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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醫生:政府改善交通安全偏重「交通工程」,輕忽人民「交通素養」提升,導致成效有限

交通醫生:交通工程做再多改善,不如直接落實人民「守法」,否則再多工程,人民仍不去遵守、不知遵守,那麼就「前工盡棄」了,甚至新設施人民看不懂,以及有些人遵守、有些人不知遵守,反而更加危險,變成了「交通陷阱」。 新聞報導案例參考: 交通局推行「組合式減速平台」提升路口行人安全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kEMLKKZ?utm_source=lineshare   陳站長:相信政府致力於改善「交通安全」,但似乎偏重「交通工程」,輕忽「人民交通素養」…… 長期關注交通,看到許多「創新設施」,但真的能改善「人民的認知與行為」嗎? 當新設施設置後,必然還要「宣導」,那麼關鍵問題其實就是「宣導」,而不是「設施」,尤其是有些地方設置,有些地方沒有,加上各地自主都做一套地方特有的交通,豈不是更加複雜與混亂?   新的「交通工程」,真的能改善交通安全嗎? 關於新聞報導的「交通設施」,如果沒人講這是「組合式減速平台」,相信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麼」(有什麼用?),也不會特別去減速(會減速大多是交通人的思維與認知)…..實際上人民對「新設施」會感到「困惑」,反而更加危險。 另外,將「橡膠材質」鋪設在車輛行駛的道路上,光這點恐怕就「不安全」(缺乏防滑係數、無法耐用與牢固),尤其北部雨天,車胎更容易打滑…… 關於新設施,高雄之前也為了改善「公車站違停」,也不斷「創新設計」,從「坡浪型」沒什麼成效後,又改用「紅線」(但公車可以停),似乎都是想要改善「交通違規亂象」,但成效仍就有限,尤其是「公車站違停」檢舉不受理,所以反而變成違停熱點…..   有關「交通工程」是否有效,強烈要求「交通管理」單位,應重新評估: 建議「改善交通安全方案」分為兩組:(然後比較兩組之差異,當然也可以組合其他方案……) 1.目前正在進行的「交通工程」改善方案; 2. 積極推展「交通素養」提升(提升人民的交通法規認知+交通習慣改善、導入行為科學技術等)。 (交通行為改善,應結合「行為科學專家」來主導,並積極設立組織、具體導入以改善當前的「交通違規亂象」,特別是交通行為惡化後要改恐怕更難,因此必須多費心) 另外,改善成效避免只有「圖文報告」,最好能 架設「網路攝影機」紀錄,並提供大眾一起監督。 相信「交通工程」是否有效,能夠從設置前的狀況、設置後初期、...

高雄輕軌即將於2024年全線完工通車,應加強交通安全規範與宣導

高雄輕軌車禍新聞: 碰一聲!高雄輕軌又被撞 女騎士四肢擦挫傷   陳站長:高雄輕軌即將於2023年底,2024年初 完工並試營運。 高雄輕軌已完成建設,不論爭議如何,現在最重要的是「如何讓輕軌更順暢、安全」。 據新聞報導,本周已有兩次車禍,分別是腳踏車、機車與輕軌相撞。 未來通車後,安全與塞車問題,恐怕最讓人擔心。 原本美術館路、大順路段全線規劃「禁止左轉」,因為民眾很容易疏忽輕軌,加上左轉時可能佔用輕軌車道上。 不過因為不熟路況、不知規定、還有當地民眾反彈,因此不會再全部禁止,但勢必造成更多危險與塞車,期望相關單位,能重視與改善。 PS.由於我們仍缺乏「輕軌文化」,意思就是我們跟輕軌,仍有些距離,與國外人車「親軌」仍有落差,似乎還需要「保持安全距離」。 也就是現在施工期間,設置「黃色車阻」隔離車道與輕軌行駛路線,若大順路完工開通後,勢必移除「黃色車阻」,之後也應考慮「調適期」增加「明顯警示設施」來區隔輕軌與車輛,同時應注意行人穿越輕軌(除非教導人民如何適應輕軌,否則只有「區隔」來保障安全,雖國外工程師可能不認同,但這就是「台灣交通文化」,一時間不可能改變~)。 對於「高雄輕軌」仍需要廣泛「宣導」與「教育」,提供「指引」及說明汽機車、行人,該如何「遵守相關號誌」與規則,然後製作示範影片、圖解說明,並以QRcode廣為分享。不能等到民眾行駛到輕軌路段時,才去看標示行駛(因為駕駛或行人,通常不會注意到標示,更何況即使看到,也無法在「瞬間看懂怎麼遵守」….),所以最佳方式是,利用平常時間,閱讀與觀看「輕軌交通管制與說明」的影片及圖示、加強當地相關「大型告示」、人員現場宣導、印發「輕軌交通規範指引」等,以確保民眾「了解新交通設施」,才能確保民眾依規範遵守(而不是讓民眾仍不了解,卻用「罰單」懲罰來逼民眾遵守,但罰單處罰也是「當下被罰」或「收到罰單後」才知道,對於改善「交通秩序」無法產生立即與長治久安的效果)。 至於輕軌路段與路口,增設「LED字幕警示」及大型告示看板,確保最終人車均了解,否則相信很多人不知道怎麼走,導致困惑與危險發生。 另外,「號誌管控」不能只是更改號誌,而是依「特殊交通路權」,採用「特殊規範與管理」,也就是要「特別提醒」(否則採取一般標示,根本看不清楚,因為平常就不會去看,所以「特殊管理規範」,應確保能夠傳達給民眾,才能確保民眾能夠依規範遵守。) 若...

交通醫生:離譜的「交通陷阱」,易造成違規與障礙的標線工程!

相關新聞報導: 「這什麼路?」 要左轉需先右轉避開槽化線再切入  、 新聞:雲林西螺台1線上最近有好幾處左轉車道多了「槽化線」,不少用路人覺得這個新規劃很不妥,會迫使汽機車必須先緊急靠右切,或違規壓槽畫線再左轉,反而容易造成危險。 相關新聞報導:和美多叉路口劃滿槽化線 擾民?降低事故?看法兩極 陳站長:不只在雲林西螺、彰化縣和美鎮,高雄也有太多「新標線」疑似「複製貼上」,而且根本不符合一般用路習慣與認知、不合邏輯、阻礙直行車、動線明顯錯誤、行車空間限縮,反而易造成違規與事故發生…… PS.從新聞報導的影像中可以發現,槽化線(槽化島)設置應該與「左轉車道」有關,也就是車輛接近路口準備左轉時,特別規劃「左轉專用道」,同時避免後方直行車佔用直行、同時應是為了避免與對向車道對接(因為許多左轉車道,會往左推至對向車道延伸,因此設置「槽化島」用意應在「阻卻對向車在路口對撞」,而不該變成左轉車靠左直行的障礙。也就是該設計存在「錯誤認知」,缺乏考量直覺與傳統用路習慣,反而造成危險與違規。) 標線等交通工程,確實能改善交通安全問題,但期望多累積現場觀察經驗,體驗駕駛感受、是否符合直覺與科學(而不只是參考國外研究或情況)。另外,許多工程規劃設置前,確實無法預期,需日後累積經驗來調整,同時應教導駕駛人如何遵行,以完善交通標線工程,讓交通更安全與順暢。 交通標線:設計缺失、易造成違規、成為交通陷阱(易造成事故), 實際情況如下: (一)高雄市中華二路(西部濱海公路)、鐵道三街、力行路之間「槽化線」問題: 車輛由中華二路南往北,行經力行路口後,欲左轉車輛必須先靠左,但卻突然有「槽化線」限縮左轉車,必須右切換至中間,再切換左側,該「槽化線」設置不當、易造成違規與危險,非常不直覺、不合邏輯與科學。(如同明明可以直接行走,卻設置障礙,看似合理,實際車流卻被阻礙,就像血管瘤、或突出物,造成血管阻塞,不但影響行車安全,也增加違規處罰的心理壓力,從而造成不滿,根本是「路障」。因此這不是民眾配合的問題,而是設計根本不符合科學,或錯誤引用科學,連一般人都知道,且感覺到不對,期待政府應多多累積現場實務經驗,避免設置不當,還設了一大堆….) https://maps.app.goo.gl/wJUqPyd9KyW3UDBM6 PS.不當規劃設計的「標線」、「槽化線」,如「機車待轉區」槽化線,是障礙與陷阱,...

交通醫生:不當規劃設置的「交通工程」,反而變成了「交通陷阱」

新聞事件省思:桃園學區人行道竟劃「路中央」 師生肉身護體險被誤闖車撞   交通醫生:典型「交通工程」導向的思維,想用「工程」來改善交通,結果卻讓「行人陷入危險」,不但無法改善交通,反而讓交通變成「陷阱」。 「交通設施」不是「設置就要人民遵守」,這不是「人本交通」,而是「工程交通」。 長久以來,政府致力於建設,但卻疏於實際長久的觀察,加上缺乏「跨領域經驗」,亦缺乏「整合經驗」,以致過度「工程思維」,嚴重缺乏「人本思維」與「行為科學」的導入,才會有一些「離譜的設施與政策」,例如:科技執法(作為改善交通違規的手段)、斑馬線退縮(結果縮減寬度、只做幾個路口,流於形式,甚至有些路口原本退縮,後來竟又改成接近路口…)、持續擴大行人路權與空間並限縮車道(導致車流更加雍塞與危險)…..。 期望,未來別再只顧「工程」,應導入「行為科學」,初期必須先讓更多工程學者,累積更多「使用者經驗」,了解有關「人本」的經驗與案例。然後同時導入「行為科學」與人本方面,相關專業經驗的人士,並充實其對於「交通」的認知,累積其經驗對「交通工程」的改善,甚至「主導交通工程」(也就是由行為科學專業,設計與提供概念,再交由工程研究,然後再進行調整,除了符合工程科學,同時也符合人民使用需求)。 PS.以「停車需求」的問題與改善為例,長久以來都是「政府主導」,也就是政府規劃設置什麼,人民就接受什麼,頂多是民意代表等提出意見,才特別新增或修改。但眾多規劃設置,並未納入「實際使用者經驗」,例如:「停車空間」幾乎沒有讓相關客貨運業者參與,也就是不知道其實際需求,一味的採用政府主導的停車空間去規劃設置,導致眾多「客貨運」違停,進而造成塞車、違規等狀況發生,顯然政府的改革,不能只是「交通工程」(仍未導入各族群代表),所以即使做好,也是政府認為的好,並無法讓實際需求的民眾、客貨運業者等滿意,也很難配合~這就是為什麼我想強調「全民交通」的概念,因為交通不是政府的,若政府不能了解人民實際需求,就不可能設計建置符合需求的交通,導致衍生的使用率根本不高、且造成違規與衝突,反而增加更多人力資源的耗費,更不可容忍的是「車禍不斷」~

交通陷阱:白楊隧道口不安全設置10年,卻不見改善!

新聞: 重機出白楊隧道遭轎車撞 騎士控警偏袒駕駛 (民視新聞網 2023/10/12) 隧道口設計不當,與旁邊白楊步道停車場出來的支線道緊鄰,將導致從隧道出來的車輛反應不及而碰撞。 根據Google白楊步道與隧道之街景圖,早期的設置並未緊連,因此較安全,但後來因隧道周邊土石坍方,導致隧道整建工程調整,延伸隧道口至白楊步道停車場出入的支線道垂直,這樣的設計剛好讓隧道的水泥柱擋住視線,形成了「視野死角」,以致從隧道出來的車輛難以預見旁邊會有支線道與車輛,同樣地支線道也難以看清隧道是否有車輛駛來(即使現場有設置凸透鏡,但疑似鏡面太小、光線等問題,以致難以辨識)。 另外,從Google街景圖並沒有看到其他明顯的「減速標示」或「減速標線」(或減速設施)等,來提醒駕駛人減速,因此速限限制也是該路口問題。 有關隧道口交通安全改善建議: 1.隧道:應加強速限、提醒前方有「岔路」(標示應設置在車道上方,而不是被柱子擋住的地方),同時增設「測速照相」提醒。 2.白楊步道(支線道):從隧道旁緊鄰的支線道,應更改銜接位置,遠離隧道口,避免隧道出來馬上遇到支線道。 3.在該路口設置「號誌管制」,除了增強提醒外,也能明確避免路權不清或視野阻擋問題(也就是依照號誌行駛)。 4.增設「有來車警示」(LED+來車感應),類似設計可廣泛運用,以科技代替傳統駕駛人自行判斷,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 5.在隧道出入口設置網路監視器,觀察該路口狀況,同時作為未來改善重要資料。 交通陷阱:白楊步道停車場,與隧道口設計,容易發生車禍 見Google街景圖  https://maps.app.goo.gl/woTw6v5t1TDFTZ8X9 2009年9月(隧道口早期樣貌),與旁邊隨楊步道停車場出入的支線道有段距離,因此安全上比較沒有疑慮。   2010年2月(土石坍方壓毀隧道)   2013年9月(隧道整建後),與旁邊隨楊步道停車場出入的支線道「緊鄰」,導致隧道出來的車輛,與白楊步支線道的車輛,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與距離。   2023年6月(隧道口現在的樣貌),與上一張2013年的圖片顯示,兩者已經過了10年之久,卻未看到任何「安全改善」,形同「交通陷阱」,一直存在10年之久。   2023年6月(從隧道將接近出口的狀況),從圖中並沒有看到明顯的「岔路」或「減速」等標...

行人地獄:不當設置「斑馬線」行人很難遵守

高雄某些街道,可以看到這樣的「斑馬線」,若依規定,行人不能在巷子內任意穿越,而是必須從「斑馬線」經過,意思就是:即使跨一步就能過的鄰居,只要該路口設有「斑馬線」,就等於「違規」。 另外,常見的行人違規、也很容易肇事的狀況就是「倒垃圾時間」,往往民眾不會依規定行走或騎車停車去倒垃圾,常常穿越馬路、圖方便,以致許多因為倒垃圾輕忽交通安全,導致車禍發生。 PS.因此類似路口,按照一般民眾習慣,任意穿越巷子兩旁,就不該劃設「斑馬線」,一旦劃設,就必須依規定先繞往「斑馬線」。但交通法規並非完全禁止道路兩旁的行人「禁止穿越」,但有畫設斑馬線的路口,必須距離超過100公尺,才能直接穿越。(因此,類似「窄巷弄」,並不適合劃設「斑馬線」,否則對行人來說,相當不便,如同另一種「行人地獄」。) 高雄最迷你斑馬線(行人穿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 ,應依下列規定: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法規依據來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 從此案例可看出:法規、設施、管理,與實際有落差,民眾會違規,有時是因為「環境與規範問題」,不良的舊環境、設施、規範,不合時宜,導致「窒礙難行」,同時浪費資源與時間在糾結這些缺失,也就是「規定了卻不管」,那為何要做這種「不合理的規定」、「擾民的設施」….若真的要落實,恐怕「永遠也無法完善」…..因此,必須通盤了解、熟知整個環境、法規、管理、當時與當地的交通文化、習慣、認知,再整合相關專業來提出「階段性改善方案」,並朝向「促進交通安全、順暢、便利」等方向前進。 PS.反思交通改革~ 1.非工程導向 (為了工程而工程)、 2.非成本導向 (為了精簡而省過頭,反而事後耗費更大社會成本)、 3.非數字報告導向 (報告永遠美化數據,實際上車禍不斷、隨處可見違規與衝突,就不可能有「今年比去年好」的虛偽假象)……. 反之,有效的方案應該是:呈現出 「順暢、安全、便民」 (所以不要「帶風向」掩蓋事實、不要做不實報告、不要攬功諉過,把好的都往自己身上攬、不好的就歸咎給他人…..導致累積更多「惡習、缺失、不法、無能」,最終導致「交通癌化」,難以根治…..)

行人地獄:「行人綠燈早開」是保護行人!還是害行人?

未能周全思考、缺乏整體考量與經驗,就會導致一連串「錯誤政策」,讓新的政策,無法根本改善交通事故問題,反而可能變成害死人的「交通陷阱」?為什麼,因為……   「行人綠燈早開」不一定能確保行人安全: 若每個路口不一致,將導致「不同認知」,因此有些人以為「下一個就是綠燈」,然後在橫向變成紅燈時,就開始進入路口,導致事故發生…. 以高雄七賢一路與林森一路口(南區電信總局旁)為例,該路口七賢一路西往東行駛至林森一路口左轉,為「左轉車綠燈早開」,同時對向車與橫向是紅燈、同時行人是全紅。因此平均每幾個紅綠燈變換時,就有幾件行人「闖紅燈」,雖未發生車禍,但已變成「行人陷阱」。 PS.「綠燈早開」設計用意,就是希望提早紓解「左轉車朝」,然而設置以來,從未「持續觀察與改善缺失」,導致該路口仍持續「行人誤闖紅燈」(估計每天至少數百件違規)。 當今為了改善「行人地獄」,因此為了保護行人,所以擴大行人保護機制,一方面透過改變「號誌」方式來保護行人(如綠燈早開、行人全綠+車輛全紅)、斑馬線退縮、突出路口行人庇護設施….. 其中「綠燈早開」,看似美意,卻嚴重忽略「駕駛經驗」的改變過程,也就是突然改變的規則,會讓「知道的人遵守」、「不知道的人難以遵守」。 例如:某路口從傳統的人車號誌同步(車輛綠燈、行人同時也是綠燈),改為「行人綠燈早開」、車輛先全紅數秒再轉綠燈,這時,若駕駛人習慣看橫向變紅燈就起步,那麼行人綠燈先走向路口斑馬線,就變成了「交通陷阱」,因此「改變設施或號誌、規則」,均應考量「舊習慣或認知」在轉變過程的過度期、適應期的問題,不是簡單「說改就能改」,也不是「立了法就能遵守」,而嚴重忽略「實際改變的過程」,需要再教育、再加強、再宣導……。 PS.即使像站長這樣,算是熟知「交通安全」的人,也偶爾會有「疏忽」導致「違規」的情形~例如:因為剛好在想其他事情、或被某些事物所吸引而分心,就可能忽略「特殊號誌/特殊規定」而闖紅燈,因此,「特殊的交通設計」、特殊的「號誌」(如綠燈早開),其實會造成「疏忽時誤判」的風險,因為人通常靠的不是「依規定行動」、也不是「依號誌或依標線行動」,更普遍的是「依習慣、依過去經驗、依其他人的行為而模仿」所產生的「反射動作、直覺反應」,與規劃邏輯的理性思維是有很大的差異、甚至相反的,所以在「規劃設計」或制定規則時,不能只思考「邏輯與理性」,而必須再思考「普遍的行為...

「行人地獄」除了改善交通工程,還有哪些更重要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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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改善「行人地獄」工程有具體預算(148億),卻沒有足夠「教育與輔導改善經費」? 相關新聞: 擺脫"行人地獄"污名要這麼久! 改善道路營建署估"需100年"….. 陳站長:交通部將「機老酒」視為「交通安全」死亡率改善重點,是否輕忽「違規、危險駕駛、交通素養」等問題。 交通安全改善工程(營建署估計得花100年),而且這還只是「行人安全改善工程」,為何要花這麼久?(還有難以估算的工程經費) 為何不見更多預算投注在「交通素養改善」?(是否因為「交通人」不懂「行為改善科學」,所以沒有將資源經費投注在這些重點?)   請專家、學者、媒體、大眾,關注「交通安全改革&交通素養」的問題: 1.政府應具體提出「改善方案與預算」(而不是只有方案、只有新聞與口號,卻沒有足夠預算與資源)。 2.改善「交通素養」(人民的交通認知與相關軟體方面)的專責執行單位,應具體設立,並有充分權責與資源。 3.整合相關資訊,並提供給相關單位、大眾、媒體(包含:專責與專業的平台、APP等) 4.至少每週(定期與不定期)定期舉辦相關活動、教育訓練、觀察、彙整各單位與人民反應等訊息。 5.具體規範,並提出獎罰,讓確實達成或提供具體改善者給予支持及獎勵(未能達成者給予輔導或懲罰) 6.改善整個「交通文化」,包含「交通媒體報導方式」(影響人民與教育人民的最直接方案)、相關單位應有之專業能力與經驗提升,否則永遠只停留在「傳統運作機制」,該做的動作總是沒人做、也不會有人去管…… 7.缺乏「整體評價」的思維,就會造成「失衡」,例如過度或不當強調「行人路權」,因而「壓縮車輛路權」(特別是拓寬行人空間,並縮小車道與停車空間)、未積極改善行人在路口應配合事項(例如:行人過馬路滑手機、慢慢走、三三兩兩、不管車流壅塞只顧自己….若能彼此重視,應改善:行人群走以避免分散導致佔用時間影響車流、在路口禁滑手機或分心而是全神貫注過馬路、當上下班課或車流擁擠處,應同時考量車流暢行,增派人員指揮、教導行人如何過斑馬線與相關正確示範、避免矯枉過正讓行人想讓結果駕駛不敢先行或急著過、避免突然衝著過路口,因為有時駕駛看沒人就會起步若突然有行人衝過會增加衝突機率…..) 8.缺乏「全民交通」的精神,也就是「交通屬於政府」,政府(交通單位)說了算,人民似乎沒有足夠權力…..特別是許多「交通規劃」停留在...

「行人庇護島」若不當擴張,恐危害其他車輛路權與安全(不能顧此失彼,應做整體考量)

「行人安全」改善,最終必須做「整體考量」,否則恐讓危害從「行人安全」轉移到「行車安全」! 當眾多媒體報導,傾向「行人安全」時,往往忽略相關配套,以致「行車空間」越來越壓縮,甚至危險,因此「改善行人空間」,亦應同時思考「連鎖影響」,否則顧此失彼,造成更多「車與車事故」。 以公車狀況為例: 因增加「行人號誌時相」,加上「科技執法」,確實讓行人安全,但讓「行車更壅塞」,問題是「公車時刻」並沒有跟著修改,司機仍必須「準點」,試問哪個人可以做到?意味著公車駕駛必須超速、趕客人快點(然而,公車站違停佔據、乘客不知狀況慢慢來,有些甚至等到要下車才慢慢找卡,所以「交通改革」,未能顧及「相關配套」與相關改善,也就是在特定狀況,公車時刻表應保留彈性空間,並讓GPS公車定位與「公車APP」更加精準與穩定)否則「駕駛缺人」是必然的結果,而留下來的恐怕壓力更大(也就是駕駛處在高壓力、甚至犧牲上廁所時間或減少喝水…而嚴重影響健康與情緒)。 以貨運狀況為例: 因「科技執法」、「違規檢舉」、「行人優先」,同樣造成「貨運延時」,且無合理的「貨運停車空間」,因此大部分貨運只能違停上下貨,這是長久以來的「道路規劃缺失」,未能顧及「貨運需求」導致,最終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除非被檢舉或投訴,否則問題就在那裏,似乎沒有任何單位去根本設法改善。(這裡特別提到,「貨運管理」並非由「駕駛決定」,因此業者當然希望司機送越多貨物、越快送貨越好,但因此累積「過量貨物」的不合理狀況,卻得由駕駛承擔的情形,因此「交通安全」不能只「約束駕駛」,而忽略「不合理的管理」與「不合理的空間」及「沒有完善的教育」問題) 以自行車狀況為例: 單車(或稱:自行車或腳踏車)騎在人行道的亂象,目前並未被凸顯,其狀況:1.部分人行道可行駛單車(但規劃或標示不明)、2.有很多單車騎士並沒有禮讓行人的觀念(也就是從行人旁邊呼嘯而過)、沒有人教他們該怎麼做、3.部分路段未考量單車安全,迫使單車夾在「右轉專用道」與「直行車道」之間….. PS.其他車種等問題,依此類推~ 陳站長 2023.08.24新增內容 (以下是先前的內容) 新聞: 做好基礎建設 規劃路側停車 https://www.peoplenews.tw/articles/5d70575bc7 路口彎角突出設計~圖:引用自「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為保障「行人安全」而規劃「彎角突出」,是否限縮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