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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醫生:交通問題不斷發生的原因~缺乏「整體考量」(造成「顧此失彼」、「頭痛醫頭」的表面應付)

缺乏整體考量~以「只考量行人;忽略行車問題」為例: 「行人地獄」將逆轉成「行車地獄」:只顧「行人路權」,恐顧此失彼,嚴重危害其他族群之路權與安全~(我們需要整體考量的周全方案) 陳站長:我們的根本問題是「交通素養」不足(一知半解),才會導致的違規與衝突,而不是因為缺少「其他衍生的設施與規範」(特別是”斑馬線有行人不論遠近停讓新制”,根本是製造”交通問題”,而不是改善交通問題….),可見交通部與相關單位,仍停留在傳統舊思維,不設法改善「人民的交通素養」….. 缺乏整體考量~ 以「改善交通工程,卻不改善交通素養」為例: 高雄火車站前的「中山路人行道擴增」,結果一堆汽機車騎行車在人行道,根本是只改工程,卻從未設法改善「人民交通素養」。可見,再寬的人行道,也無法保障行人的路權與安全,只看到花大錢而已。 相反地,當今改善交通偏重「人行道」,卻疏忽傷亡更嚴重的「機車騎士」問題,且真正死傷更嚴重的是機車騎士。所以若要改善,更應關注「機車路權及安全」問題,而不是將經費與政策專注在「行人路權」(最好應該整體考量,同時應將重點放在「人民的交通素養」上)。 PS.設施是「硬的」,最終要看「人」是怎樣去遵守,如果「開車騎車不遵守」,那麼再多再好的設計,有將枉然~所以改善「行人安全」絕對不是「交通工程」就能解決,應同時重視「交通素養」及相關配套才行~ 缺乏整體考量~ 以改善「停車問題」為例: 能大大減少違規停車,也能避免因違規停車導致的車禍與亂象。因此「停車需求」與改善,如何確實「搜收集停車需求」,就應具有長遠觀,其中,「停車需求」過去從未真正做過,所以人民也沒什麼經驗或能夠提出具體需求,因此分階段,先讓比較有經驗並提出具體者作為代表,包括「客運、貨運、私家車、計程車、機車….等」,同時考量各種環境與路況的需求,將「停車模板」分類分級…..最終還得考量「停車指引」,從民眾如何「100%配合停車指引」,開始教導民眾,使用「交通APP」,以及如何養成提前「行車規劃」,也就能提早「熟悉路況」並事前掌握「實際路況」,加上政府設置的「交通感應與監視系統」,以及「民眾即時反應1999進階版」,即可更完善「交通環境」,不但環境完善、規範明確、指引友善、加上民眾素養與認知,能夠更加配合~如此,才能期待「交通改革」,而不是一直停留在傳統的「交通工程」~ 缺乏整體考量~ 以...

交通改革「過渡期」反而更加危險,應了解認知落差,提升「交通素養」與共識

交通改革過渡期,其實更加混亂與危險,因此在改革過程,最重要的是確保「認知落差」~ 交通認知落差:A知道或遵守、B不知或未遵守 避免兩者產生的認知落差,因為這樣的落差,會造成「交通衝突與陷阱」 知道的人遵守,反而被不知道或不遵守的人撞上,因此除了宣導遵守,還必須加強警示,讓平常未注意或新增設施加強提醒,才能避免用平常認知應對,也就是確保「遵守規則」之外,還要保有「防禦及安全」意識。 例如1、左轉綠燈早開(應加強警示): 某路口為「左轉車輛綠燈早開」,應在行人號誌燈,加強足以提醒行人的告示(甚至要有語音提醒),以及對向車輛仍為紅燈,在其目視的號誌燈周邊,設置醒目的提醒(過去曾試辦小型LED字幕),以避免平常駕駛人習慣看橫向綠燈轉變後,就急著起步。 例如2、高雄車站前路口(應提前警示): 該路口為特殊路口,且管制車輛左轉等,因此必須設置醒目的告示(包含LED字幕機、地上標示、大型看板….等,甚至剛開始,加派交通指揮人員現場宣導與指揮)   A車讓B車不讓,反而更危險~相關新聞: 最新》又行人地獄!「一家人」站路口 6車不禮讓 最新》禮讓行人煞停反遭後車追撞 網:矯枉過正     (以上藉由案例提醒,並非指責,敬請見諒~因為每個人想的不一樣,所以應在未來加強「交通共識」,也就是落實那些不禮讓或缺乏「交通規則」認知的改善) 熱心禮讓,也可能害了行人 另外,民眾對「行人地獄」仍各自應對,有時候「過於禮讓」,反而讓行人「不知所措」,甚至更加危險….. 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在看到行人準備過馬路時,不必像新聞報導的案例,看到有人在路口邊緣就急著停讓,相信大家都還在學習適應,最怕的就是: 當A騎士停讓時,C行人並不一定急著過 當B其他駕駛「認為還有極大距離」,因此想先過,並不會造成危險~ 所以A跟B的認知有所落差,加上若C仍保持舊的習慣與認知(想等車陣過,然後再過),那麼A急著讓C過的時候,反而讓C在你車前安全,卻可能因為D車沒看見(或D車沿用舊習慣與認知),就會造成「事故」,也就是A的熱心,反而害C行人被其他「不禮讓」或「沿用舊習慣與認知」的駕駛撞上。 我的親身經歷與看法 公車在遠處停讓,而我才剛要走入斑馬線,我跟公車距離約輛個車道,估計有20個枕木紋距離。我示意公車先過,但公車示意我先過,我們僵持許久,我乾脆轉頭(假裝不過)….. 後來,我遇到類似狀況,改...

交通醫生:行人有了路權,但為什麼「交通」卻更危險了?

行人有了路權,但為什麼「交通」卻更危險了? 「交通安全」是否成功的最後一里路~「方案落實」(了解-去做-完成)PS.而不是(報告-敷衍-了事)。 從一個(六合夜市交通陷阱)案例,即可看出「方案輕忽現實的人為疏失」,將變成交通陷阱! 2025年1月5日晚上約八點左右,行經高雄市六合夜市(自立路口)時,正好走路在停等紅燈,眼見有個行人正走在「X字型斑馬線」上,當時還目視行人號誌燈應為紅燈(但依照地上標線19-02,應該是矛盾的,因為當時行人號誌燈仍是與車行方向同步,而沒有設定為夜間7點到隔日凌晨2點為「行人專用號誌時相」)。結果橫向車輛呼嘯而過,真是危險!這就是典型的「管理或規劃疏失」導致的「交通陷阱」(也就是行人號誌,未能依相關規畫設定,導致行人號誌時間,未能與地上規劃的管制時間同步,這樣的規劃與管理缺失,將導致行人可能的舊習慣或誤判而陷入危險當中….)。 2025年1月9日下午5點左右在高雄市文化中心(廣州街與青年路口),同樣是行人誤闖「X字型斑馬線」(行人誤闖入X字型斑馬線,結果剛好有車經過,險象環生….當時剛好有另一位媽媽帶著小孩在等候,親眼目睹,小孩甚至問媽媽,紅燈可以走嗎?)該違規民眾,竟然一點交通安全的覺察能力都沒有,如此糟糕,「毫無交通安全意識」的行人,如果有交通安全意識,即使自己是綠燈,也應注意有無來車,否則只會把自己逼向地獄….)。然而政府一樣麻木不仁,竟然讓這種交通缺失與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識薄弱造成的交通危險,天天在各地發生,卻不見任何積極改善作為,難怪當現在每年車禍不斷破紀錄,從十年前二三十萬件,到現在破五十萬件(死傷亦同樣慘重),真實無言….為什麼對「交通規劃、管理、宣導等缺失」如此麻木! 2025.01.10晚上近六點,在高雄市文化中心廣州街,分別在林南街與林德街口,有行人誤闖紅燈,顯見「X字型斑馬線」與「行人專用號誌」特殊時相管制,仍普遍存在「嚴重缺失」,因為「有人不知道」該新規劃與設施,就無法察覺並遵守,原本的好意,不但無法保護行人,反而害了行人。(當交通設施有特殊規劃時,應更加嚴謹宣導與落實,特別是剛實施初期,務必在該新設施或特殊管制點,增設醒目的告示,如有必要請設置LED字幕提醒,或語音提醒,只要在不影響周遭安寧與視覺干擾,應考量新設施的落實,以及大眾習慣轉換過程….如果疏忽,將導致「民眾沿用舊習慣與認知」,因此忽略「新設施」的特殊規範...

交通醫生:公車投訴與問題多,該怎麼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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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醫生:「公車推撞釀死傷」之省思 2024.11.17 2024/11/17最新補充,關於「公車推撞釀死傷」,我們該究責後方肇事公車駕駛,但相關單位難道都得等「發生事故」之後,才來究責?才來反省嗎? 依新聞報導提到「肇事駕駛開車習慣差」即可看出,肇事前早已發生「危險駕駛」的情況,會肇事只是遲早的問題…… 所有「交通行為」,只要能落實「交通素養」,則一切交通秩序就能恢復,即使有事故,也能降到最低。 依本件交通事故為例,能夠改善的狀況: 1.前車是否不只是停車察看,而是確實先踩住剎車(以避免後車推撞) 2.紀錄整個駕駛過程,並作為審核評鑑依據(例如本件:其他駕駛反應,卻未能落實不良駕駛行為改善的問題。但更關鍵與重要的是「駕駛素養」與「技能提升」,否則素質差的駕駛,狀況一堆,再怎麼要求、費力輔導,其成效可能極其有限。另外,當今反應、評鑑機制過於冗長,應研究能夠立即有效的改善模式…) 3.建立多車輛狀況之因應規範、因應技巧(不只是規定,更應具體的行動落實) 4.尖峰或特定路口或路況,應安排人員指揮(增加交通安全人輔導與指揮人員,看似增加人事支出,卻能更有效疏通並改善交通危險與混亂之狀況) 5.改善全民交通素養,以及駕駛素養提升(其中應導入「行為科學」的運用,確實改善不良的交通習慣) 6.由中央統籌建立「交通改革整合與智庫」,並協助地方落實「交通因應組織」,以確實輔導並改善舊有的「交通體制與組織」(例如:客運業者、交通局公車管理等單位之輔導改善,而不只是要求改善,畢竟業者的專業與資源有限,透過由上整合來協助各單位與個人的提升~以醫療院所的輔導模式,就是一個很好的協助改善機制) 7.整合公車駕駛、公車營運、公車搭乘需求、公車文化(研究更好的運用公車的模式),讓大眾更有效運用公車(與相關交通資源),而不只是被動的等大眾來使用。 (以乘客為例:乘客對駕駛的態度方常重視,因此必須提升「駕駛溝通話術」,並協助公車駕駛處理基本的問題,其他非駕駛責任,應明確透過「客服系統」來協助,避免「將無形的責任全推給駕駛」。再來就是提供更多「乘客搭車體驗」,其實就是以各種型態的乘客為典型,作為其他乘客搭車與效法的榜樣,同時等於告訴乘客,遇到這些典型狀況,應如何尋求協助或處理;而不是像當今只能夠過1999反應表面問題,卻長期以來沒有專責人員去「協助駕駛分攤責任」與「教育乘客」如何配合與處理….) 8....

交通醫生:避免傳統「違規處罰」,改用「行為科學」,就能根本改善「交通違規」亂象

「違規處罰」不能根本解決問題,反而讓問題越弄越糟! 交通失序與交通秩序: 交通失序: 指當今交通亂象,包含違規、龐雜的交通環境與政策….。運用「交通違規處罰」作為改善「交通安全」問題,不但無法改善「違規行為」,反而「增強違規行為」(根據行為科學研究,處罰會帶來「負面增強」效果)。特別是「違規行為」是因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加上複雜的交通環境,更讓人民難以遵行。因此「處罰」無法讓人民因此「了解交通」,反而會陷入「獸性狀態」(「獸性狀態」:本能的逃避,戰鬥等非理性的反應,請參考「部落領導學」一書)。 PS.網路普及造就媒體訊息呈現「負面的交通訊息」,導致人民本能觀看,進而從潛意識模仿(學習)錯誤的交通行為,因此如何「改善交通」,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改善媒體訊息」,因為媒體具有「潛在教育」的影響。 交通秩序: 包含容易理解的交通規則、環境,且政府相關單位統整一致的交通認知與管理原則(參見「黏力」一書中的「指揮官意圖」及「部落領導學」一書中的「多項改善策略」)。 花大錢做「交通工程」,並無法改善「交通違規」行為,對交通亂象,幫助極為有限: 顯見「交通改革」並非「傳統交通人」的專業,因為改善「交通違規行為」的關鍵在「行為科學」,否則採取「傳統交通違規處罰」,只是在用「強權壓制」,無法根本解決「一知半解的交通認知」,可以說人民的交通認知,只有小學程度,但交通環境龐雜專業,沒有高中程度,恐怕難以理解與適應。 找到改善「交通違規」的關鍵,「交通狀況」必能「從混亂導向秩序」~ 改革交通,關鍵在「交通素養」(自律,與認知)的提升,不去改善交通素養,其他再多的改善、再嚴厲的處罰,都難以解決「違規行為」問題,因為交通違規者並非「故意違規」,而是交通整體環境與規範太龐雜、未能及時導正(違規習慣),最終讓全民陷入更複雜、更情緒化的僵局,以致「交通衝突」臨界點,隨時在各地爆發……。   以「個案輔導概念」導入改善「交通違規」為例: 如何有效改善「交通違規行為」,可導入「個案輔導」的概念: 採取專業手法,避免傳統「違規舉發處罰」流於形式的機制。 「個案輔導」運用在改善「違規個案」: 1.先診斷「個案」的交通狀況: 包含診斷個案交通習慣、交通履歷,即可很清楚看到個人的「交通狀況曲線」,也就能徹底了解「個案的整體狀況」(絕對不是傳統籠統的「交通違規紀錄」、傳統的「交通管理處罰機制」能夠比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