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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事件省思>北市交通罰單達28億 柯文哲也嚇到:民眾檢舉案子多

北市交通罰單達28億 柯文哲也嚇到:民眾檢舉案子多 | 政治 | 三立新聞網 台北市去年交通罰單罰了民眾新台幣28億元,被議員痛批搶錢。台北市長柯文哲說,主要是民眾檢舉件數翻倍增加,警察主動開單並沒有增加。 陳站長:新聞事件省思~「違規罰單」是問題表面,因此改善問題的重點,並不是「等違規再去開罰」,而是要了解「為什麼會違規的根源」,然後再設法改善~ 改善交通違規有幾個重點: 1. # 駕駛人的素養提升 2. # 政府在交通規範與管理改善 一、駕駛人的素養提升:  1.對交通法規的認知提升 2.對交通整體狀況的了解 3.改善舊有的認知與不良習慣 (駕駛人是交通改革的關鍵,當駕駛人對交通無知、錯誤認知,都是導致交通混亂的因子,這些猶如基因的因子,會持續造成交通的混亂,因此改善因子,才能根本改善絕大部分的交通混亂問題~) 二、政府在交通規範與管理改善 1. # 現場經驗的提升 : 若缺乏現場經理的概念,就永遠不了解現場的實際狀況,再多的討論與研究也因為缺乏實際經驗的基礎,改善成效必然有限~(也就是別坐在辦公室裏想辦法~以我在高雄所看到的X字型斑馬線,使用率極低、錯誤使用度極高…等規劃設置失當,卻從來沒有改善過~這凸顯了缺乏現場管理的要件,現場只要觀察一個小時就能看出缺失問題,卻放任一年沒改善,這就是缺乏現場真正的認知所致) 2. # 停車革命 : 別再用傳統觀念管理,多利用手機APP與駕駛人溝通、發佈訊息、整合交通資訊等管理模式。 2-1.停車改革關鍵:確實了解區域停車需求,並提供適量的停車格(也就是區域周邊需要的停車數量、需要步行的時間、停車類型與停車時間導入智慧控制、加上優惠等配套方案以鼓勵駕駛人配合遵守,這樣就能更有效掌控停車資訊,別再...

交通問題探討回應

 我覺得許多交通事故問題看似複雜,卻可回溯「根源結構」來思考,那麼問題就簡單多了~ 舉例「工廠設備操作員」 我們知道,不會讓「缺乏技術與安全的狀況下」,讓人員去操作機器設備~ 但,我們的現況卻讓駕駛人與騎士去開車騎車(等同讓缺乏技術,缺乏對設施安全觀念的人,在操作危險的機器設備,更何況,道路環境比工廠更加複雜與危險~) 因此,根本應是「提升所有的駕駛人技術與安全駕駛能力」,否則其他再好的設備,政策,都難以改變這些危險個體隨時因為不當操作導致的事故風險~ 可以說,當基本的要素(駕駛人)具備根本的技術與安全駕駛能力,那麼後面就不會衍生一堆「處理不完的事故」,所以根本是關鍵,絕對要擺在優先與重點處理~ 然而,除了上述觀點,也許要考慮決策與影響政策的主管機關,學者,立委等,如果整個體制能改變與提升,就有更大的力量去促進整體改變~

新聞事件省思>逾半數機車無處停 騎士怒吼

新聞事件省思~當我們積極發展「公共運輸」,同時也在抑制「私人汽機車」,最明顯的莫過於「停車位不足」~ 現在不僅僅是汽車一位難求,找不到車位,連機車都很難找到車位了~ 但關鍵並不只是「停車位數量限縮」,而是「沒人告訴你要停到哪裡去」(指普遍規範,只有告訴民眾哪裡不能停,但卻不告訴民眾,要停哪裡~意味著許多停車問題,沒有落實「告知」,只有駕駛人「自尋車位」,使得尋找車位變成開車騎車的惡夢~) 再加上「停車規範與設置」觀念與政策似乎停滯在數十年前(車輛還不是很多的時候),那麼用舊觀念與舊體制,如何有能力去改善現在停車問題? 顯然停車問題多,不只是因為車輛增加,而包含以下幾項重點沒有落實改善:  1.駕駛人的觀念沒人教導或落實(也就是交通素養提升) 2.沒有積極規範與管理措施(大部分只靠被動取締,但這絕對不是改善交通的好辦法) 3.沒有科技工具整合運用(特別是,停車時靠「目視找車位」,不但危險、浪費時間、造成塞車或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造成停車糾紛、增加民怨與被違規處罰等問題)。即使當今智慧手機已經非常普及,科技與技術有相當進步成熟,但卻不積極去「整合停車資訊系統」,好讓停車間接靠「語音停車嚮導」等方式來引導停車(或有更好且安全的停車方法)~ 4.重要車站、商場、學校、場館、景點等人車擁擠處,其停車規劃與動線差(甚至新蓋的大型公共空間,居然在停車動線與規劃不及格),一方面是過去不夠重視「停管單位」,也未給予足夠能量及權限使其成長(包含該單位應擁有更多工具與資源,除了作為「眾多停車資訊監控疏導」外,還富有改善因為停車導致的塞車與事故問題…) 5.當今許多機車停車格規劃有嚴重缺失,因為許多機車停車格,竟然是直接從機慢車道分割出來的,意思就是「沒有安全寬度」,使得機慢車行駛更加不安全,加上機車進出該停車格,其實需要更大的寬度,等同占用兩個車道(除非每個人都願意等,否則只要為所欲為,不管別人安全,只顧自己進出,那麼危險勢必發生~...

新聞事件省思>新竹火車站改造封步道 人車爭道險象環生

 新聞事件省思~相關工程沒有考量「行人通行與安全」,政府也漠視~ 按理,許多工程只要涉及「交通與安全」,均應提出配套方案,確保往來人車之通行與安全,若不符規範,相關單位即可勒令停工改善~ 問題總不能等發生事情再來處理,也不能為了節省成本,所以就「犧牲公共安全」,因此,類似事件不該等民眾反應或媒體報導後才處理,而是制定規範,廣泛要求相關包商、建設公司等,在取得工程(標案合約內含相關規範),後續只要經舉發有違反相關規範的事實,主管機關即可命令其停工,直到改善為止~(為了改善類似問題,相關單位也必須「提升素質與觀念」,才能落實工程之安全,確保往來人車安全~)

陳站長對「交通安全跨部會組織」與其改革的想法~

 陳站長對「交通安全跨部會組織」與其改革的想法~ 之前還在關注車禍處理,發覺有諸多問題「各自為政」,才會在後續的PO文與反應特別強調「舊體制的問題」 因為,一個組織與上下相關部會,都必須相互聯繫,並且不該重疊與缺乏統整,否則,組織不但無法彰顯效能,還可能因為「內部彼此衝突」而崩潰,或者難以運作。 之前曾任企劃,並且成功幫助企業從家族企業的朝令夕改不穩定的運作,成功邁向穩定的有效率的組織運作,其中特別研究「組織與行為」,再加上日後涉獵車禍處理相關領域,自然就接觸到「法律、警政、鑑定、監理、當事人、社團、教育、交通相關單位…」這些都與「交通安全」有關,但實際上運作,卻都幾乎無關(也就是幾乎沒有哪個單位「真的重視與落實」),才會使得車禍新聞不斷發生,卻沒有一個單位或相關單位能夠有效改善~ 反思,舊的體制與相關人員的舊思維,再怎麼想破頭,對改革成效仍然極為有限,因為缺乏「跨領域資訊與技術」,就難以有效突破改革瓶頸。 如果反思(先不用現在的管部會組織與體制問題,而是先思考現況問題與如何針對問題的改善方案,再反推如何有效運作,再反推如何組織與分配,再反推相關單位如何重整落實被分配指派的工作與效能,以及日後持續連繫與導入常態良性的運作,變成一個緊密聯繫的有效組織系統…..而非當今的一天到晚在忙,卻忙著處理表面問題,那根本就沒有時間來提升、學習與思考了,不是嗎?) 所以,改革可以用80:20法則的概念,讓舊問題與運作仍可持續進行,但必須強制提出20%的資源在研究新的模式,並以地方或局部階段目標為推動方向,當集中資源並且有系統的組織運作,能夠產生出成功經驗與模式,這成功模式就能Copy提供給其他地方與其他組織觀摩,進而以「種子培育」概念,培養出更多有能力與專業的相關人力,來處理相關問題。(其中包含「科技工具」的技術與運用)~ 總之,個人認為「交通專家」並不一定是「交通安全專家」,也不是「改革專家」,因此,相關改革必須仰賴「對組織運作診斷與改革實務經驗的組織團隊」來協助改革,而不是把交通改革交給「交通人」,因為錯誤「指派工作」給不當的人去做,那麼這些人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