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車故障~立即警示、注意來車、迅速移路旁、避免二次事故
TVBS新聞:「草屯交流道「刁車」 夫妻車流中肉身擋車示警」~民眾開車在國三號,車子席進間熄火,國道上「刁車」,後方源源不絕的車流,實在太驚險,車上夫妻兩人,拿警示架,揮著衣服提醒來車,後來重新啟動,開到路肩,駕駛說,高速公路行進間熄火,感覺坐在移動棺材裡,只能禱告…. 陳站長:車故障「立即下車警示」、「注意安全並移到路旁」 在白天與車流還好時,可以這樣做(立即下車、警示後方來車、迅速將車移到路旁、若無法移車,民眾應在安全狀況下,迅速跑到路旁…..) 這時比較危險的是「變換車道、後方車輛被擋到視線」,因此必須同時注意後方車陣與連續車流…. 若此時有大車能夠能夠「協助擋車」,也許是較為妥當的方式。 應改善傳統「三角警告標誌」的設計(因為警示效果不佳、且須冒險取出與放置) 呼籲交通部、警政、交通規劃管理單位,遇車禍,別再用傳統的「三角警告標誌」,不但警告效果差(車多、夜間、下雨或起霧時,效果更差)。 「三角警告標誌」,真的不合時宜、警示效果差,應設法研究「更明顯的警示方式」….建議: 1.車頂警示 (應考量警示效果、包含夜間、遠距離能夠清楚辨識) 結合車身設計,直接設在可放在車頂的警示燈(爆閃燈)、較大型三角警告標誌(並附有LED警示燈)、可立即設置完成(避免耗時) 2.可結合更多功能的「故障警示系統」 一方面可自用、一方面可協助警示路況,其警示包含:視覺警示、聲音警示、訊息警示(能結合APP,將警示訊息傳給相關單位、周邊路況廣播) 3.提升車輛故障與車禍處理能力 (1)需要路過車輛協助(應明確立法獎勵) (2)呼籲全民提升「車禍應變」能力、提升「警示設備」,自救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而且是必備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