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庇護島」若不當擴張,恐危害其他車輛路權與安全(不能顧此失彼,應做整體考量)
「行人安全」改善,最終必須做「整體考量」,否則恐讓危害從「行人安全」轉移到「行車安全」! 當眾多媒體報導,傾向「行人安全」時,往往忽略相關配套,以致「行車空間」越來越壓縮,甚至危險,因此「改善行人空間」,亦應同時思考「連鎖影響」,否則顧此失彼,造成更多「車與車事故」。 以公車狀況為例: 因增加「行人號誌時相」,加上「科技執法」,確實讓行人安全,但讓「行車更壅塞」,問題是「公車時刻」並沒有跟著修改,司機仍必須「準點」,試問哪個人可以做到?意味著公車駕駛必須超速、趕客人快點(然而,公車站違停佔據、乘客不知狀況慢慢來,有些甚至等到要下車才慢慢找卡,所以「交通改革」,未能顧及「相關配套」與相關改善,也就是在特定狀況,公車時刻表應保留彈性空間,並讓GPS公車定位與「公車APP」更加精準與穩定)否則「駕駛缺人」是必然的結果,而留下來的恐怕壓力更大(也就是駕駛處在高壓力、甚至犧牲上廁所時間或減少喝水…而嚴重影響健康與情緒)。 以貨運狀況為例: 因「科技執法」、「違規檢舉」、「行人優先」,同樣造成「貨運延時」,且無合理的「貨運停車空間」,因此大部分貨運只能違停上下貨,這是長久以來的「道路規劃缺失」,未能顧及「貨運需求」導致,最終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除非被檢舉或投訴,否則問題就在那裏,似乎沒有任何單位去根本設法改善。(這裡特別提到,「貨運管理」並非由「駕駛決定」,因此業者當然希望司機送越多貨物、越快送貨越好,但因此累積「過量貨物」的不合理狀況,卻得由駕駛承擔的情形,因此「交通安全」不能只「約束駕駛」,而忽略「不合理的管理」與「不合理的空間」及「沒有完善的教育」問題) 以自行車狀況為例: 單車(或稱:自行車或腳踏車)騎在人行道的亂象,目前並未被凸顯,其狀況:1.部分人行道可行駛單車(但規劃或標示不明)、2.有很多單車騎士並沒有禮讓行人的觀念(也就是從行人旁邊呼嘯而過)、沒有人教他們該怎麼做、3.部分路段未考量單車安全,迫使單車夾在「右轉專用道」與「直行車道」之間….. PS.其他車種等問題,依此類推~ 陳站長 2023.08.24新增內容 (以下是先前的內容) 新聞: 做好基礎建設 規劃路側停車 https://www.peoplenews.tw/articles/5d70575bc7 路口彎角突出設計~圖:引用自「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為保障「行人安全」而規劃「彎角突出」,是否限縮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