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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醫生:平常教導孩子「如何遵守交通規則」、並訓練因應各種交通狀況(以備不時之需)

新聞事件省思: 彰化車禍3姊弟被撞路口遭指斑馬線長又斜 公路局會勘設施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2230247.aspx 陳站長: 比起改善路口交通安全設施,不如改善全民「交通素養」,因為駕駛人若不當駕駛、缺乏交通法規素養,那麼再多再好的設施,一樣「漠視」(因為不知道新設施、不知道如何遵守、從未了解相關交通法規與交通設施的作用….)、超速、危險駕駛……。 PS.行人庇護島,也只能保護在庇護島內的行人,一旦行人走出,一樣得面臨「危險」,因此關鍵在「駕駛人」是否「安全駕駛」,若能改善「全民交通素養」,其投入的成效,將遠遠大於耗費在「交通工程」上。 問題是,大部分「交通高層」似乎只懂「交通工程」等問題,加上過去從未投入足夠的資源與專業在「改善違規行為」,以致改善方案的重點選項,一直停留在「加重處罰」、「加強執法」、「改善交通工程」等方面,因此「違規再犯率」甚至不減反增,顯見傳統交通改革思維,無法有效扭轉「不當駕駛行為」,所以不斷投入「交通工程」對實際「交通安全」改善,成效非常有限。不如將這些經費與關注轉移到「行為科學」,以確實有效降低「不當駕駛行為」。 另外,應提升「學童交通自主管理」能力~ 家長常因擔心孩子的「交通安全」,所以在怎樣都要親自接送,但過去多起新聞的警訊「因為某次剛好無法接送,導致學童發生事故….」。因此在「改善學童交通安全」,必須考慮「如何更好的保護學童安全」: (一)是否過度保護,反而讓學童在某次「缺乏保護」而發生問題? (二)應抽空教導學童「獨立自主」,以備不時之需(將來若遇到「無法親自接送」,至少讓孩子知道,該如何尋求協助或自助。) 也就是在怎樣也要考慮「讓孩子獨立」逐步面對生活的各種問題。 教導孩子「如何自保」,以下分階段實施參考: 1.教導>2.示範>3.練習>4.糾正>5.實作>6.旁觀>7.自立 1.教導: 先從日常生活中的各種問題教導做起,孩子就會習慣這種溝通與學習方式,也才能針對日後遇到問題(家長沒有教)提出疑問,才能完善「學習項目」。 教導方式,除了現場環境教學之外,也可以透過「影音圖像」等媒體來充實學習內容,因為某些內容可能在平常無法遇到(例如:交通安全與車禍….)。 2.示範: 告訴孩子,有哪些狀況,以及這些狀況該如何因應。必須一個一個來,例如:...

高雄輕軌即將於2024年全線完工通車,應加強交通安全規範與宣導

高雄輕軌車禍新聞: 碰一聲!高雄輕軌又被撞 女騎士四肢擦挫傷   陳站長:高雄輕軌即將於2023年底,2024年初 完工並試營運。 高雄輕軌已完成建設,不論爭議如何,現在最重要的是「如何讓輕軌更順暢、安全」。 據新聞報導,本周已有兩次車禍,分別是腳踏車、機車與輕軌相撞。 未來通車後,安全與塞車問題,恐怕最讓人擔心。 原本美術館路、大順路段全線規劃「禁止左轉」,因為民眾很容易疏忽輕軌,加上左轉時可能佔用輕軌車道上。 不過因為不熟路況、不知規定、還有當地民眾反彈,因此不會再全部禁止,但勢必造成更多危險與塞車,期望相關單位,能重視與改善。 PS.由於我們仍缺乏「輕軌文化」,意思就是我們跟輕軌,仍有些距離,與國外人車「親軌」仍有落差,似乎還需要「保持安全距離」。 也就是現在施工期間,設置「黃色車阻」隔離車道與輕軌行駛路線,若大順路完工開通後,勢必移除「黃色車阻」,之後也應考慮「調適期」增加「明顯警示設施」來區隔輕軌與車輛,同時應注意行人穿越輕軌(除非教導人民如何適應輕軌,否則只有「區隔」來保障安全,雖國外工程師可能不認同,但這就是「台灣交通文化」,一時間不可能改變~)。 對於「高雄輕軌」仍需要廣泛「宣導」與「教育」,提供「指引」及說明汽機車、行人,該如何「遵守相關號誌」與規則,然後製作示範影片、圖解說明,並以QRcode廣為分享。不能等到民眾行駛到輕軌路段時,才去看標示行駛(因為駕駛或行人,通常不會注意到標示,更何況即使看到,也無法在「瞬間看懂怎麼遵守」….),所以最佳方式是,利用平常時間,閱讀與觀看「輕軌交通管制與說明」的影片及圖示、加強當地相關「大型告示」、人員現場宣導、印發「輕軌交通規範指引」等,以確保民眾「了解新交通設施」,才能確保民眾依規範遵守(而不是讓民眾仍不了解,卻用「罰單」懲罰來逼民眾遵守,但罰單處罰也是「當下被罰」或「收到罰單後」才知道,對於改善「交通秩序」無法產生立即與長治久安的效果)。 至於輕軌路段與路口,增設「LED字幕警示」及大型告示看板,確保最終人車均了解,否則相信很多人不知道怎麼走,導致困惑與危險發生。 另外,「號誌管控」不能只是更改號誌,而是依「特殊交通路權」,採用「特殊規範與管理」,也就是要「特別提醒」(否則採取一般標示,根本看不清楚,因為平常就不會去看,所以「特殊管理規範」,應確保能夠傳達給民眾,才能確保民眾能夠依規範遵守。) 若...

交通醫生:過度保護行人,並不會讓行人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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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去年車禍超過50萬人輕重傷,創下台灣車禍傷害的歷史新高~為什麼交通安全會「越改越糟」?   陳站長:原本期待政府能積極改善「交通素養」,結果還是令人失望,因為難得有機會提撥的數百億的預算仍未提用在「關鍵因素」,所以可以預期,將來交通仍會持續混亂,車禍不斷~ 看似「以人為本」的交通改革,實際上並未真正保護行人,且有太多新聞案例顯示,人民因為對交通的一知半解,各持己見,已經到了「零容忍」的地步,諷刺的是這個「零容忍」是違規人對他人指正的「零容忍」!(要求別人遵守交通,竟然被嗆甚至被威脅….)。   PS.機會教育:不管「行人有沒有違規」,如果開車看到行人,「讓他就對了」(因為法律有規定,如果撞到行人,還得負刑責)。 不過有例外,如果汽機車駕駛人已遵守法規並注意,但行人突然闖紅燈或馬路被車撞及,那麼駕駛人依法就有「阻卻事由」,不負肇事責任。(所以並不是撞人的駕駛都要負責,只要確實遵守法規並注意,同時有錄影等證據,就不用擔心會有任何肇事責任)。   新聞: 就是不過!小黃等行人13秒仍被罰6000 警方回一句網全怒:太誇張 新聞: 行人闖紅燈嗆「有種撞我」 騎士回嗆險遭毆 新聞: 運將等13秒遭控未讓行人挨罰6千喊冤 南市警回應了 (翻攝自爆怨公社/警方提供) 未禮讓行人,不該無限上綱,應根據現場狀況做適當處置,而不是一律判「違規」。 以新聞影片為例,看似「行人停滯不前」,應該是行人違規,但實際上,從影片另一端可以看到多輛汽機車不斷穿越,加上「受罰汽車」疑似擋住行人視線,間接讓行人難以踏出,同時另一端行經的汽機車駕駛也難以察覺行人準備穿越。因此政府應對各種狀況,提出如何遵行,才能兼顧情理法,而不是「無限上綱」(PS.過於嚴苛、單一認定、便宜行事,真正不禮讓行人與難以判斷是否應該讓及認為已禮讓但行人遲不行進,或行人違規駐足停滯不前、抑或行人故意…..交通環境,不能只是粗暴的管理,若缺乏對各種狀況的細微看不清,就難以正確認知與處置,結果必然引來爭議與混亂,就像交通改革,為何「遲無明確進展」,其實就是長久以來對交通的「一知半解」,所以未來要根本改善交通,就必須從「交通素養」的提升做起~)。 期待政府與媒體,針對「交通違規」應做「詳細解說」,作為「機會教育」的案例(特別是當前關注的「行人安全」,不該只是抽象的宣導,而應匯集更多相關典型案例,讓人民確實...

新聞事件省思:關於「屏科大」校內交通事故與改善建議

新聞報導: 一年級男大生校園自撞身亡 屏科大說話了 新聞部分內容:校園騎乘機車時自撞身亡,死前更不斷懺悔自己「不應該騎那麼快」、「我會不會就這樣死掉了」….. 校方持續、積極教育跟宣導交通安全,在學生始業式時就會安排接受交通安全相關講習,發生這次事故,校方會再研議會同專家完善檢視校園交通安全,強化措施….. 新聞報導: 減速丘害摔?屏科大死亡車禍 學生質疑設置不當 屏科大校園佔地達297公頃,汽機車數量9千多輛,近8成學生在校園內都以機車代步,車輛進出頻繁,車禍不斷,去年3個月,校園車禍達到104件,這讓學生po網怒轟,每年走一個,去年意外沒有,甚至引發校園內該不該汽機車分道的爭議…..     大學校園車禍與違規頻傳,政府該如何協助校方改善交通安全! 陳站長提出交通安全改善建議: 1.權責延伸: 只要是車輛(開放)行駛的地方,均應納入「交通法規」管理範圍,以確保交通秩序及安全的延伸。 2.專責建立: 非「交通安全」等專業,不應單純交付該區域或單位負責,關鍵必須授予「專業」及「權責」,並確保能夠「落實」。 如果校方不具交通設施與管理上的專業、不能掌握權力去要求或管理師生在校內的交通,就必須由交通單位安排並管理交通相關部分,以確保其交通順暢及安全。(包含交通規劃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安全、是否在發生幾件事故或缺失後立即檢討?而不是發生上百件,還遲鈍無作為,顯見交通管理單位權責不清、專業不足、無法及時預防並改善,同時可預期,此新聞過後,將來還是會在不斷發生類似問題…) 3.落實改善: 落實改善學校交通各層面,不只是「交通環境」與「交通設施」,還包含「交通管理組織」、及「學校交通行為人」(學校內外的人士)。在學校上下學的特定路段與路口,應加強監控與人員管理,並設法降低交通障礙(如視線遮蔽)、改善「交通安全」等問題。(其中,不只是改善交通設施、在地面上標示速限、增加監控與速限照相、納入交通法規之規範、增列校內車輛速限與管理規則、由交警與交通單位協助學校交通導入正軌)。 PS.另外有必要加強「交通管理組織」,讓交通管理落實到各班,或針對特定對象加強管理(例如:交通法規常識薄弱、缺乏交通素養、經常違規、不聽勸告者,應納入「交通進修班」,同時提供與協助其改善相關觀念與行為,不能只是口頭告誡,而是必須包含實質「交通管理權責」,才能讓學校或交通權責單位,落實改善交通。否...

行人地獄:不當設置「斑馬線」行人很難遵守

高雄某些街道,可以看到這樣的「斑馬線」,若依規定,行人不能在巷子內任意穿越,而是必須從「斑馬線」經過,意思就是:即使跨一步就能過的鄰居,只要該路口設有「斑馬線」,就等於「違規」。 另外,常見的行人違規、也很容易肇事的狀況就是「倒垃圾時間」,往往民眾不會依規定行走或騎車停車去倒垃圾,常常穿越馬路、圖方便,以致許多因為倒垃圾輕忽交通安全,導致車禍發生。 PS.因此類似路口,按照一般民眾習慣,任意穿越巷子兩旁,就不該劃設「斑馬線」,一旦劃設,就必須依規定先繞往「斑馬線」。但交通法規並非完全禁止道路兩旁的行人「禁止穿越」,但有畫設斑馬線的路口,必須距離超過100公尺,才能直接穿越。(因此,類似「窄巷弄」,並不適合劃設「斑馬線」,否則對行人來說,相當不便,如同另一種「行人地獄」。) 高雄最迷你斑馬線(行人穿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 ,應依下列規定: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法規依據來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 從此案例可看出:法規、設施、管理,與實際有落差,民眾會違規,有時是因為「環境與規範問題」,不良的舊環境、設施、規範,不合時宜,導致「窒礙難行」,同時浪費資源與時間在糾結這些缺失,也就是「規定了卻不管」,那為何要做這種「不合理的規定」、「擾民的設施」….若真的要落實,恐怕「永遠也無法完善」…..因此,必須通盤了解、熟知整個環境、法規、管理、當時與當地的交通文化、習慣、認知,再整合相關專業來提出「階段性改善方案」,並朝向「促進交通安全、順暢、便利」等方向前進。 PS.反思交通改革~ 1.非工程導向 (為了工程而工程)、 2.非成本導向 (為了精簡而省過頭,反而事後耗費更大社會成本)、 3.非數字報告導向 (報告永遠美化數據,實際上車禍不斷、隨處可見違規與衝突,就不可能有「今年比去年好」的虛偽假象)……. 反之,有效的方案應該是:呈現出 「順暢、安全、便民」 (所以不要「帶風向」掩蓋事實、不要做不實報告、不要攬功諉過,把好的都往自己身上攬、不好的就歸咎給他人…..導致累積更多「惡習、缺失、不法、無能」,最終導致「交通癌化」,難以根治…..)

交通素養(演講影片)~人因與交通安全:談公共運輸業駕駛人管理與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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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講主題:人因與交通安全:談公共運輸業駕駛人管理與訓練 演講日期:2017年11月22日 演講講者:教育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總召集人張新立教授 演講-運輸講堂 演講資訊:http://ocw.nctu.edu.tw/speech_detail.php?nid=429 課程簡介: 道路交通事故之發生原因中,九成以上與人為因素有關。本課程為帶領運輸專業人員認識交通安全理論與實務之第一堂課,透過系統性地介紹駕駛人之生理、心理及綜合呈現之個性、能力與行為等要素與道路駕駛安全之關係,最後並將這些理論整理應用於運輸業之駕駛人招募、教育訓練及管理上。本課程適合客、貨運輸業之中階管理人員、公路監理人員及交通運輸專業之研究生進修研習。 課程大綱: 1.駕駛人是一部處理資訊的機器 2.駕駛人之生理機能與交通安全 3.駕駛人之心理狀態與交通安全 4.駕駛人個性、能力與交通安全 5.駕駛行為理論與駕駛人管理 6.運輸業之駕駛員教育訓練與管理   PS.以上內容引用自 Youtube  

改善惡化交通與衝突,不是用重罰,而是提升「交通素養」

 看似「暴力」,應加以嚴懲,才認為可以遏止「交通暴力」,殊不知,暴力來自什麼原因?又該如何從根本改善?如不從根本著手,持續惡化是必然的結果…… 「交通素養」才是交通行為與改善的根本 如同「語言」,如果不懂「語言」就無法對外辨識與溝通,因此,交通包含各種「語言」(也就是「交通規則」,目的就是要告訴民眾,該怎麼開車騎車、怎麼遵行標示指示、誰有優先權、要注意什麼、哪些不能做….當人民對交通「一知半解」,或者當社會只有少數人「一知半解」,就足以癱瘓交通,因為這一知半解,足以讓一部車,發生事故,導致整條路可能因此癱瘓…..顯然,「交通素養」不是可有可無,而是「開車上路」的「基本要求」…..一旦要求過低,就會增加事故風險,因此設法改善「駕駛素質」、使其熟知「交通規範與環境設施」,並提升「安全駕駛駕駛」能力,才是改善交通的最佳解決方案…..) 什麼是「交通素養」  簡單說,「交通素養」就是「遵守(交通法規)的素養」,要遵守就必須先了解「交通規則」,否則根本不知如何遵守,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會違規與車禍的原因。 這裡所指的「交通素養」還包含「安全駕駛」(即安全駕駛人及安全走路的行人),因為遵守交通規則,還必須同時注意他人可能的違規行為(預防事故發生),因此即使自己守法,還得注意避免,才能讓交通更安全與順暢。 思考「交通惡化」的原因與結果  當今嚴重忽略「交通素養」,僅以寬鬆的「考照制度」把關、後續的「違規舉發機制」規範違反規則的行為、傳統的口號宣導….實在難以撼動「嚴重惡化的交通惡習與觀念」…. 1.一開始就輕忽 (僅以寬鬆的駕駛資格審核的「考照制度」把關,只要考過就以為能自由開車上路,完全還沒「安全駕駛」等經驗與能力….)、 2.後來又窮忙於問題表面處置 (重違規處罰卻輕忽違規導正,導致違規更加嚴重與惡化….)、 3.最後惡化忙於收拾殘局 (車禍傷亡與交通糾紛衝突日益嚴重,不但難以挽回傷亡,更造成嚴重的人才損失、家庭破碎、經濟崩壞、醫療與財產損失….而這些驚人的損失,為什麼不花多一點經費在防治改善呢?當多花一點經費,做好防...

斗南警重視「交通安全」可為相關單位典範!

引用報導: 斗南警護民行車安全 主動排除路上危險因子 引用來源:台灣好新聞~雲嘉地方中心/雲林報導 雲林縣斗南警分局東和派出所員警日前巡邏時發現道路上有些標誌牌被樹葉遮蔽,有影響用路人視線疑慮,立即聯絡樹木所有人後親自修剪遮蔽枝樹葉,避免影響用路人視線。 斗南分局表示,交通安全一直是重視的議題,轄區派出所員警平日會利用巡邏及勤查期間檢視不合理道路交通工程或道路危險因子,如發現交通標誌、標線損壞模糊、設置錯漏、路樹枝葉遮蔽交通視線、交通號誌時制、時相規劃設計不當或其它交通工程設施設置不當,顯有影響用路人交通安全時,皆會即時提報路權單位辦理改善。 東和派出所所長胡文魁表示,為第一時間排除道路上危險障礙,但通報需要時間,為保護民眾安全,將主動聯繫地主是否同意警方協助修剪,若同意便立即協助改善,日前東和派出所員警親自協助修剪多處轄內有影響用路人的危險道路。 陳站長:斗南警重視「交通安全」之典範,可做為政府相關各單位表率! 長久以來,警方承接各種報案勤務,忙得不可開交,實在無法負荷更多的案件,特別是無政績、無關治安或對社會造成危害的案件,這可能導致「小案被輕忽」而變成「大案」,最後更多因小案累積的大案就更難以一一處理了…. 交通事故,源於「根本問題的改善」,當小問題(人民缺乏「交通安全」認知),必然導致疏忽、政府對於交通設施與環境疏忽,也會導致「交通事故」增加,因此有必要對於「工作配置」進行全面性調整,才能確實達到「事半功倍」的效率,同時也能解決根本問題。 長久以來,交通設施規劃、設置施工、監督、管理維護,均由「交通局」為主要責任單位,然而在長期觀察現場發現,最熟悉現場的多半是當地民眾(或警察),因為他們多半能看到與感受到現場的交通狀況,因此能夠真實體會問題,只是缺乏「專業訓練」,不容易察覺深層的問題,因此只要設法培育關心相關領域的民眾,就能協助政府提升交通設施與許多問題的改善,而培育關懷社會的志工,通常不是相關單位的專業,可委多民間具備經驗的志工團體協助(如高雄市志願服務協會,就非常專業協助眾多社團志工的培訓),這樣的志工,代表更多民眾能夠更專責與專業關...

陳站長:「我們的幸福,一半掌握在別人手中!」

 陳站長: 社會事件的當事人,確實是社會問題的縮影,因此如果不能根本改善,那麼就會有更多的違規與違法行為存在。 其實要有更多人來學習「交通安全」(提升交通素養),才能讓交通安全更有效推展。 一、「我們的幸福,一半掌握在別人手中」  幸福與不幸,我們追求幸福,同時想遠離不幸,但絕大部分的人把時間花在追求幸福,卻較少有人花時間去「防止不幸」。 「我們的幸福,一半掌握在別人手中」,追求幸福,不只是「自我滿足」,因為任何人的任何成功,只要周遭有犯罪、危險駕駛存在,他的幸福可能隨時被其他人的輕忽或危險駕駛給帶走(如重大事故)。所以我們不能只是追求幸福,同時也應該對周遭與社會問題負起責任,這樣才能減少不幸發生。 二、「知識」是「行為對錯與負責任」的基礎  如果,一個人有知,才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知識就是力量,其核心價值就在這裡) 一個不知道狀況的人,如果指派他去做,肯定出問題。當他出問題,第一個該究責的是指派他工作的人。 因此,我們需要將交通安全責任,擴及所有人,也就是「全民交通」(循序漸進推展,先從每個族群的種子代表開始),這樣,人人就會開始知道,交通的缺失在哪、知道該向誰反應、不再被特定媒體或錯誤觀念影響,同時也不再有藉口,因為很多人都知道。 現在人民的交通認知就是「一知半解」,一個了解交通的人,不會有任意違規或危險行為。過去積累錯誤過多,沒有能夠確實導正,現在要再導正確實不容易。所幸,如果能有效推行「社會運動」(人會受到環境與周遭力量的影響),是有辦法一次扭轉「長久以來的惡習或觀念」,包含交通執法、包含全民,就能重視,並以此活動精神作為生活準則,同時也能推展到周遭每個角落。(問題是,是否足夠的力量、足夠的宣導、核心價值是否能深入人心,這部分媒體公關人應該會比較熟知與了解如何運用。) 三、要改革,就必須了解「周哈里窗效應」(知識盲點效應)  周哈里窗四象限: 1...

引用:自行車(腳踏車)這些動作是危險違法的……

 不得擅自變更設備裝置(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9條) 不得附載坐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2條) 遵守交通規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 交岔路口注意事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5條) 不得任意停放(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1條) 新聞: 危險!國中生單車雙載 警當場開罰300元 …..單車不可載人,卻有相當多的民眾不明瞭,因此高雄市1到6月已經針對自行違規載人,開出了33張罰單。 引用: 台灣自行車法規懶人包 (引用自「台灣城市單車聯盟」 台灣自行車法規懶人包 ) Q:什麼是自行車?  A:俗稱的自行車,在現行法規裡屬於「慢車」。慢車包含下列幾種類型: 雙輪腳踏車 電動輔助腳踏車(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極速25公里/小時,低於40公斤) 電動自行車(審驗合格,極速25公里/小時,低於40公斤) 三輪以上人力車(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需登記領證照,違者罰300元) 三輪以上獸力車(牛車、馬車、驢車、雪橇狗車…,需登記領證照,違者罰300元) Q:自行車可以騎在騎樓、人行道嗎? A:原則上不行,除非主管機關在騎樓或人行道上有劃設標線。違規使用罰300~600元。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 第124條第3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90-3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74條第5款 Q:可以在公園裡騎自...

店家貼心提醒~交通安全,需要大家一起來~

 店家貼心提醒~交通安全,需要大家一起來~ 如果交通管理單位「人力不足」,只要善用方法「借力使力」,提供方法給民間,甚至立法規範,那麼就能大大提升「交通安全」,降低因違規造成的車禍傷亡~ 台灣每年車禍超過30萬件,造成數千人死亡,數十萬人受傷,這些原本都是可以避免與改善的~

車禍防治:亂開車門害死人(新聞事件省思與改革之道)

新聞事件不是個案,是普遍存在的通案(通病:駕駛人交通素養缺乏症)所衍生的結果(違規與車禍),而政府的角色則是環境的規劃與管理者與改善者(如同「交通醫生」,讓這些病從根本改善,也就是從駕駛人的內涵與體質改善)~ 首先看一則因 亂開車門 ,導致他人車禍死亡案例:   一、車禍絕對不是意外,是人為!  平常很多人都是這樣開車門、這樣騎機車、這樣開大客車…. 會發生類似意外,其實平常早就有預兆,只是從來沒有人去重視這些致命的習慣,總有一天就如此發生了! 二、原本可以避免的車禍: 從新聞影片可以看到,該車不但違規併排停車,而且違規開車門,更未注意後方來車,一連串的疏失,導致這起原可避免的車禍~ 另外就是機車騎士,由於缺乏安全駕駛(防禦駕駛)的觀念,因此騎車接近違規併排停車時,未能與該車保持左右間隔,以防止其突然開門或突然起步而發生意外,結果真的就發生了~ 對於大客車,由於難以預期機車會突然侵入,加上發生時的距離已經太過接近,因此難以閃避或煞停,導致不幸輾壓過機車騎士~ 三、問題出在缺乏交通安全組織與功能: (也就是停留在傳統運作觀念) 許多明知的事,但卻因為政府未能整合與有效提升國人防禦駕駛的能力,導致每天仍有無數車禍持續發生! 缺乏整合與整體運作概念,就無法達到有效的質量改善。以治病為例,不能僅表面看一個人睡不著,然後只給安眠藥,然後使其根本原因未改善,而持續增加劑量,最後不但衍生副作用,連本身的睡眠問題變成致命的危機~ 因此思考交通問題,不能用論文交作業的觀念、也不能用傳統工作指派,而是以長期根本改善問題,所需的觀點來看,進而打造出一個能夠處理全國性問題的專責單位,這樣的單位成員是各界菁英組成,熟悉各部分狀況,因此在進行問題類型改善時,能夠將其經驗連結(而不是在缺乏經驗下,致使試辦後問題仍層出不窮),另外由於該經驗有專責人員彙編,並持續提供平台,將經驗分享給相關專業人士持續研究與運用~ 反之,目前的組織思維與運作,格局太小、經驗不足、缺乏溝通力、沒有現場管理經驗、長期職業慣性而缺乏...

全民「車禍防治」行動

  各界對於「車禍防治」的提案、報導、相關推展活動~ 近來除了媒體報導車禍新聞更加正面與積極,將可有效達到「車禍防治」的宣導目標 (有別於以往只報導車禍悲傷與憤怒的一面,無助於車禍預防與改善) 再加上越來越多學校、政府相關單位,以及大眾努力宣導(將車禍與危險駕駛等情形反應,或提供相關建議與問題),讓台灣每年超過三十萬件的車禍被重視,並且能夠積極設法改善,因為一年車禍造成超過兩千人死亡、數萬人重傷與數十萬人輕傷,造成的財務、相關社會資源的損失,更是難以估計~ 各位只要透過FB與其他網路做「分享」車禍防治訊息,就能產生蝴蝶效應,別小看個人小小的力量,如同十多年前,陳站長從車禍受害人家屬(對於車禍一點概念與處理能力都沒有),轉變成網路推展「車禍防治」的達人,至今已分享超過上千篇各式文章,整理相關「車禍防治」的資訊,引發數萬人迴響,點閱率更突破百萬,同時也提供了學術等各界引用、研究、討論話題~ 我們期待:有效降低車禍(初期每年至少降低一萬件車禍,即可每年拯救上百人的生命,也等同於挽救上百家庭免於破碎)~ 交通部: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交通部公路總局: 蘇花公路將成立車禍防治小組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參加新竹車禍防治講習 立法院: 【臨時提案】車禍零傷亡願景  ( 完整提案內容 ) 東方報: 半年26人死於車禍(車禍防治已成為警方重要課題) 新北市政府: 第四屆金志獎 朱立倫頒獎予優秀志工 中華民國運輸學會: 未來十年臺灣運輸發展策略-展望2020年 DIGITIMES中文網: 發展智慧交通 便民環保經濟一舉多得 大紀元新聞: 簡單幾招 預防和減少車禍傷害 台灣數位新聞台: 道安新問題 交通局出奇招 車禍數據來源參考: ...

陳站長:交通問題在「違規」,而不是「機車」

 相關新聞報導:「 柯下令 每季檢討肇事熱點 」 陳站長: 新聞中提到這些話,不知騎機車的朋友有什麼看法~ 「北市交通局長:目前只能改善標誌路線降低肇事,真正要解決應減少機車騎乘」 陳站長認為: 「問題在"違規",而不是"機車"數量」  長久以來,機車逐漸變成交通政策的首要改善重點,因為機車車禍造成死傷最嚴重….. 然而,陳站長本身是機車族,加上長久以來對於機車狀況實際觀察與研究最深,對於這些狀況,我想提出不同於過去的一些見解: 分別是 「交通設施缺失、駕駛人對交通規則與安全駕駛觀念不足、規劃管理過於紙上談兵」 一、交通設施缺失: 1.停車格設置不當: (見以下圖示5) 按交通立法精神,汽機車行駛應保持安全間隔 但汽機車停車格,卻直接設置在機慢車道,機慢車根本沒有安全間隔,導致機慢車若行駛在機慢車道,只要汽車駕駛不小心開門,機車騎士非死即傷。 加上汽車停靠起步,皆須進入機慢車道,而許多汽車駕駛人並沒有禮讓,就突然起步與切入,機慢車不得不閃躲或侵入快車道,導致車禍的主因。(之後機車騎士就經驗與慣性,自然就是閃躲,不再乖乖遵守,因為遵守就要撞車、就要被撞) 改善建議:可階段性納入改善計畫,將可以內縮至人行道樹範圍,把機慢車道全部放寬到機慢車可以安全行駛的路寬(見以下圖示6) 2.右轉專用道等問題: (見以下圖示4) 逐步普設右轉專用道,導致機慢車必須「蛇行」(即到路口又左切,過了路口要右切),即每到路口就得變換至中間快車道,然後再切回機慢車道,加上機車族原本應靠右的習慣,現在被這些新設施搞得亂竄,且突然出現在前方的「右轉標線」,若要遵守勢必會突然嚇到變換至快車道,導致與後方快車道車輛衝突,若延續之前靠右,卻又違規,導致該新設施成了「交通陷阱」 PS:許多新設「右轉專用道」並未落實,使得該路段只要有一部汽機...

車禍預防首要:交通安全教育

 車禍原因就是對於交通規則的一知半解,積非成是,最後變成惡習! 對於車禍的預防重點,就在於導正錯誤的行為與認知; 對於學生的重點則在有效的交通安全教育。 一旦知識錯誤,就會導致行為的錯誤, 再多再重的違規處罰,只是結果上治標,卻不能治本。 加上眾多交通規劃與管理單位,未能對於交通教育與其規劃進行長期觀察與分類, 導致問題錯綜複雜,遲遲無法有效提供因為對策並加以落實改革。 請政府重視交通安全教育~並多延攬創意、影劇、攝影、剪輯人才,再結合專業人士的內容,才能製作出數十倍效益的「交通安全教育影片」~ 1.投入改善「交通安全影片」(微電影/動畫),能夠大大減少傷亡與財損,因此該投資是絕對絕對必要~ 2.傳統宣導與監理體制無法有效達到「交通安全」宣導與影響,有必要透過民間社團、學校、媒體等組織參與,相信才能倍增改善的力量。 3.改革當今「交通安全」組織、包含人力更專業化、權責提升,唯有重視再重視,才能確實改善交通安全問題。 4.設置網站平台,有效整合交通安全教育、影片與相關資訊,提供查詢、學習、線上舉發、通報等機制,並將全國相關機關、公部門之網站,提供連結,最好還能彙整成一套完整的資訊系統~ 5.延攬民間社團資源與人才,彙整成「交通安全」智庫與資源中心,並提供相關獎助、活動,積極推展交通安全事務~   車禍數據來源參考: 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事故 103年1~10月 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 A1類交通事故變動概況 ————————————————————————————— 內政部統計通報~103年第48週 103年1-10月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 103年1-10月造成人員傷亡之道路交通事故(A1及A2類)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