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事件省思~「違規檢舉暴增」違規卻難以改善?
新聞引述來源: 新聞標題:「 檢舉交通違規暴增!員警近視加深想調外勤 」 網址: https://bit.ly/2YqDkuT 引述: 民視影音 2019年7月29日 今年元月交通違規實名制上路後,檢舉人必須附上姓名、身分證等資料,原本認為檢舉件數字可能因此下降,沒想到不減反增,以台北市來說,上半年舉發的件數就高達27萬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成,台中甚至有內勤員警,檢視違規影片太勞累,近視度數暴增,寧願轉調外勤。 陳站長: 新聞事件省思~「違規檢舉暴增」違規卻難以改善? 「不違規就能降低車禍」 但為了降低違規,增加違規舉發與處罰數量,根本是「等問題發生後」再去處理,因此難以有效降低違規與車禍,也就如新聞報導,車禍不減反增的原因~ 過去10年來,陳站長關心「車禍防治」,從官方數據顯示,台灣每年車禍超過二三十萬件,造成難以挽回的悲劇,這十年來,卻不見明顯改善,部分原因歸納如下: 一、冗長複雜又沒標準的法律認定 法律條文冗長複雜,甚至因解釋與認知差異,同樣事件,竟然在不同法官可以有迥然不同的判決,這讓民眾如何遵守?(按理:標準應一致,同樣行為,應有一定的判決標準,人民才知道如何遵守什麼樣的標準) 二、陳舊並缺乏效率的組織體制 一個有效率的組織,必須不斷的學習與升級(如同電腦網路科技與環境競爭需要不斷的提升)。 過於陳舊的組織,必然無法有效率運作,加上不善科技運用,即使現代化,卻使用「蠻力」(人力),沒效率是必然的結果。 若加上領導不足(缺乏領導經驗與整合能力),又不善用「借力使力」,那麼再好的人才,恐怕只能當奴才了~ 三、現實面的社會問題與管理脫節 過多理論並缺乏實際經驗的領導,讓現實的問題,不斷發生,因為環節缺乏有效的「現場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