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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國道)高速公路~車禍預防與處理

女國道酒駕自撞 6車連環撞火燒車 釀2死9傷  2023/01/22 (東森新聞 CH51) 國道6車連撞客運起火釀2死9傷 酒駕女20萬交保  (台視新聞 TTV NEWS) 國道酒駕自撞釀禍! 害連環撞 無辜孕婦重傷 |TVBS新聞 @TVBSNEWS01 夜間高速公路車禍,如何處理? 高速公路若發生車禍(尤其是夜間),第一時間應立即「預防二次車禍」,同時在發生「或燒車」時,設法取出滅火器滅火。以下整理一些(國道)高速公路發生車禍、火燒車等事故時,應注意事項與處理建議: 1.於平時就準備好「車禍處理方法」,以防車禍時不知所措。 2.於平時就準備好「車輛滅火器」,並熟悉操作。 3.於高速公路(特別是夜間),應身穿「淺色、亮色的服裝」(或穿上反光背心),然後迅速採取相關措施(如打開車輛閃燈、警示後方來車….) 4.應強制車輛加裝「夜間警示閃燈」(必須能夠達到警示遠方車輛效果,並能在按下「危及警示按鈕」,一併開啟,以縮短操作時間,達到警示其他車輛效果),傳統「三角架」(三角錐)警示效果不佳,應全面改革。 5.第一時間設法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如果車輛不在事發第一現場,建議移往安全處)。 6.平常就已安裝「車輛行車紀錄器」(如果有前後攝影鏡頭更好),以紀錄車禍發生過程,作為日後調查證據。 7.若要下車處理(或幫忙),請務必確保自身安全,並將車輛移往安全處。(自身安全:包含反光背心、亮色衣服、強力燈光、強力閃燈…..) 8.如果缺乏經驗,建議不要貿然待在高速公路上(如果車輛在最後方,接近來車處,應立即開啟警示燈、人員離開車輛至安全處) 9.建議政府建立「交通事故~緊急廣播系統」,也就是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時,能夠第一時間在該路段前,提醒駕駛人減速(但避免驟減車速),然後開啟閃燈,以警示其他準備通過車輛,避免二次車禍發生。(緊急廣播系統,可透過ETC系統整合,可預知車輛在車禍的路段之間,或即將通過該事故路段警示,因此必須提升「ETC系統功能」…另外考慮手機APP語音提醒、或簡訊提醒)。 10.緊急事故處理車,加裝大型LED燈、現場「網路即時攝影機」,並提供防撞與事故聯絡處理功能,且安排在每個重要路段,以便立即前往處理。 11.結合「事故警示」於Google地圖、導航系統、手機APP等,讓事故發生時,能夠提供更即時、更緊急的訊息給路過駕駛人。 12.獎勵駕駛人平...

陳站長:比「科技執法」更有效「降低違規、減少車禍」的解決方法

  現在社會似乎太偏重於「證明你是錯的」,然後採取「嚴厲懲罰」….. 卻不設法去找出「你哪裡不懂、要怎麼配合?」, 然後採取「導正違規、避免再犯」….. 為了設法「找出違規」,從現場取締>民眾檢舉>科技執法(透過科技偵測照相檢舉), 但「違規人」是找到了,卻偏重「處罰」,而不是「導正」,以致違規人仍不熟規範….. 最終結果會如何呢?違規行為會改善嗎?還是依然存在? 「科技執法」能有效降低「交通違規」,但應配套「提供完整資訊」(包含設置地點、違規取締項目)才能確實教育大眾注意並遵守,否則,科技執法拍到違規,等駕駛人收到違規,已經是之後的事,如果駕駛人不能提前知道,恐怕失去「車禍預防」的實質意義,因此「提前教育與宣導,並確實傳達給每位駕駛人」才是改善「交通違規」的根本。意思就是「提升全民交通素養」才是改善交通違規、減少交通事故的根本。 政府設置「科技執法」來加強取締「交通違規」,應同時配套「增列違規條款」來提醒與教育民眾~ 否則,不知道交通規則的人被罰後,還是不清楚該怎麼遵守。 「科技執法」能有效降低交通違規與事故,但政府確信駕駛人都知道交通法規嗎?如果不能完全了解,又怎麼遵守交通規則呢? PS.肇事責任判定測驗:「駕駛撞上行人,要負肇事責任嗎?」 當有行人紅燈,突然衝入路口,但有行走斑馬線,此時一部小客車,綠燈直行、未超速,看到行人突然衝入,但剎車已經來不及而撞上,請問行人與小客車駕駛該負哪些肇事因素? 相關新聞報導> 科技執法如隱形警力 違規者無所遁形荷包瘦   @東森新聞 CH5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9jkvuQwy5A 輔助駕駛人「了解道路或路口有哪些科技執法+違規取締照相」,能更即時讓駕駛人在當下...

交通狀況與管理

交通狀況與管理 是指交通某部分的狀況(例如駕駛人狀況) 這些狀況,有好與壞,且有程度上的差異,如極好與極壞。 一、駕駛人狀況: 1.「駕駛人+法規狀況」 當駕駛人,不懂法規,將無法了解與遵守。 2.「駕駛人+健康狀況」 3.「駕駛人+注意狀況」 4.「駕駛人+環境了解狀況(路況)」 5.「駕駛人+所駕駛車輛狀況(車況)」 6.「駕駛人+注意力」 7.「駕駛人+手機+導航」 8.「駕駛人+溝通(表達與了解他人的能力)」 二、環境狀況 1.法規 2.道路(品質與維護狀況) 3.管理設施 4.管理(執法) 5.用路人(他人) 6.環境(大自然-天氣) 7.環境資訊(如即時影像、路況報導、地圖、停車位置、導航) 8.其他環境狀況 三、車輛狀況+輔助工具 1.車輛概況 2.能量 3.車胎 4.剎車 5.導航 四、政府與相關單位 1.規劃 2.實施 3.管理 4.改善 5.教育/導正 6.司法 7.檢測 8.工具 9.平台 10.其他 2022.11.12 文/陳站長

陳站長:新交通安全~「交通醫生」的概念與推廣

「新交通安全」簡述:促進全民對交通的交流,進而通透了解交通,並透過輔助工具(APP或程式或行為改善)的安裝與安排,讓交通學習、管理、運用等更加統整有效率。 有了概念之後,加入「交通醫生」(醫療概念)的運用,也就是「對症下藥」,透過「交通醫生」對交通問題進行診斷,然後提出解決方案,並安排療程,進而改善交通問題。 重新檢視「交通安全」的意義 「交」:有交流、溝通的意思。 交流~透過教育、製造話題、影音製作分享、社群影響等方式,讓「新交通安全」可以更進一步發揮影響力與改善效能。 「通」:有了解、通了、通才、通過等意思。 也就是任何改善應當做到「了解、通了」的程度才行,也就是「交通思考路徑」其實是有許多阻礙,必須讓它「暢通」才行。 「安」:有安心、安定、安全、安裝等意思。 「安裝」如同手機或電腦安裝「交通程式」,讓交通改善可以更有效率、更容易學習與操作的APP工具,才能讓交通改善落實,也才能避免各自為政,缺乏整合、效率不彰等問題發生。 「全」:有全部的意思(指周全、全部、全民的意思)。 「周全」能避免「缺失」而導致嚴重損害,因此必須重視。 另外,就是「全民參與」,避免過去人民把交通相關問題都歸咎給政府或專家,以至於遇到問題時,不知問題出在哪,錯在哪~ 「全民參與交通」,就是要讓人民把交通當成自己的事來看待,必須認真學習有關交通的相關知識與經驗,才能對交通負起責任。(有別於傳統的交通機制,人民未能妥善接受教育、交通環境多有錯誤示範導致人民一再學習錯誤,而錯誤又多以「違規處罰」為重,讓同樣的錯誤,難以真正有效改善,同時又引發「不滿」的惡性循環…) 對一件事負責,並不是靠外力(也就是靠「他律」),而是從「自律與自治」著手,要讓人自律與自治發自內心去做,就必須讓人了解交通的核心價值「為什麼要遵守交通規則」?「健全的交通環境」(如同健康的人)要具備哪些要素?如果沒有健全的交通與認知,那麼交通就只有「混亂」,在一知半解的交通認知,只能靠費力的改善與管理,最終成效都是極其有限的。 對交通負責,當成自己的責任,就得從「交通參與、負起責任」著手,這有別人長久以來,許多交通問題由專人或主管機關管理的概念,這些所謂專業與管理階層,常給人一種感覺就是「規劃與公告了就是要遵守」,未能了解規劃是否確實宣導、確實讓人了解、是否足夠安全(而不是將「思慮不周的新設施或方案」未能確實研究與評估就實施…),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