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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1月, 2022的文章

遇車故障~立即警示、注意來車、迅速移路旁、避免二次事故

 TVBS新聞:「草屯交流道「刁車」 夫妻車流中肉身擋車示警」~民眾開車在國三號,車子席進間熄火,國道上「刁車」,後方源源不絕的車流,實在太驚險,車上夫妻兩人,拿警示架,揮著衣服提醒來車,後來重新啟動,開到路肩,駕駛說,高速公路行進間熄火,感覺坐在移動棺材裡,只能禱告…. 陳站長:車故障「立即下車警示」、「注意安全並移到路旁」  在白天與車流還好時,可以這樣做(立即下車、警示後方來車、迅速將車移到路旁、若無法移車,民眾應在安全狀況下,迅速跑到路旁…..) 這時比較危險的是「變換車道、後方車輛被擋到視線」,因此必須同時注意後方車陣與連續車流…. 若此時有大車能夠能夠「協助擋車」,也許是較為妥當的方式。 應改善傳統「三角警告標誌」的設計(因為警示效果不佳、且須冒險取出與放置)  呼籲交通部、警政、交通規劃管理單位,遇車禍,別再用傳統的「三角警告標誌」,不但警告效果差(車多、夜間、下雨或起霧時,效果更差)。 「三角警告標誌」,真的不合時宜、警示效果差,應設法研究「更明顯的警示方式」….建議: 1.車頂警示 (應考量警示效果、包含夜間、遠距離能夠清楚辨識) 結合車身設計,直接設在可放在車頂的警示燈(爆閃燈)、較大型三角警告標誌(並附有LED警示燈)、可立即設置完成(避免耗時) 2.可結合更多功能的「故障警示系統」 一方面可自用、一方面可協助警示路況,其警示包含:視覺警示、聲音警示、訊息警示(能結合APP,將警示訊息傳給相關單位、周邊路況廣播) 3.提升車輛故障與車禍處理能力  (1)需要路過車輛協助(應明確立法獎勵) (2)呼籲全民提升「車禍應變」能力、提升「警示設備」,自救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而且是必備的要...

新聞事件省思>特殊交通設置,易造成誤判的交通陷阱~行人疑誤判闖紅燈~遭撞再遭輾慘死

  新聞>女走斑馬線遭撞倒地 又遭二度衝撞送醫不治 (東森新聞)  (新聞影片2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4xzJpUOEvc 東森新聞>6號晚間10點多,桃園盧竹區發生一起驚悚車禍,一名劉姓女子在過斑馬線時,遭到一輛轎車高速衝撞,沒想到後面的車沒注意到已經發生車禍,竟然又對著女子二度追撞,導致劉姓女子送醫不治。 令人遺憾,原本可以避免,或在發生第一次撞擊時,及時制止….但一切都來不及了….. 許多交通設施「特殊」,加上民眾「舊認知」(以為路口左邊紅燈,直行就是綠燈)導致疏忽「特殊號誌」而發生憾事~ 平常我們可以從網路 即時監視器 來觀察各路口實際交通與違規情況~尤其是這些「特殊號誌時相」的路口(也就是直行紅燈,不代表橫向就是綠燈,有時是車輛全紅,行人綠燈…)~ PS.即使對交通設施比別人熟悉的我,仍會因為專注其他事,而忽略特殊綠口「綠燈早開」(也就是,橫向轉紅燈時,並不代表直向行人是綠燈….) 類似特殊號誌路口:高雄醫學院十全與自由路口、南區電信總局七賢與林森路口、漢神百貨新田與成功路口假日時、文衡與五福路口、美術館路與美術東二路口….偶爾可以看到行人違規闖紅燈,所以有必要「再加強配套警示措施」,以防不熟路況或採取「舊認知」,將導致違規與事故發生。 人透過感官,意識到周遭環境狀況,然後依狀況,採取反應。(而不會一直處在緊繃狀態去注意)  所以,當行人錯誤意識(以為是綠燈),便會採取「走入路口」的動作(因為錯誤意識,跟著錯誤反應), 加上其他車輛未減速並注意(通常路口狀況多,這就是為什麼政府一直宣導「慢、看、停」的原因), 再加上旁邊民眾(旁觀者清,卻沒有立即阻止,因為當今社會太多「勸導他人反遭殃」,所以遇到違規情況,只能睜一...

陳站長:車禍防治「預防」與「預知」是關鍵

  要做好「車禍防治」關鍵,才能確保「交通安全」 車禍防治關鍵:「預防」、「預知」,就是提前準備好,而不是等事情發生再來因應,因為等發生後再反應,恐怕來不及。 前方有狀況,你不能等「車子已經快到了」才警示提醒,還必須考量,考量駕駛人不是隨時都能注意到告示牌等訊息,因此「提前警示」,還得「提前多加設置」,以免漏接。 另外,告示牌設置,必須考量「行為與視覺科學」,包含:字體是否容易辨識、字體大小是否開車遠距離時就能看到、告示是否簡潔易懂、設置位置是否符合駕駛視線與範圍…..而不是「有做就好」(如果「告示牌」內容任意設置、位置不當、字體太小、內容過多複雜或過少看不懂意思….那就無法達到宣導與管制交通效果) 舉例說明:  例如在高雄車站附近的中山路與建國路「即將施工」,且已知施工範圍與影響,也能夠掌握施工完工期限,那麼經過評估,將嚴重影響交通車流,恐增加事故風險時,則就必須「事先規劃交通疏導與交通安全配套措施」。 所以,就評估風險後,投入相對應的「交通疏導」與「交通安全措施」,雖然看似增加施工成本,但卻換來更安全、降低塞車所造成的損害,所以在任何工程、改革,不能只顧「成本考量而犧牲安全」,也就是「安全第一」的信念。(當然,並不是把安全~「無限上綱」,而是就累積經驗與相關資源,做妥善組織或調度,使資源成本不會增加,同時可提供額外就業機會….) 如何做好提前知道並「預防」的關鍵+「輔助工具」: 1.提早知道: 即將施工,即可「已知訊息」,即可「提早準備」,評估往來車輛需要多少時間可以「學習認知」,並改變習慣,同時能夠達到「廣泛宣導」,即可回推,需要多早之前,就開始計畫與實施。 2.提前準備: 施工期間的安全配套,不能等施工時才做,因此往前推算,什麼時候做?怎麼做?以及如何透過「設置標示」與「相關宣導」計畫,在最適當時間分工進行,以期施工期間的交通能夠將塞車與事故風險降到最低。 3.施工周邊交通安全:  設置「施工改道」,必須熟悉往來車輛駕駛習慣,才能妥當安排「標示位置」,否則任意設置,不但無...

報導省思:兒童角度的道安需求(兒童版交通安全)

 引用報導:兒童角度的道安需求 兒童交通安全省思~如何有效教導兒童「交通安全」,恐怕沒有家長或學校能提出一個完整的作法,因此有待政府與相關團體彙整,讓學校與家長,能夠更有效教導孩子如何遵守與注意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簡單四個字,卻包含複雜的各種交通問題,不僅僅只是車輛、駕駛人,也包含交通環境、標誌、號誌、法規等問題,所以要如何教導,恐怕沒有家長能提出一個「簡易有效的方法」,有待政府協助整合,或委託民間專業機構執行,讓「兒童版交通安全」教材與教學模式,經由各方整合與編輯製作後,濃縮經典內容,並研擬後續推行、落實到每個民眾生活當中。 也許先從簡單易懂,但比較整體性的方面著手,如同「 安全駕駛或防禦性駕駛 」,就是一個很好的模式,能夠簡單教導民眾如何注意馬路上平常最關鍵的交通事故問題,然後再進一步延伸與學習有關交通規則、如何辨別與運用在實際的道路上,以達到「交通安全」的宗旨。

陳站長:「交通素養」提升,一切違規、車禍、衝突自然跟著改善

 「交通衝突」問題的根本與解決~如果連警察都不熟交通法規,人民怎麼可能會了解,又一知半解造成的交通混亂與車禍,何時能徹底改善? 人民彼此衝突難道政府沒有責任?是誰造成人民的衝突?還是把責任歸咎給人民? 當「新規定改了」人民是否都了解,如果沒有,難道都是人民的問題? (先不論政策好或壞,我們是否應建立完善的 公民社會 應包含: 1.人民有良好的素養 (讓人民熟知法律與規範,才能避免愚民被媒體或特定人士操弄、有良好的交通認知與習慣、能為個人的行為負責)。 2.健全的政府與體制 (卻缺乏完善的組織運作與體制,那麼缺乏專業、整體認知、難以整合協調是必然的結果)。 3.良好的溝通管道 (不要太多標準與各自解讀,應統整可隨時閱讀與查詢、能夠即時更新、能夠反應與及時協助處理…)。 現在社會正出現的問題「禁行機車」與「取消禁行機車」,兩者關鍵真的只是「機車能不能走內側快車道」(一般認知:左側內側為快車道,右側外側為機慢車道),其問題也許起因於「機慢車道」難以安全通行(問題包括:被違規停車、右轉車、公車、貨車、路邊停車所佔據)。因此主張取消「禁行機車」(即希望開放內側的快車道),讓機車能夠避開外側機慢車道的阻礙。但在整個問題尚未統整,也未有把握何種方案能夠達到最好的解決方案,因此過程中,因為宣導不足、民眾認知在「新舊政策」不同,導致衝突、險象環生(如下列幾則新聞案例 可供參照) 新聞: 沒禁行機車 「機車族怎走」交警教您看標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jgHnX3Q0lc 新聞: 「你大尾喔」!疑誤會禁行機車 攔騎士飆罵 新聞: 有寫"禁行機車"才是快車道 駕駛逼車遭警打臉 新聞: 「汽車道耶」!駕駛疑誤會禁行機車 攔騎士...

大車視野死角終獲改善?「強制加裝+訓練+落實運用」才能讓「大車視野輔助系統」發揮效用

 立委國會質詢(影片): 大車視野輔助系統安裝率已達99.6%,為何事故仍頻傳?|國會質詢|林俊憲 相關影片: 大型車輛需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盧秀燕提案加重罰則 新聞報導: 驚!大車裝視野輔助系統 統計車禍竟不減反增 (不是裝了就算了,更重要的是操作與系統是否確實能「輔助駕駛視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eRpEenwSGs 新聞報導: 強制大型車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受害者家屬淚崩:請立院盡速通過 新聞報導: 大型車輛轉彎視野死角危險 沈智慧籲防範道路交通悲劇 新聞報導: 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上路 加強實作訓練 (有裝硬體,還得加強駕駛使用該系統訓練) 新聞報導: 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公路總局宣導影片) 新聞報導: 明年元旦 大型車需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20191023) 新聞報導: 蘇貞昌砸4.4億補助推"視野輔助"系統 讓駕駛留意車況預防死角意外 新聞報導: 政院通過 補助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新聞報導: 【十點不一樣】"視野輔助"能減少死角!? 新調查:九成大車駕駛認同 新聞報導: 行車視野輔助器 屏縣大車近100%安裝 新聞報導: 近8成駕駛不會用 大車視野輔助系統 白裝了? 新聞報導: 明年起 大車沒裝視野輔助系統禁上路 新聞報導: 大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明年沒裝最重可吊照 新聞報導: 大車裝視野輔助 駕駛:還需盲點偵測 新聞報導: 大型車加裝視野輔助 高市車禍件數降低 新聞報導: 大車內輪差、視野死角常釀傷亡車禍 交警:善用視野輔助系統 新聞報導: 再半小時就禁行 ...

新聞事件省思~行人走在斑馬線被逼,竟還得「自負舉證」

 新聞報導:路口監視器,竟然不能當舉報證據!新竹竹北一名鄭小姐,去年底晚上過斑馬線時,遇到一輛轎車要左轉,完全沒有禮讓,硬是鑽過面前,而且距離超級近,嚇得她前往警局檢舉,也說路口有監視器,不過卻被告知不能用來舉發車輛違規,她只能自行用手機錄影的方式,或看是否有車輛有行車紀錄器能提供,讓她認為行人安全深深受到威脅。 陳站長:看了報導覺得警方真的「不可思議」,政府一再宣導,甚至花大錢將斑馬線從路口退縮,加上不久前在高雄有行人走斑馬線被酒駕撞死….我們地方的警察竟然還這麼「無感」,甚至連受訪時,還是「一樣的處理與態度」,顯然是警政處理交通規則是一樣的「違規處理標準」,不然怎麼會要求民眾「自負舉證」的回應~ 政府設置監視器不能用於「舉發違規」? 為什麼諸多涉嫌「危險駕駛」,警方受訪卻大多只以「一般違規」視之,難怪違規如此囂張…..從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出,該汽車駕駛根本是「逼車」的危險駕駛行為,也就是非單純違規,而是涉嫌「公共危險罪」,若政府高層對此「視而不見」,那麼過去所做的「交通安全宣導」與「重罰」根本都白費了~ 各種限制或不當政策讓警方難以執法? 希望政府高層,在做相關改革時,別再只是「震怒」、「口頭指示」….應確保相關作為是否符合「改善交通安全」為執行核心,至於相關限制規定多如牛毛、綁手綁腳,是否在合理範圍授權警方執法,且保障其執法不受民代與民眾干擾,這樣警方才能真正發揮執法權,也才能真正保護守法的人民。 「指揮官意圖」能聚焦核心價值與執行力  如何讓第一線執法人員能夠彰顯效能,不是制定更多執行命令或勤務,而是找出「改革核心」,再以「指揮官意圖」作為主要方針,那什麼是「指揮官意圖」呢? 有關改革,請見「 黏力 」這本書中提到的「 指揮官意圖 」(簡單的意思就是,不要制訂過多的細節,因為在第一線作戰時,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在眾多交通違規事件中,凸顯法規、警方執法依據、立委立法與修法、濫權介入….似乎有很多矛盾衝突...

陳站長:媒體報導「輕軌安全」議題,可供交通安全改革借鏡

 陳站長:有關以下公視獨立特派員 新聞報導: 「 高雄輕軌逐段通車,如何兼顧安全與便利 」 可以清楚看出「輕軌造成的交通安全問題」,不僅僅是民眾違規的表面問題,其中點出「號誌設置缺失」也會導致民眾違規(或難以遵守),因此將來在改善交通相關問題時,可延攬相關領域做長期性、常態性交流參與,甚至成為常態成員(例如:交通局交通顧問群、交通品管圈、交通醫生….)。 引用新聞報導: 新聞標題: 高雄輕軌逐段通車,如何兼顧安全與便利|高雄輕軌 誰怕誰 公視-獨立特派員 2022.05.04 高雄市在兩條捷運完工後,透過在市中心建造輕軌,來建構更完整的路網,輕軌雖然比起地下化的捷運節省工程費用,不過卻也讓高雄在交通密集的市區,在台鐵地下化後,又多出了40多個平交道。 根據統計,110年民眾闖入輕軌平交道高達7千多次,對輕軌駕駛來說,是很大的壓力。也有不少民眾抱怨,在這些平交道路口等輕軌經過的時間過長,造成上下班尖峰時間的交通壅塞。如何在確保行車順暢和民眾安全間找到平衡點呢? 圖文報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80566 陳站長:有關新聞「高雄輕軌逐段通車,如何兼顧安全與便利」報導,我將觀後心得整理重點如下: 1.報導不僅呈現「輕軌的交通安全問題」 2.其實也反應 大眾普遍「交通安全意識(薄弱)」,也就是「缺乏交通素養」的問題 3.點出民眾違規也可能是「交通設置缺失」導致的問題(例如:民眾無法清楚辨識交通號誌,將難以遵守交通) 4.高雄輕軌駕駛員經專業遴選,並接受專業訓練(包含安全駕駛/防禦性駕駛),但民眾是否也該受到「交通素養」訓練,並確實輔導其達到「安全駕駛」的標準呢? 媒體深度報導,提供政府相關單位在「跨領域整合~改善交通安全」做了進一步示範 (例如:到底是民眾「缺乏交通素養」而違規?還是「交通設計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