓學生通過……但整整攔了一個號誌燈,公車也等於被拖延了一個路口的時間,然而當時,學生稀稀落落,根本「沒有專業可言」~ 行人要路權,這沒有問題,但汽機車也都享有平等的路權,關鍵是「交通素養」有沒有跟著提升,因為許多人,只想爭「路權」,卻不懂什麼是路權,當然也就不知怎麼去遵守、怎麼去爭取,導致「交通亂象」。 在交通規則裡面,「交通指揮優先」,甚至權限比「交通號誌」更高,因此必須具備「專業」,才能確保交通安全與順暢~ 「指揮人員」,有許多是「志工」或「保全」擔任,在馬路上負責維護「交通秩序」,然而擔任「交通指揮」不能光有熱心,更重要的是「專業」,而且必須通過「審核」及持續「督導」,確保其服務能夠「專業」,才能保證其他用路人的交通安全與順暢。 對於「學校」(包含幼兒園等),應強制安排「交通指揮人員」(不論是政府或當地或該校人員),皆須受過政府安排培訓與審核,然後給予相關支持補助。 另外,「學校」並非「交通專業」,因此主要由政府相關單位規劃主導,再由當地或學校機關配合,其中對於「學校交通安全」的配合事項,除了「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應同時針對「家長交通安全」進行相關配套之規範與輔導,避免讓「學生家長」成為「交通亂源」。 針對「交通安全」,不僅只有「交通安全教育」,還要規劃「學校交通規範」,參考如下: 1.學生行進間,避免使用手機、嬉鬧;而必須注意行走之安全。 2.過馬路時,除遵守交通號誌(紅綠燈),留下充裕安全的過馬路時間(例如:一般路口至少要10秒時,當號誌燈不足10秒,就避免搶著過斑馬線,寧可多等下一個綠燈) 3.行經路口時,應先確保周遭車輛等狀況,避免用衝的(即使走斑馬線,也應避免,因為突然的行為,可能讓其他駕駛人來不及反應)。 4.行人過馬路,建議採取「群組」(一群人一起過),避免三三兩兩,若過於分散,將佔據整個斑馬線,嚴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現代人,尤其時間安排緊湊,對某些人時間寬裕,但對某些人分秒必爭,因此不能「只顧行人權益」,而不顧其他車輛同樣享有的路權)。 5.汽機車行近路口,必須「減速通過」,因為路口狀況多,同時減速通過,能讓其他人車有充裕時間反應,降低事故機率與損害程度。 6.交通指揮人員,應先由交通專責單位「規劃幾種交通指揮模式」,讓學生、家長、往來車輛...

明知大車有「視野死角」~竟放任於尖峰時段或人車擁擠路段行駛(等同間接謀害他人)

  新聞影片~恐怖內輪差! 女子騎單車連人帶車捲水泥車下   新聞影片~怎躲?水泥車「跨線突切車道」輾過女騎士頭害命 網怒:自己製造的死角   陳站長: 明知大車有「視野死角」(易肇事),為何還放任大車在擁擠時段與路段行駛,成為馬路不定時炸彈~ # 視野死角 宣導,必須再加上「# 充裕反應時間 」才能避免車禍 (即使知道大車有視野死角,但並非每個人都能立即反應,除非大車能夠更緩慢行駛,讓周邊的車輛有更充裕的反應時間才行,因此錯誤的歸咎「受害人察覺反應差」,不如深思反省,為何仍持續發生類似事故~) #避免禁止大車視野死角,大車應「 禁止尖峰時段 」或「 禁止人車擁擠路段 」行駛 若要讓大車於車多擁擠路段或時段行駛,應先確保大車能夠在安全行駛的情況下(包含:避免危害他車、有足夠視野輔助設施、駕駛具備大車安全駕駛資格等….),否則將危害往來人車安全~ #大車應於人車擁擠時,再減緩車速(以讓周邊人車有更充裕反應時間)  另外,大部分大車視野死角的事故多在「轉彎處」,顯然必須要求大家駕駛,在轉彎處應減速、停等,同時緩慢移動(以提供周邊車輛有足夠反應時間及避讓,因為即使知道「大車危險」,但並不是發現大車就能立即反應~)。 或者,若要開放大車(有視野死角的車輛),至少應在其路段時段,增加人員指揮,以避免大車因視野死角導致事故發生~ #明知大車近危險駕駛(盲駛),卻不積極要求「安全駕駛」與改善(反而以「視野死角」一言避之的卸責態度)  與其要求其他人車「避讓大車」,不如直接要求大車改善,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能即時反應突發狀況(尤其大車從後方急速駛來),因此政府應由專業與專責人員(絕不該找缺乏「安全駕駛」經驗與能力的人)來規劃與管理大車問題。 積極改善「大車盲駛」,以及「近乎危險駕駛行為」(而不是以「視野死角」作為規避責任方式,一再忽略大車平常駕駛惡習、以及所屬業者不合理的駕駛要求,包含不當頻繁的...

新聞事件省思>特殊交通設置,易造成誤判的交通陷阱~行人疑誤判闖紅燈~遭撞再遭輾慘死

  新聞>女走斑馬線遭撞倒地 又遭二度衝撞送醫不治 (東森新聞)  (新聞影片2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4xzJpUOEvc 東森新聞>6號晚間10點多,桃園盧竹區發生一起驚悚車禍,一名劉姓女子在過斑馬線時,遭到一輛轎車高速衝撞,沒想到後面的車沒注意到已經發生車禍,竟然又對著女子二度追撞,導致劉姓女子送醫不治。 令人遺憾,原本可以避免,或在發生第一次撞擊時,及時制止….但一切都來不及了….. 許多交通設施「特殊」,加上民眾「舊認知」(以為路口左邊紅燈,直行就是綠燈)導致疏忽「特殊號誌」而發生憾事~ 平常我們可以從網路 即時監視器 來觀察各路口實際交通與違規情況~尤其是這些「特殊號誌時相」的路口(也就是直行紅燈,不代表橫向就是綠燈,有時是車輛全紅,行人綠燈…)~ PS.即使對交通設施比別人熟悉的我,仍會因為專注其他事,而忽略特殊綠口「綠燈早開」(也就是,橫向轉紅燈時,並不代表直向行人是綠燈….) 類似特殊號誌路口:高雄醫學院十全與自由路口、南區電信總局七賢與林森路口、漢神百貨新田與成功路口假日時、文衡與五福路口、美術館路與美術東二路口….偶爾可以看到行人違規闖紅燈,所以有必要「再加強配套警示措施」,以防不熟路況或採取「舊認知」,將導致違規與事故發生。 人透過感官,意識到周遭環境狀況,然後依狀況,採取反應。(而不會一直處在緊繃狀態去注意)  所以,當行人錯誤意識(以為是綠燈),便會採取「走入路口」的動作(因為錯誤意識,跟著錯誤反應), 加上其他車輛未減速並注意(通常路口狀況多,這就是為什麼政府一直宣導「慢、看、停」的原因), 再加上旁邊民眾(旁觀者清,卻沒有立即阻止,因為當今社會太多「勸導他人反遭殃」,所以遇到違規情況,只能睜一...

大車視野死角終獲改善?「強制加裝+訓練+落實運用」才能讓「大車視野輔助系統」發揮效用

 立委國會質詢(影片): 大車視野輔助系統安裝率已達99.6%,為何事故仍頻傳?|國會質詢|林俊憲 相關影片: 大型車輛需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盧秀燕提案加重罰則 新聞報導: 驚!大車裝視野輔助系統 統計車禍竟不減反增 (不是裝了就算了,更重要的是操作與系統是否確實能「輔助駕駛視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eRpEenwSGs 新聞報導: 強制大型車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受害者家屬淚崩:請立院盡速通過 新聞報導: 大型車輛轉彎視野死角危險 沈智慧籲防範道路交通悲劇 新聞報導: 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上路 加強實作訓練 (有裝硬體,還得加強駕駛使用該系統訓練) 新聞報導: 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公路總局宣導影片) 新聞報導: 明年元旦 大型車需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20191023) 新聞報導: 蘇貞昌砸4.4億補助推"視野輔助"系統 讓駕駛留意車況預防死角意外 新聞報導: 政院通過 補助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新聞報導: 【十點不一樣】"視野輔助"能減少死角!? 新調查:九成大車駕駛認同 新聞報導: 行車視野輔助器 屏縣大車近100%安裝 新聞報導: 近8成駕駛不會用 大車視野輔助系統 白裝了? 新聞報導: 明年起 大車沒裝視野輔助系統禁上路 新聞報導: 大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明年沒裝最重可吊照 新聞報導: 大車裝視野輔助 駕駛:還需盲點偵測 新聞報導: 大型車加裝視野輔助 高市車禍件數降低 新聞報導: 大車內輪差、視野死角常釀傷亡車禍 交警:善用視野輔助系統 新聞報導: 再半小時就禁行 ...

新聞事件省思~行人走在斑馬線被逼,竟還得「自負舉證」

 新聞報導:路口監視器,竟然不能當舉報證據!新竹竹北一名鄭小姐,去年底晚上過斑馬線時,遇到一輛轎車要左轉,完全沒有禮讓,硬是鑽過面前,而且距離超級近,嚇得她前往警局檢舉,也說路口有監視器,不過卻被告知不能用來舉發車輛違規,她只能自行用手機錄影的方式,或看是否有車輛有行車紀錄器能提供,讓她認為行人安全深深受到威脅。 陳站長:看了報導覺得警方真的「不可思議」,政府一再宣導,甚至花大錢將斑馬線從路口退縮,加上不久前在高雄有行人走斑馬線被酒駕撞死….我們地方的警察竟然還這麼「無感」,甚至連受訪時,還是「一樣的處理與態度」,顯然是警政處理交通規則是一樣的「違規處理標準」,不然怎麼會要求民眾「自負舉證」的回應~ 政府設置監視器不能用於「舉發違規」? 為什麼諸多涉嫌「危險駕駛」,警方受訪卻大多只以「一般違規」視之,難怪違規如此囂張…..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出,該汽車駕駛根本是「逼車」的危險駕駛行為,也就是非單純違規,而是涉嫌「公共危險罪」,若政府高層對此「視而不見」,那麼過去所做的「交通安全宣導」與「重罰」根本都白費了~ 各種限制或不當政策讓警方難以執法? 希望政府高層,在做相關改革時,別再只是「震怒」、「口頭指示」….應確保相關作為是否符合「改善交通安全」為執行核心,至於相關限制規定多如牛毛、綁手綁腳,是否在合理範圍授權警方執法,且保障其執法不受民代與民眾干擾,這樣警方才能真正發揮執法權,也才能真正保護守法的人民。 「指揮官意圖」能聚焦核心價值與執行力  如何讓第一線執法人員能夠彰顯效能,不是制定更多執行命令或勤務,而是找出「改革核心」,再以「指揮官意圖」作為主要方針,那什麼是「指揮官意圖」呢? 有關改革,請見「 黏力 」這本書中提到的「 指揮官意圖 」(簡單的意思就是,不要制訂過多的細節,因為在第一線作戰時,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在眾多交通違規事件中,凸顯法規、警方執法依據、立委立法與修法、濫權介入….似乎有很多矛盾衝突...

新聞事件省思>小學生闖紅燈被警察攔下開單後痛哭….(到底是誰的問題與責任?)

  華視新聞> 新北市板橋一名小四女童,因為過馬路違規闖紅燈,被員警開罰,她嚇得哭紅雙眼。家長得知後,氣得在臉書發文,認為警方執法過當,就怕小孩心裡會留下陰影,應該口頭勸導就可以了,但話題在網路掀起論戰,有人認為錯就是錯,應該要機會教育,也有人認為9歲女童對法規可能還不太清楚,但警方表示,路人違規闖紅燈開罰,只是依法行事。 陳站長:我們的體制不健全,才會導致「違規亂象」,然而「違規開罰」能否改善違規呢?還是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呢? 我認為「對小學生開罰單」並不洽當(違規行為固然不對,但這是整個社會的問題,若不去改善根本問題,只做「違規處罰」,只會帶來反效果….但我不是苛責警方,而是體制上為什麼把「交通違規問題」都交給「警察來舉發」?而不能根據狀況,導向「更好的解決方式」呢?) 每個人都會違規,只是情節輕重,是否「常犯」。如果真的要驗證「不是每個家長都能教育好小孩的交通安全」,可以「請媒體與警方在人多車多的路口,進行違規舉發與採訪」即可獲得真實的了解。 我敢說,沒有多少家長能夠教好孩子們的「交通安全」,更別說連家長自己都做了「錯誤的示範」(其他違規行人都做了錯誤的教育示範,難道不該一起檢討與改善?)。 (家長能否負起「孩子們的交通安全教育」,其實有許多困難,包含家長是否有充裕時間?能夠學習到什麼程度?小孩是否願意學?又能夠遵守到什麼程度?) 對於交通違規改善,政府確實有努力,但比起對於經濟、政治等關心與投入,真是杯水車薪,也就是「交通安全」的改革方案、宣導、專業度、組織、教育,力度與資源根本不足,無法確實喚醒民眾對「交通安全」的重視,使得交通違規仍舊頻繁且嚴重,導致事故不斷發生(台灣每年車禍超過40萬件、超過40萬人輕重傷…),如果真的改善,就不可能在平常路上,看到一堆違規逆向、闖紅燈、超速、紅燈轉彎、不禮讓行人、逼車…..等行為。 請問有多少家長能夠教導「交通安全」呢?  「交通安全」教育,不是單純只教「不要闖紅燈」這麼簡單,所以有多少家長能夠教導呢?(更別說遵守了,而這樣錯誤身教的大環境,大人都違規了,那麼又該如何教導小朋友呢?) 我們總把小孩的...

行人車禍省思>永遠到不了「幸福站」了~

  影音新聞:相戀13年「幸福站」看房…女友遭撞斷魂 他寫千字文慟:幸福原來永遠到不了   永遠到不了「幸福站」了~ 行人走在斑馬線上,竟然遇到死亡車禍,查看新聞才知道「車不讓人」肇事似乎創下 歷年新高 ,過去曾多次 加強宣導 ,但改善一段時間後又不了了之~ 前不久才大力推行「 路口斑馬線退縮 」,花了一大筆經費刨除斑馬線,現在再提「 擴大罰則、不適任駕駛退場 」,真的就能解決斑馬線上行人的安全嗎? 斑馬線上的行人安全,問題不只是交通工程的改善,也不會因為「擴大罰則」就因此顯著降低,因為 駕駛人麻木 (長久以來的駕駛習慣與觀念),源於缺乏「交通素養」,平時就習慣不禮讓行人或車輛的駕駛人,甚至用幾近逼車方式迫使人車讓路,這種行車方式,往往因為難以舉證而鮮少有人被糾正與改善,所以若不改善這種幾近「危險駕駛」行為,就難以期待交通工程可以發揮作用~ 要改善眾多交通問題與降低車禍發生的關鍵在提升全民的 「交通素養」 ,因為人民真的對交通「一知半解」以及長久累積不良的交通惡習與觀念,只是平常沒有發生車禍所一漠視,一旦發生,非死即傷~(這就是為什麼台灣車禍去年一年就造成45萬人傷亡的原因,比較十年前,一年約25萬人傷亡…顯然交通等單位,對於「交通安全」不專業、不務實,當然察覺不到「問題核心」,難怪推出的政策,過一陣子就不了了之,只要別再出大事,就不再有人關心了….) 呼籲全民與政府重視「交通素養」,因為那才是根本,一旦缺乏交通素養,再多的交通工程、再嚴厲的懲罰,似乎都不及交通素養的改善….那什麼是「交通素養」呢? #人民該怎麼提升交通素養 1.不論政府與人民,都需要提升「交通素養」 2.「交通素養」 包含幾項重點: (1)熟悉交通法規 (現行 交通法規 龐雜難以學習,因此必須彙整出容易學習的重點簡易版…然...

站長的公民新聞:「從一篇錯誤的文章,看交通亂象」

疑似錯誤文章標題與內容:  馬路這個「標誌」讓我慘賠50萬!開車時,千萬要留意!以免後悔莫及!!  以上文章疑似引用自大陸(簡體):  交通标线,你知道多少? (X)菱形標線~錯誤定義:「這個標誌是斑馬線預告標誌,意思是前方有斑馬線,提醒車輛要注意開始減速。」 (O)菱形標線~正確定義:「車種專用車道標線」(參考以下提供的法律條文) PS.以上網路引用的文章,疑似中國大陸的文章,其交通規定與台灣不同(或其認知錯誤),因此不適用在台灣,會誤導讀者~ 台灣的 #交通規範雜亂,有待規範與整合 交通訊息,不能任意創新或亂寫,因為可能「誤導大眾」(小缺失還好,如果嚴重,可能導致錯誤行為,造成違規或事故) ,因此,交通資訊不能搞創新或自由書寫,該著重的是「統整性」,而即使是政府相關單位,也必須整合一套相關標準,避免各地或各單位搞一套,使得交通識別、施工方式或訊息雜亂,因而嚴重影響交通秩序~ 根據交通法規來源查詢即可了解: 法規條款來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 法規內容: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四條:  車種專用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僅限於某車種行駛之專用車道,其他車種及行人不得進入。本標線由白色菱形劃設之…. 1.「機車專用車道線」  http://p.udn.com.tw/upf/newmedia/20⋯⋯ 2.「公車專用車道線」  http://www.traffic.taichung.gov.tw/⋯⋯ 3.「腳踏車專用車道線」  http://news.ltn.com.tw/photo/local/⋯⋯ 4.大眾運輸專用車道(圖示)  https://68.media.tumblr.com/e09a781⋯⋯ 5.BRT專用道(色彩錯誤,但標線正確)  http://i...

新聞>新加坡媒體:台灣車不禮讓行人

斑馬線原本應該是行人走得最安心的地方,不過在台灣好像不是這麼回事!有新加坡媒體報導,台灣的車輛多半是不禮讓行人的,交通教育還有待加強。台灣人或許早就習以為常?我們時地走訪各個十字路口,還真的目睹了不少驚險畫面。一綠燈。車子全部都往前衝。旁邊有沒有車都不管。還好沒有發生意外。不然還得了。看看這個更誇張。原本應該是行…   新聞事件省思~「不禮讓行人」多年前早已宣導並加重處罰,為什麼還沒改善(因為我們的公務體制,沒有績效與稽查機制,因此不積極改善,也不會失職,害死的只有大眾~) 剛剛,在中山七賢路口,聽到盛怒的外國人在辱罵紅色汽車駕駛髒話,因為紅色汽車不禮讓他,讓他生命受到嚴重威脅與驚嚇~ 這樣的情況每天在各地上演,如果政府不換人(具備改革與現場管理經驗者)來研究務實的改善方法,同樣問題將持續存在,然後持續危及全民安全~ 台灣每年車禍超過30萬件,看來不會有什麼改善(甚至更糟),因為關鍵的改革(落實全民交通法規教育+遵守交通規則+政府積極管理與執法)沒有被重視,使得問題持續存在~ PS.這裡要說明不理讓行人的狀況: 1.行人縱然是綠燈,而且走在斑馬線上,但仍需視汽車流量與狀況,決定是否暫停一下、快速通過、慢慢走….. 2.若遇到車陣(也就是前方回堵,使得汽車停在斑馬線前後)則行人要特別注意左右汽車是否已經在移動,因為汽車有時會跟著前車,忽略了旁邊還有行人,雖然行人有優先權,但仍要顧慮駕駛人的慣性反應,寧可暫停一下,或確定汽車駕駛有看到你,才繼續通過~ 3.最怕的就是「汽車綠燈右轉」,因為汽車駕駛視線得同時注意前方、右方、右後方等,此時稍微不注意,就可能撞上行人或其他車輛~因此汽車右轉,務必要減速~

爆料事件省思>陳站長:(違規停車)爆料事件省思

違停爆料事件標題連結: 「 我停紅線,我錯了嗎?」家長違規停車還嗆保全,小孩子哭著幫爸媽道歉! 」 陳站長:(違規停車)爆料事件省思~ 對於許多違規演變成衝突,在幾年前站長早已預料:「交通事故或衝突臨界點」(意指:因人民缺乏交通素養、政府管理無效,最後導致的違規普遍,積非成是,達到爆量,使得隨處都可能引爆衝突、引發交通事故的狀態~) PS.被拍攝與爆料者,其實也許會是我們,因為我們可能也違規(幾乎沒有人不違規),但若不能有效降低違規,就會讓車禍與衝突暴增,相信沒有人希望別人侵害到自己,但別人不也跟我們一樣違規嗎?所以為什麼我們希望別人不要妨礙我們,卻漠視我們為了自己方便忽略了別人的權益與安全(但整體來說,政府相關設施與規範有所缺失,衍生的問題,因此政府與人民必須一同來改革,因為交通是大家的,不能推給政府~) 當政府繼續漠視、僅採用傳統的交通管理思維,問題就會持續存在,而最後就是人民怨氣累積爆發時,衝突恐怕越來越嚴重,最後兩敗俱傷(不論違規者、勸導者、政府全輸~) # 傳統體制與觀念問題 為什麼不能有效改善,因為缺乏「整體思維」,政府不能被動、不能只用「違規處罰」(卻又被動讓人民經常違規不管、讓被侵害的民眾或因此導致車禍的受害人權益被不斷欺壓,最後不論違規者或受害者,都是輸家,而政府到底什麼時候才能開始重視「人民交通素養提升」,只要一天不提升,違規與難以遵守交通的問題,就會存在,而導致衝突與車禍也跟著增加~) 違規問題中,最嚴重的一種就是「違規停車」(因為停車觀念與設施缺乏科技與整體思考,讓停車停留在「目視找車位」,加上車多擁擠、缺乏有效的停車位設計與引導,使得停車習慣變差,最後亂停也鮮少被重視改善~) # 停車資訊與習慣改革契機 : 現在科技發達,人人幾乎都有智慧型手機,加上APP與相關技術成熟,若能積極借力於相關廠商與技術,加上臨時與常態停車等需求整合,必能有效規劃與引導停車,再加上「停車習慣改變」(讓駕駛人逐漸習慣特定的停車引導與規範,並成為普遍的認知與社會風氣) 1.停車(空間)資訊的設置、偵測與匯集 2.停車資訊管理 3.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