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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醫生:台灣「拼裝的交通」導致違規與亂象不斷

從一個地方新的交通設計,即可看出「台灣交通文化」與其未來….. 紛亂的交通,是怎樣來的?又會導致怎樣的發展? 從交通發展歷史,可找到「交通政策」脈絡,也就可以預期會造成怎樣的「交通文化」….. 當今,「交通政策」未能有效整合,反而更加紛亂,一方面是各種所謂「交通相關團體」提出各種見解論述,一方面是政府(交通相關單位)沿襲傳統思維(受傳統教育與單位舊思維的影響),導致對於「交通問題」的了解與處理,一直維持在特定的思維打轉。 以新聞報導為例: 高雄 標線型圓環太抽象 考倒用路人 紛亂的交通問題如下: 1.對交通法規與設施一知半解: (落實教育與導正,提升「交通素養」) 車禍始於「違規」(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加上缺乏「防禦駕駛/安全駕駛」的能力,以致處在「不成熟的駕駛狀況」,就開車或騎車上路,會發生事故,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2.交通調查不能流於表面形式: (需要具體、有效的調查與研究項目、能作為相關改善的項目) 交通單位對於「車禍因素」的調查「流於表面形式」,以致數十年來,同樣的「缺失」,一再發生。例如:肇事因素「未注意車前狀況」,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未注意車前狀況」,又為什麼「未注意」,該「如何注意」以避免再次發生。造成「未注意」的因素頗多(例如:過於複雜的交通法規、交通環境、難以預測的各種駕駛狀況、過度複雜的交通設施…..都會導致「注意力分散」與「疲乏」)。 「交通調查」項目如果過於形式化、籠統,那麼其數據就難以作為相關研究改善的資料,因此必須找到「精確的項目數據」,舉例來說:當一個人在路口紅燈違規左轉,那麼勢必在平常就有類似習慣(其中有可能是單一違規事件,但若是常態性的問題,就有必要追蹤並加以改善「常態違規行為」,而不是靠當今「無效率的違規舉發處罰」機制,既無法有效改善違規,同時還衍生反抗與衝突,加上不必要的眾多人力與資源都浪費在抓違規、處理違規、縱放違規的惡性循環….)。 有效的「交通調查項目」,應完整記錄「個人交通行為」(研究駕駛人的行車過程紀錄),才能真正了解,一個人到底哪裡不懂、哪裡做錯、哪裡要改、應該怎麼改….而不是浪費無數警力、民眾檢舉、科技執法,最後還是無法降低違規行為問題,顯然是當今的「交通管理機制」嚴重缺失,也就是錯誤的「交通處理」方法,以及沒有正確的「交通導正」機制……所以回推,應該可以理解,我們需要哪些「交通調查項目」,以「健全交通行為」,自...

交通醫生:平常教導孩子「如何遵守交通規則」、並訓練因應各種交通狀況(以備不時之需)

新聞事件省思: 彰化車禍3姊弟被撞路口遭指斑馬線長又斜 公路局會勘設施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2230247.aspx 陳站長: 比起改善路口交通安全設施,不如改善全民「交通素養」,因為駕駛人若不當駕駛、缺乏交通法規素養,那麼再多再好的設施,一樣「漠視」(因為不知道新設施、不知道如何遵守、從未了解相關交通法規與交通設施的作用….)、超速、危險駕駛……。 PS.行人庇護島,也只能保護在庇護島內的行人,一旦行人走出,一樣得面臨「危險」,因此關鍵在「駕駛人」是否「安全駕駛」,若能改善「全民交通素養」,其投入的成效,將遠遠大於耗費在「交通工程」上。 問題是,大部分「交通高層」似乎只懂「交通工程」等問題,加上過去從未投入足夠的資源與專業在「改善違規行為」,以致改善方案的重點選項,一直停留在「加重處罰」、「加強執法」、「改善交通工程」等方面,因此「違規再犯率」甚至不減反增,顯見傳統交通改革思維,無法有效扭轉「不當駕駛行為」,所以不斷投入「交通工程」對實際「交通安全」改善,成效非常有限。不如將這些經費與關注轉移到「行為科學」,以確實有效降低「不當駕駛行為」。 另外,應提升「學童交通自主管理」能力~ 家長常因擔心孩子的「交通安全」,所以在怎樣都要親自接送,但過去多起新聞的警訊「因為某次剛好無法接送,導致學童發生事故….」。因此在「改善學童交通安全」,必須考慮「如何更好的保護學童安全」: (一)是否過度保護,反而讓學童在某次「缺乏保護」而發生問題? (二)應抽空教導學童「獨立自主」,以備不時之需(將來若遇到「無法親自接送」,至少讓孩子知道,該如何尋求協助或自助。) 也就是在怎樣也要考慮「讓孩子獨立」逐步面對生活的各種問題。 教導孩子「如何自保」,以下分階段實施參考: 1.教導>2.示範>3.練習>4.糾正>5.實作>6.旁觀>7.自立 1.教導: 先從日常生活中的各種問題教導做起,孩子就會習慣這種溝通與學習方式,也才能針對日後遇到問題(家長沒有教)提出疑問,才能完善「學習項目」。 教導方式,除了現場環境教學之外,也可以透過「影音圖像」等媒體來充實學習內容,因為某些內容可能在平常無法遇到(例如:交通安全與車禍….)。 2.示範: 告訴孩子,有哪些狀況,以及這些狀況該如何因應。必須一個一個來,例如:...

交通醫生:台灣如何從「交通地獄」變「交通典範」?

陳站長:當交通改革牛步化,尚無「具體可行方向」,恐怕讓改革遙遙無期。 不過,從網路媒體可看到,越來越多人關注、提出相關議題,也有具體指出缺失,也許現在只差,能夠將各方專業與資訊「整合」與「帶領」的人。 以下是我長期關注「車禍防治」的經驗與建議,期望對於未來改革能發揮一點作用。   針對「交通違規」,政府應改變「違規處置」方式:(避免只導向「處罰」,而應重視「導正」…) 第一是「教育」: 首先就是落實「交通安全規則」的教育與認知,讓全民熟知交通安全規則,然後就是落實「遵守交通規則」。 第二是「導正」: 由於過去「不良的交通習慣與認知」,加上沒有即時與完善的「導正機制」,讓全民仍對交通規則「一知半解」,因此對於「違規」(違反交通規則)之行為,予以「導正」,而不是形式化「開罰單」,差別就在於「違規行為」有沒有被「矯正/導正」。(而不是只有「違規處罰」作為抑制違規的手段)。 第三是「維護」: 如何讓全民持續「遵守交通規則」,首先就是思考如何確保人民遵守,特別是「自律」(確保民眾擁有「交通素養」),而不是靠「他律」(靠違規處罰來抑制違規行為)。 設法找出「違規行為」,並有效加以「導正」: 事實證明當今「違規處罰」無法改善「違規行為」,因此必須盡速採取「改革」,將「找出違規行為」,導向「違規改善」,而非「違規處罰」。 將交通違規之「科技執法」(違規照相)、「違規檢舉」,不應只是「開罰」,也不能只靠傳統「勸導」,而應導向 「違規導正」機制 ,讓「違規行為」能夠改善與根除。 (違規=違反規定,如果「規定不合理」、「設施配套不周全」、「行為人認知不足」…那麼單純「處罰」,並沒有辦法「根除違規行為」,因此要「根本改善問題」,就必須同時做好「相關配套」,才能有效改善違規行為….. ) 由於當今「交通管理」的組織與規範流於「傳統形式」,因此缺乏「違規導正」的組織功能與規範(法規及政策配套),導致沒有單位,能更有效「掌握並改善違規行為」。 「改善違規行為」其關鍵不是「交通工程、交通政策或交通法規」,而是「行為科學」中的「行為改善」。 但「行為改善專家」長久以來並沒有被重視運用在「改善交通違規行為」,因此缺乏此「改善經驗」與「功能組織」,也就「無法主導與提供具體改善」。     交通醫生:如何有效「改善交通違規與事故」的關鍵: 1.交通領導: 具備跨領域與整合執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