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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地獄:「行人綠燈早開」是保護行人!還是害行人?

未能周全思考、缺乏整體考量與經驗,就會導致一連串「錯誤政策」,讓新的政策,無法根本改善交通事故問題,反而可能變成害死人的「交通陷阱」?為什麼,因為……   「行人綠燈早開」不一定能確保行人安全: 若每個路口不一致,將導致「不同認知」,因此有些人以為「下一個就是綠燈」,然後在橫向變成紅燈時,就開始進入路口,導致事故發生…. 以高雄七賢一路與林森一路口(南區電信總局旁)為例,該路口七賢一路西往東行駛至林森一路口左轉,為「左轉車綠燈早開」,同時對向車與橫向是紅燈、同時行人是全紅。因此平均每幾個紅綠燈變換時,就有幾件行人「闖紅燈」,雖未發生車禍,但已變成「行人陷阱」。 PS.「綠燈早開」設計用意,就是希望提早紓解「左轉車朝」,然而設置以來,從未「持續觀察與改善缺失」,導致該路口仍持續「行人誤闖紅燈」(估計每天至少數百件違規)。 當今為了改善「行人地獄」,因此為了保護行人,所以擴大行人保護機制,一方面透過改變「號誌」方式來保護行人(如綠燈早開、行人全綠+車輛全紅)、斑馬線退縮、突出路口行人庇護設施….. 其中「綠燈早開」,看似美意,卻嚴重忽略「駕駛經驗」的改變過程,也就是突然改變的規則,會讓「知道的人遵守」、「不知道的人難以遵守」。 例如:某路口從傳統的人車號誌同步(車輛綠燈、行人同時也是綠燈),改為「行人綠燈早開」、車輛先全紅數秒再轉綠燈,這時,若駕駛人習慣看橫向變紅燈就起步,那麼行人綠燈先走向路口斑馬線,就變成了「交通陷阱」,因此「改變設施或號誌、規則」,均應考量「舊習慣或認知」在轉變過程的過度期、適應期的問題,不是簡單「說改就能改」,也不是「立了法就能遵守」,而嚴重忽略「實際改變的過程」,需要再教育、再加強、再宣導……。 PS.即使像站長這樣,算是熟知「交通安全」的人,也偶爾會有「疏忽」導致「違規」的情形~例如:因為剛好在想其他事情、或被某些事物所吸引而分心,就可能忽略「特殊號誌/特殊規定」而闖紅燈,因此,「特殊的交通設計」、特殊的「號誌」(如綠燈早開),其實會造成「疏忽時誤判」的風險,因為人通常靠的不是「依規定行動」、也不是「依號誌或依標線行動」,更普遍的是「依習慣、依過去經驗、依其他人的行為而模仿」所產生的「反射動作、直覺反應」,與規劃邏輯的理性思維是有很大的差異、甚至相反的,所以在「規劃設計」或制定規則時,不能只思考「邏輯與理性」,而必須再思考「普遍的行為...

改善行人地獄~落實駕駛「交通安全」與體制做起

交通安全,可從「相關單位」做起 (包含:交通局、監理、司法、警政、公車、客運、運輸….等) 由相關單位,先落實「交通安全」,並從過程中,研擬最好的「學習改善方案」,藉此累積「改善經驗」,再將相關經驗與紀錄,編輯製作成各種資料,提供相關研究、學習等參考。 1.公家機關、交通相關單位,先行試辦與示範 2.廣招有效方案、廣納相關人才、明確獎罰規則、設立平台供分享與交流 後續抽驗與測試 並不是有做就好,而是確保相關人員都能落實~ 關於「交通安全」最直接關鍵的改善,就是要求所有相關人員,接受「安全訓練與測試」,確保這些人員為「交通安全把關」。 例如:現場交通指揮人員,務必熟悉所在環境之相關設施與狀況,然後確實了解有哪些特定且最多類型的狀況,應該如何處理,並確實接受相關狀況處理與應變,才能確保第一時間處置、避免危害發生或即使發生也能讓危害降到最低。 確保相互支援與合作 避免傳統「過度專責化」、「缺乏協調」、「難以整合」、缺乏跨領域經驗….導致最終「互踢皮球」、各單位都做了,結果卻「不及格」(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為了確保相關單位能落實與負起責任,除了明確責任歸屬,也必須考慮「疏忽、缺工、人員休假、突然無法運作」導致的「組織失能」,就必須讓相關單位「彼此學習、交流」,才能確保工作隨時有人遞補、相互監督、彼此支援,讓問題隨時都能夠被發現、同時避免因個人缺失或能力不足導致的「漏洞」進而影響整體績效~ 更積極的作為(與傳統消極被動的差異) 例如:主動發掘問題,並及時改善,而非等事情發生(等違規被發現才舉發、等車禍傷亡才去處理….) 「消極」會讓問題停留在「表面處理」,將累積更多的問題,同時造成狀況惡化…. 唯有採取「積極」的態度與模式,才能「防治」問題的發生。 例如:建立「交通巡導員」,主動檢視並及時導正缺失(而非傳統公文形式,漫長拖延,導致整個體制,變得消極被動、拖延的運作方式,也會產生各種負作用,最終整個體制就會被拖累、忙得要命卻成效不彰….然而改變體制運作思維,通常不容易由下產生影響,而應由上而下,因為牽扯制度規定、工作與職能安排、整體默契….所以最好能由某個單位作為示範,在進行示範前先充分規劃與訓練,確保示範單位人員具備充分的經驗與技能,並有完善的輔助工具及支援,如此才能確保組織運作的效能,而非傳統不良溝通、無法確保人員能力與經驗、工作狀況無法掌控與分配處理…) 行人地獄~喚醒...

駕駛訓練:汽機車駕駛"如何依規定&安全左右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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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駕駛技巧」+「交通素養」=行車順暢又安全的保障 大部分駕駛人並未熟悉「交通規範」與「交通環境」,只是「會開車或騎車」就上路,導致因「一知半解」錯誤認知而違規、疏失,導致交通事故發生~ 若能以「及時提醒駕駛」(即採取「輔導取代處罰」,並確保駕駛能了解並遵守),才是改善混亂交通的根本,接下來提供給大家,很容易取得的「駕駛技巧」,由許多著名或熱心的人士提供(可在Youtube搜尋"駕駛"相關"關鍵字"獲得更多影片)。以下提供幾部影片與內容給您參考~   一、如何依規定左轉 (避免違規受罰) <網路熱門影片分享> 二、如何安全轉彎(防禦駕駛、避免左轉發生事故) <網路熱門影片分享> 三、更多有關駕駛技巧 <網路熱門影片分享> 四、轉彎步驟、環境認知、注意事項 (一)轉彎前_提前切換車道(左轉靠左、右轉靠右) (二)轉彎時_狀況123 (三)轉彎_相關注意:視線、方向燈、方向盤(轉彎行為控制)、號誌(燈)、標線、標誌、其他車輛、行人、周邊設施或物件(包含遮蔽物) (四)環境設施_通常在多車道(設有分隔島)、應提前進入內側(左側)或外側(右側)車道 (五)大車遮蔽、車速 (六)危險狀況_幾種常見的危險 (七)設施與管制規劃設計問題(避免錯誤設計,導致事故風險)

交通醫生:「交通巡導員」及時發現、及時導正

交通醫生:「交通巡導員」及時發現、及時導正 當今「交通管理」不但消極,且成效不彰,致使每天「交通違規」造成他人不便,同時引發車禍傷亡,讓相關單位疲於奔命,卻束手無策。 這幾年,政府確實有較明顯改善,除了更積極宣導(媒體曝光+實體宣導與看板),更具體的政策(加重違規處罰+交通路老師培訓+科技執法….),但似乎未能關注民眾的「交通素養」,能更直接、根本、有效的「找出違規原因」,並「直接輔導改善」。 「交通違規」的原因,為何需要「交通巡導員」? 1.「交通巡導員」能及時發現「交通缺失」+「交通違規」: 並能以專業角度,將狀況反應給相關單位(或直接由專屬單位處理),不但更積極、且更專業、更快速有效改善問題。 2.當今「交通違規」處理被動消極、成效不彰: 「傳統交通處理」,根本流於形式,不但不積極,且因「缺乏有效處理經驗」,因此未能有效整合,使得問題往往只能「處理表面」,讓問題不斷「重演」。 民眾通常不會積極遵守交通規則,而是消極等「遇到處罰」才有所反應,但即使受罰,通常也是不知發生過多少次違規,多少次意外風險以後的事,顯見當今「違規處罰」消極被動,往往是當事人違規上百次,恐才被發現一次,且即使被處罰,仍舊持續違規行為,顯然當今「交通違規處理」是交通亂象的根源之一。 (也就是,把一個違規駕駛,交給一個「流於形式的處理」,結果違規人,持續違規行為….) 3.將「交通違規」依規劃加以分級分類: 大部分違規,都有特定的行為模式、特定的環境與狀況,因此很容易掌握,並能有效加以處理改善。 若能將「交通違規」依規劃加以分級分類,並將問題直接交給~受過訓練的「交通巡導員」處理,就能避免過去民眾「習慣違規」卻沒人理的現象,當「違規能被有效處理」才能期待「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 那麼「怎樣才能有效處理並改善違規行為呢?」 4.關於「交通巡導員」 (1)分階段進行,從特定違規項目著手,開始試辦並累積經驗,然後持續探討與改進。 (2)整合相關專業與資源,讓計畫能夠確實找出「最佳改善方案」,也就是找出「改善經驗」,這些經驗可能是「更積極的關懷紀錄」、「更暢通的溝通與協助」、「更容易學習與理解的交通規則」、「更友善的交通溝通平台」、「更友善的輔導人員」….. (3)將「成功模式」的重要經驗與資料彙整後,再推出「2.0版、3.0版」,也就是不斷「升級版」,就能更有效、更能避免產生副作用、更容易被民眾接受...

交通醫生:思考「交通現象」與「背後原因」該如何改善?

網路越來越多討論「行人地獄」,大多凸顯台灣人缺乏「交通素養」所衍生的「違規亂象」,最終呈現的就是「衝突與車禍」….. 在這裡,我們先釐清「人的問題」(所有交通問題,其實就是人的問題,因此人若不了解交通規範、不用心規劃交通、不做好交通環境設施,那麼交通問題就會不斷發生,並造成更多問題….)   一開始「交通環境」不佳,產生不良的後果(造就當今的交通亂象) 如果我們一開始就在「完善的交通環境」成長,自然就能學習正確的交通行為與認知,也就沒有什麼交通問題及其衍生的處理(如違規與車禍,如果大家都熟知環境與規範,同時能夠遵守,就不會有違規與車禍問題,當違規產生,就會開始製造混亂,再多的1999投訴、再多的檢舉人、再多的警察與司法,恐怕還是沒有「針對根本問題」加以「有效處理」,導致問題產生的速度,遠遠超過能夠處理與改善的速度….)。   當今的「交通問題」與「改善思維」: 1.車輛銷售 (車輛供應者) 汽機車廠商,鼓吹大量購買,並透過各種置入觀念,讓人們想要擁有私人的交通工具與生活方式 汽機車與腳踏車、電動車、滑板車,各種車輛不斷「銷售」,以獲得收益,因此間接造成「私有交通工具」爆量,間接造成「很多人都以私家車」作為交通工具,當然就會造成「交通量」的擁擠。(我們真的需要每個人都有車嗎?當公共腳踏車盛行、公車與捷運路網普及,我們還需要開車找車位或違規亂停嗎?我們希望更輕鬆便利的交通?還是希望透過車輛來凸顯我的身分地位?在什麼情況下我們真的需要車輛來幫我們解決生活或工作的問題?) 2.交通政策與管理機制,對交通的影響 (政府) 政府採取什麼樣的交通政策,影響人們對交通工具的使用與選擇(例如:鼓勵民眾搭乘公共運輸,加重私車使用與課稅、讓公共運輸更便利暢行、讓私車更不便…..)都會對「交通工具」的選擇與使用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其實政府對「人」並沒有採取「積極教育輔導」與「管理」,導致等到「有人違規」才去處理,然而「違規處罰」只是處理表面,一直偏重「違規處罰」並不能根本改善問題,因此必須全面改善「交通管理體制」,也就是全面輔導、管理「大眾的交通行為」,而不是消極的旁觀、等著犯錯或舉發,才去處理…… 3.「交通行為」運作思考 (各種角色與角度思維) 1.一個違規人>一連串的違規習慣>超過一百件終於被舉發一件>違規處罰>繼續違規(但會更加注意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