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6月, 2010的文章

要推廣「自行車王國」請先做好配套!

要參考其他國家的政策,請務必了解國情與大眾的反應狀況,且應先養成自行車 安全禮讓 的 環境 與 文化 ! 因為國人的習慣,又政府欠缺溝通技巧、宣傳不徹底、 欠缺自行車完善的規劃經驗 、民間欠缺對於 自行車相關的配套措施 ,再再都可能使得相關方案在全面推廣時,造成嚴重的浪費與傷亡。 (如自行車道用木板設置,遇雨天或日久除了容易打滑腐爛,並且可能因為人為重力使得片段木板損害,變成無法目測的陷阱…最後不但要再花錢重做或花費難以評估的經費去維護!)   相關配套措施中的安全問題: 前煞車: 自行車「前煞車」容易鎖死,如果突然使用前煞車,人可能會整個往前翻摔,造成嚴重的傷害! 煞車線: 容易斷掉,因此必須特別加強教育,讓車主能夠在騎車前做「安全檢查」再上路。 因此自行車之「安全騎乘」技巧,必須確實被推廣與落實,再考慮積極推廣「自行車王國」,否則缺失在初期就疏忽,未來就難以掌控,最後「主管機關可能不負責任,任其問題發生」。 夜間行駛前後燈: 裝設前後燈,目的不只是未了符合規定,更重要的是能夠確保夜間騎車時的安全。 再來就是自行車「車燈」的加裝與可能產生的 「環保問題」: 目前交通法規規定,夜間行車必須加裝車燈,而自行車也不例外 問題在於車燈需要電池,若是電池不環保,顯見產生的環保問題會是令人更頭痛的問題。       PS:荷蘭的空間人車空間比例為何?車流量為何? 若是與台灣相當,則相關交通規劃與設施多少有參考價值,否則若只看到別人的好,就去一味模仿別人,最後不但失去自己該有的方式,而且會變成「四不像」!到時候,要再重做、重新制定,恐怕會大亂! 其中最重要的是「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利用方案就想一步登天...

車禍防治整理

前言: 本篇由車禍受害人家屬陳站長所編寫,雖無完整結構與數據,但有迫切改善車禍問題的期望! 從車禍「受害人」到化悲憤為力量的「助人者」,協助同樣受到車禍所苦的大眾,免於陷入車禍而起的怨恨,透過轉介與相關資訊的提供,讓車禍處理得以在短時間內獲得更有效的改善與解決。   陳站長「從一無所有到建置百萬人瀏覽的平台」 一點一滴懵懂當中學習,從一無所知到累積一些基礎觀念後,決定開始為車禍受害人做點事,因此參與許多跟車禍有關係的討論,進而從中學習如何發表個人看法、如何引用相關法律等,最後決定自行創辦一個更完整更有內容的車禍資源網站,因此花了數個月的規劃與準備,建置了「車禍自助部落格」,自創辦到現在近三年半,累積達上百萬人次瀏覽,其中不乏一些重大車禍新聞當事人親友的詢問,也協助許多車禍當事人如何處理車禍及如何運用站內提供的資源。 車禍之所以該被重視,因為車禍處理並非一般常識,也難以從平常的生活中學習,並且發生車禍,所需具備的相關知識頗為複雜,對於一般發生車禍當事人來說,實在無法在短期間獲得處理經驗,更別說要將車禍案情釐清、爭取應有的賠償! 現在大家不用再從零開始,只要將彼此的智慧與經驗相互交流,並且成立相關社團,加上政府提供的資源與平台,即可完成過去從未有過的成效!   車禍發生 若非遇過車禍所造成嚴重的傷亡,無法體會車禍對於社會與家庭帶來的嚴重影響,因此我們需要初步了解,到底車禍發生,可能帶來的影響有哪些: 個人、家庭與社會資源的損失(勞健保資源、醫療救護資源、警方調查、車禍肇事責任鑑定、衍生二次車禍、車禍傷亡導致的工作損失、失去家庭的圓滿、失去親人摯友、失去依靠、天價賠償金、導致的仇恨、設施的損害、調解資源、司法與訴訟資源、可能引發的媒體資源及報導、車輛損害與維修、傷重照護、路過民眾與目擊者、保險理賠、社會局提供的照顧等) 對於車禍受害人:可能導致傷亡、終身殘廢、植物人、心理創傷、受害人自居…等狀況。 對於車禍肇事者:導致高額的賠償,訴訟影響工作與生活、致使逃避責任的開始、可能遭受冤屈。 ...

中時>美國商會:台灣汽車考照 荒謬可笑

美國商會:台灣汽車考照 荒謬可笑 2010/06/08 02:54 劉屏/華盛頓七日電 中國時報【劉屏/華盛頓七日電】 台北美國商會表示,台灣人民有各種美德,但是一旦掌握方向盤就走樣;而且駕照考試制度荒謬可笑,完全不切實際。商會會刊六月號專文談「在台灣開車」,文中指出外國人在台灣手執方向盤,是「挫折、喜悅,兼而有之」,哪怕是很短的時間,也會發現「台灣開車、騎機車的方式與北美、西歐大不同」。 雜誌:禮讓美德 上路全走樣 商會會刊《Taiwan Business TOPICS》文章肯定台灣交通諸多優點,例如價格低、效率高、高速公路維修良好且有雙語標示等。文中也說,在美國,一千個駕駛人裡,八百個為別人著想,一百九十九個很自私,還有一個是帶著槍的瘋子;在台灣,自私的、莽撞的駕駛人比例高於美國,但通常不會有人拿槍拚命。而且面對慢速或拿不定主意的車輛駕駛人,大部分台灣的駕駛人都非常容忍。 但是,文章話鋒一轉寫道,台灣常見的美德,諸如禮讓、不搶鋒頭等,「到了道路上,變得非常不一樣」。一位在台南工作的英國商人說,台灣的汽車駕駛人很沒有耐心,總要搶到前面;機車騎士則隨時準備像箭似的衝出,並且穿梭在車陣中;另外還有卡車司機,這就不用說了。 批駕駛沒耐心 壞習慣一籮筐 台灣有個專門協助外國人進行車輛檢測、考照服務的機構Auto Checkers。文中引述此一機構介紹,稱台灣有各種不良的駕駛習慣,包括搶黃燈、闖紅燈、違規停車、不打燈就換線、跟車太近、任意切進別人的車道、超速、違規迴轉、雙黃線違規轉彎、不肯禮讓其他車輛、任意占用行人道、在單行道逆向行駛、占用兩個車道行駛、不肯禮讓行人,「以及其他」。 該機構的創辦人Jamie Alton特別指出,台灣駕駛人的很多惡習─例如酒後駕車─是因為公權力不彰以及「考照方式荒謬可笑」。他說,現行的考照制度之下,駕駛人不必適應繁忙的都市交通,也不必具備安全駕駛所需的技能,「考照場的設計與台灣實際的道路狀況相去甚遠」。且台灣的交通環境「與世界其他很多地方大不相同」,因此外國人到台灣,不可不察。 考照場與真實路況 相差甚遠 商會的文章說,開車上路之前,需要花時間...

找出問題根本,交通安全改革才有契機!

陳站長: 不論行人或汽車駕駛人、機車騎士,我想絕大部分都沒有正確被「教過」如何遵守交通規則(即正式、完整受過交通安全、安全駕駛等觀念或課程) 一個未受過「交通安全規則」教育的人,在「交通行為」上,自然會呈現比較「似懂非懂」的狀態,也就因為如此,經常出現錯誤的觀念,也就是說「以為可以」但其實是「不可以」。(如:以為轉角沒有紅線就可以停車,但其實不論有無紅線,只要路口十公尺內,都不能停車) 錯誤觀念,絕對衍生一連串錯誤結果! 一連串的結果必然是:車禍傷亡、處罰、酒駕、危險駕駛、車禍私了、保險求償、假車禍詐財、抗議自焚、鑑定不公、無辜受害、冤抑….包括在本版討論可能產生的一些情緒反應(激動、被誤解、主見想法、不滿…都會出現) 「交通行為初學」是關鍵: 一但交通剛開始在學習過程,沒有人提供正確教學、長輩自己錯誤的違規行為、戲劇錯誤的劇情示範、新聞指報導違規車禍的結果卻沒有指正錯誤….這些都會導致一個交通初學者,錯誤與不足的交通認知,對於未來的交通行為上,必然成為一個有問題的個案。 由此我們就可以知道,我們未來在推動問題改革時,重點要放在哪! 「交通環境與文化」 惡化(如同腫瘤) 交通現況趨於惡化,讓交通改革變得各複雜!因此要改革不止是考慮當事人「不懂」,而要更複雜去考慮「錯誤認知」與其「錯誤習慣」的根源….或許將單一個人放在一個完全守法的交通環境(如國外完全守法的國家),相信人很快就了解交通安全與守法的重要與不同,之後再研究當地的交通特性,應提供什麼樣的交通管理方案,才能有效改善交通! PS:如果「根本」沒有被改善,花再多錢在硬體設施或媒體宣傳,根本不可能達到改善效果!重點是問題根本在於人已經有錯誤觀念、交通學習環境是不佳的,因此「內涵」(軟體部分)應強化,並多元化、各單位,全員改革、一系列的推動,才能達到改革效果。(如運用大眾傳播,獎勵有關交通安全改善之資訊內容,並由專家學者、相關單位成立相關專業免費諮詢窗口、全國交通安全資源(支援)中心,讓大家可以輕鬆獲得相關資源….更多方案與實際執行問題,歡迎與陳站長探討) 反推,就目前執行成效其實非常有限,因為會違規的人,還是習...

改善交通安全建議990524

陳站長: 對於交通安全改善建議 1.各客運、貨運等運輸公司,均應設置「輔導」,目的在於定期接受相關專業訓練、並帶回公司,關心公司駕駛人所欠缺,並將技術傳承給底下的駕駛人 2.政府與學術單位對查「運輸統計」,了解實質的運輸效益、是否有浪費、是否造成污染、是否過多的運輸量,反而成為問題 3.總量管制:適當限制某一行業、車輛數、營運等,避免過多的同一行業,造成惡鬥或削價競爭,反而疏於強化應有的服務與安全,導致乘客或顧客陷於危險,最後倒楣的不只是業者,還有乘客與社會也都得付出代價 4.政府可多運用國外成功經驗,取其適合在國內推廣或發展的項目與技術,不但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研究或嘗試錯誤,亦可促進國外技術交流,一舉多得。 5.多多運用網站與網路:建置專業與多功能網站,提供宣導影片、公告、查詢、意見交流、舉發、通報等,不但可以快速獲得訊息,並且可以廣泛即時將訊息傳達,有益於學習及問題處理的效率。 6.研究SOP標準流程,並致力於簡單易學易懂的目標,如果可以,即各地安排一個專業指導員,然後將SOP以影片指導方式,傳達與教育推廣,不但沒有地域限制,也能達到又快、又多、又有效的目的(關於其中的影片,必須結合專業導演、權威專家提供內容與技術指導、加上政府的政令與資源協助,且影片可無償供大眾流傳) 7.培訓專業志工,彌補人力不足,並可以獎勵等方式,鼓勵大眾加入 8.選出模範,拍攝影片、將模範的成功方式加以記錄,並推廣,相信更多人看到實際的過程,也能夠跟著學好榜樣(相反地,媒體報導太多錯誤的行為,就會導致更多錯誤的違規與犯罪)

研討:99年度交通事故傷害防制研討會

研討主題:大眾運輸工具駕駛健康與交通安全 主辦單位:台灣事故傷害預防與安全促進協會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5月28日17:00止 報名方式:請填寫報名表,透過E-mail或傳真報名,額滿為止 說明:駕駛人的身體健康可能與精神健康和心智績效表現友相當關係,若這些駕駛相關因素受到重大的干擾(如受到疾病、藥物、老化、疲勞等),就會傷害到駕駛人的駕駛能力,影響其能否安全駕駛運具。而大眾運輸工具駕駛人所執行之業務多涉及民眾利益與安全,當其身心健康狀況不良時,可能造成事故危害乘客或用路人安全,因此大眾運輸工具駕駛人身心健康管理為駕駛本身、業者與政府不容忽視之問題,亦為事故傷害預防的重要課題。 指導單位:勞委會、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道安督導委員會 合辦單位:交通部運研所、勞委會勞安衛研所、交通部公路總局、北市衛生局、北市公共運輸處、道路協會、消基會 會議時間:六月五日(六)09:00~15:00 會議地點: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大樓(國際會議廳)松山區敦化北路240號B1F 0900 貴賓致詞 (主持/蔡行瀚 理事長) 0920 引言 (白璐 祕書長) 0935 專題演講(職業駕駛人身心健康調查與分析)交通大學 汪進財教授 1005 專題演講(駕駛睡眠與公共交通安全)三總精神科 毛衛中 醫師 1035 休息 1050 專題演講(職業駕駛建康危害與自主管理)勞研所勞動醫學組 徐雅媛研究員 1130 專題演講(客運業者對駕駛之身心健康管理)國光客運 吳忠錫 總經理 1200 午餐 1300 專題演講(駕照考驗與政府對駕駛之身心健康管理) 成功大學 黃國平教授 1330 專題演講(建立行車履歷 確保消費安全)消基會 黃鈺生 祕書長 1400 綜合座談

警察違規被嗆!

相信有許多人都有駕車違規被取締的經驗,而這樣的經驗通常是不愉快的! 最近媒體就報導「警察違規」被檢舉還報料: 警未繫安全帶 民檢舉貼網 2010年05月18日蘋果日報【李菁豪╱高雄報導】高市兩名警員日前開警車巡邏時未繫安全帶,遭路過民眾「攔檢」,要求解釋,拍下整個過程貼上網。警方表示警員確有疏失,將開罰單舉發。   警方認錯懲處 署名「richacea」的網友,前天在YouTube貼上題為「警察違規」的短片,內容是騎機車民眾發現兩名高市鹽埕分局五福四路派出所的警員,深夜開警車未繫安全帶,於是拿攝影機「盤問」警察:「你為什麼開車沒繫安全帶?」警員楞了一下說:「是怎樣啊?」拍攝者追問:「為什麼不繫安全帶?」警員反問:「你現在是要找碴?」警員最後只好說:「你去檢舉啊!」 影片上網至昨晚已有近萬人次點閱。對此,五福四路派出所所長邱奕成表示,上周三凌晨零時四十分許兩名警員簽完巡邏箱,剛上車忘記繫安全帶,民眾趨前質疑。兩名警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已開罰一千五百元,並將依規定予以行政處分,也會「提醒所有警員,執勤開車務必遵守交通規則。」 我想,警察在取締違規時,只要求別人而自己卻違規,當然引起民怨! 看了民眾PO的影片後,發覺民眾態度「很嗆!」,未來也該要求民眾!警察也是人,如果警察違規,你可以直接拍下去檢舉,不用跟警察嗆!因為任何人都不願意被嗆! 其實交通違規應分別就行為,加以區分:如未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的處罰,應屬於「個人安全」未做好的類型;併排停車、超速、任意變換車道就屬於具有「侵害他人安全」的類型。針對不同類型,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但也希望最終可以導正,否則違規的人還是會繼續違規!

轉彎車撞直行車無罪?

新聞:撞直行騎士 轉彎車無罪 自由時報 2010/05/24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轉彎車一定要讓直行車先行?答案是:未必! 白姓男子去年駕車左轉駛入基隆市某丁字路口,由於該路口並無交通號誌,白某聽從現場交通指揮人員指示左轉時,與被攔下等候直行的車陣中竄出的顏姓騎士發生擦撞,白某被檢方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法官認為,有號誌的路口,遇有交通指揮人員,駕駛都要聽交通人員疏導,何況是無號誌的路口?因此錯在顏姓騎士,判白某無罪。 判決書指出,全案發生在去年7月12日晚上6時30分,白姓男子開車由基隆市深澳坑台北聖城產業道路開往深澳坑路,在深澳坑路340號前無號誌的丁字路口,欲左轉駛入深澳坑路往基隆市方向,與直行往瑞芳方向由顏姓騎士騎乘的機車發生擦撞,致顏某及後載的盧姓女子摔車受傷,白某被檢方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檢察官認為白某左轉時,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未讓直行車輛先行,卻貿然左轉,是肇事主因,有觸犯過失傷害罪之嫌。 法官則指出,該丁字路口並無交通號誌,白某是聽從現場交通指揮人員指示左轉,顏某則是不聽從指示,硬是從被攔下的車陣中穿越才發生車禍,顏某違規是肇事主因,白某並無過失。 陳站長: 依規定,轉彎車要讓直行車,但如果有「交通指揮」則應遵行該指揮! 但如果交通指揮人員並非受過專業、且任意指揮,可能嚴重影響交通安全。 一般民眾可以在大樓看到大樓管理人員,其身兼住戶出入交通指揮,確保住戶出入安全。但如果該交通指揮並未受過專業訓練,且只顧慮到住戶權益,枉顧直行車之優先權與安全,可能致使行經車輛受到威脅,因此政府有必要主動協助業者,訓練其管理人員,以保障該管理人員具有相當的交通指揮專業技巧,這樣才能保障該大樓住戶出入安全,同時確保往來大眾交通安全。 本件事故,仍應了解該交通指揮是否妥當,如有不當,則該交通指揮不該視為交通法規所指的交通指揮人員,否則任何人都能夠任意交通指揮,交通恐怕不會改善,反成為特定對象之霸權!

車禍防治:不論有無紅線「路口10公尺內」不能停車

車禍防治:不論有無紅線「路口10公尺內」不能停車 相關新聞:未劃紅黃線…路口停車被拖吊 教授要申訴 日前一位廖姓教授到五權路與五權路二之二巷口處找朋友,因路口未劃紅黃線,將車停放該處,未料車子竟然被拖吊,令他很不滿,因為他以為未劃線路口即可停車,除了強調要… 未劃紅黃線…路口停車被拖吊 教授要申訴 自由時報 2008/08/20 04:09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 日前一位廖姓教授到五權路與五權路二之二巷口處找朋友,因路口未劃紅黃線,將車停放該處,未料車子竟然被拖吊,令他很不滿,因為他以為未劃線路口即可停車,除了強調要申訴外,還向市議員黃國書陳情。19日黃國書會勘後,認為交通處在該處並未劃設標線,有誘民違規之嫌。 交通處工程科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道路出入口10公尺內不能停車,即使沒有劃紅、黃線,也不能停車。 議員黃國書表示,廖教授的朋友住在五權路與五權路二之二巷口附近,當時他看到路口未劃黃、紅線,以為可以停車,就把車子停在路口,安心的去拜訪朋友。 未料,訪友後準備開車離去,竟發現車子被拖吊,讓廖教授很生氣,他認為交通處既未在轉彎處劃上黃、紅線,就表示該處可以停車,相信任何人都以為可以停,但警方竟拖吊他的車子,他除了要申訴外,還向市議員黃國書陳情。 昨天黃國書到場會勘,現場只見附近劃有黃線,轉彎處並未劃設黃、紅線。他認為,交通處未劃設標線的作法,簡直是誘民違規,相當不可取。 依法10米內禁停 交通處工程科表示,為了讓民眾了解路口不能停車,該處多半會在各處路口劃紅線,礙於預算,可能有些路口還未劃紅線,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道路出入口10公尺內不能停車,此為法令規定,即使未劃紅、黃線也不能停車。 陳站長: 有關本件「未劃紅黃線…路口停車」問題,拖吊單位並沒有問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道路出入口10公尺內不能停車」用意在於路口停車容易阻擋視線、妨礙轉彎與交通等問題,所以並不會因為「沒有畫紅黃線」就不能拖吊! 至於是否宣導不夠或民眾根本不會去了解,都應加強「交通法規」宣導與辦理相關活動,甚至有必...

重生故事〉伯軒媽媽:【走出傷慟】請讓我奢侈地哭泣…

清晨七點多,一通驚魂的電話通知我:「喂……喂!陳伯軒的家長嗎?我是永春高中的教官,你的孩子發生車禍傷勢很重,現在在仁愛醫院的急診室,請你趕快過來。」瞬間五雷轟頂,我立刻撥電話到婆婆家求援,小叔接了電話,我告訴他外子在大陸,伯軒發生車禍在仁愛醫院的急診室,請他先過去,我馬上就到。 在計程車上我開始忐忑不安,傷勢多嚴重?腿斷了?外傷很厲害?他會變成植物人嗎?我忽然想起大伯曾經幫伯軒算過生辰,說他有五兩五錢的命,伯軒會轉危為安的,我開始自我安慰。 ◎我的孩子在哪裡? 三步併成兩步,我衝進急診室,一個警察迎了過來,他馬上拿出急診室的報告唸給我聽,我心慌意亂的不知所云,可是從書面資料上我瞥見幾個大字「瞳孔放大,無生命跡象」,我震驚得休克昏了過去。 不多久警察把我架了起來,我牙齒格格打顫的問他:「孩子在哪裡?」警察帶我到急診室的辦公室,我發現小叔和公公也到醫院了,有人告訴我護理人員正在處理病患,隔了一陣子,我終於看到血跡斑斑的伯軒被推了出來。我的天哪!我能做什麼?我在內心不斷的吶喊,經過心急如焚的等待,終於可以進去急診室探視伯軒了,他身上插著好幾根管子、帶著氧氣罩,正在注射點滴。急診室的醫師告訴我伯軒已經沒有任何神經反應,亦即已經喪失認知能力了,我絕望的哭了起來,但是唯恐驚擾到其他床的病人,憋著不敢哭出聲音來。 在急診室門口我抱著好友永寧無助的飲泣,叨叨絮絮的懺悔,近一年中都在忙別的事,很少花時間陪伯軒,前一天晚上我甚至都忘了買當日的早餐,伯軒竟連早餐都沒吃就要往生了,他快撐不下去,快走了!怎麼辦?永寧心軟的陪著我哭,又教我在伯軒耳朵旁跟他說話,我忍淚輕聲的對伯軒說:「伯軒,你向來都很勇敢,爸爸從大陸坐飛機快回來了,你等一下爸爸好嗎?」那一刻,我深信有靈魂,我在和他的靈魂對話。 大概是打點滴的關係,伯軒的身體每隔一陣子就抽搐一下,臉孔也逐漸像氣球般腫脹而變形,我看了心如刀割,只能祈求上蒼讓他少受點罪。大約下午三點半的時候,急診室醫生向我報告,儀表上的資料顯示伯軒的生命現象已逐一消失。 ◎告別的時候到了 剎那間,我明瞭告別的時候到了,我附在伯軒的耳朵道別:「伯軒,...

高雄市99年度大客車乘車安全研習

圖片
  2010年5月26日 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與「高雄市大客車乘客權益促進協會」(梅嶺車禍家屬所成立的社團)所主辦的「高雄市99年度大客車乘車安全研習」,主要對象是高雄市各級學校交通安全老師、生教組長、教官等,目的是為了推廣並落實學校大客車安全教育,期望藉由培養各級學校交通安全種子,讓交通安全從學校老師與相關人員做起,進而協助指導學生,重視大客車安全。 活動內容: 主題:「校園安全及危機處理」 講師:高雄市全民防災協會 周宗葆教官內容: 1.各式消防器材之使用。 2.戶外教學之危機應變處理。 3.異物哽塞(哈姆立克急救法)。 4.災害現場逃生五大原則及要領。 5.校園隱藏的危機處理。 主題:「大客車租用、安全檢查與逃生演練」 講師:高雄區監理所 運輸管理課 雍聰敏課長 內容: 1.教導學員如何選擇合法安全的大客車 2.如何檢查確認車輛基本安全 3.大客車實車安全檢查 4.大客車安全逃生演練 相關活動資訊可至網路查詢 「高雄市大客車乘客權益促進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