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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事件省思>北市交通罰單達28億 柯文哲也嚇到:民眾檢舉案子多

北市交通罰單達28億 柯文哲也嚇到:民眾檢舉案子多 | 政治 | 三立新聞網 台北市去年交通罰單罰了民眾新台幣28億元,被議員痛批搶錢。台北市長柯文哲說,主要是民眾檢舉件數翻倍增加,警察主動開單並沒有增加。 陳站長:新聞事件省思~「違規罰單」是問題表面,因此改善問題的重點,並不是「等違規再去開罰」,而是要了解「為什麼會違規的根源」,然後再設法改善~ 改善交通違規有幾個重點: 1. # 駕駛人的素養提升 2. # 政府在交通規範與管理改善 一、駕駛人的素養提升:  1.對交通法規的認知提升 2.對交通整體狀況的了解 3.改善舊有的認知與不良習慣 (駕駛人是交通改革的關鍵,當駕駛人對交通無知、錯誤認知,都是導致交通混亂的因子,這些猶如基因的因子,會持續造成交通的混亂,因此改善因子,才能根本改善絕大部分的交通混亂問題~) 二、政府在交通規範與管理改善 1. # 現場經驗的提升 : 若缺乏現場經理的概念,就永遠不了解現場的實際狀況,再多的討論與研究也因為缺乏實際經驗的基礎,改善成效必然有限~(也就是別坐在辦公室裏想辦法~以我在高雄所看到的X字型斑馬線,使用率極低、錯誤使用度極高…等規劃設置失當,卻從來沒有改善過~這凸顯了缺乏現場管理的要件,現場只要觀察一個小時就能看出缺失問題,卻放任一年沒改善,這就是缺乏現場真正的認知所致) 2. # 停車革命 : 別再用傳統觀念管理,多利用手機APP與駕駛人溝通、發佈訊息、整合交通資訊等管理模式。 2-1.停車改革關鍵:確實了解區域停車需求,並提供適量的停車格(也就是區域周邊需要的停車數量、需要步行的時間、停車類型與停車時間導入智慧控制、加上優惠等配套方案以鼓勵駕駛人配合遵守,這樣就能更有效掌控停車資訊,別再...

交通問題探討回應

 我覺得許多交通事故問題看似複雜,卻可回溯「根源結構」來思考,那麼問題就簡單多了~ 舉例「工廠設備操作員」 我們知道,不會讓「缺乏技術與安全的狀況下」,讓人員去操作機器設備~ 但,我們的現況卻讓駕駛人與騎士去開車騎車(等同讓缺乏技術,缺乏對設施安全觀念的人,在操作危險的機器設備,更何況,道路環境比工廠更加複雜與危險~) 因此,根本應是「提升所有的駕駛人技術與安全駕駛能力」,否則其他再好的設備,政策,都難以改變這些危險個體隨時因為不當操作導致的事故風險~ 可以說,當基本的要素(駕駛人)具備根本的技術與安全駕駛能力,那麼後面就不會衍生一堆「處理不完的事故」,所以根本是關鍵,絕對要擺在優先與重點處理~ 然而,除了上述觀點,也許要考慮決策與影響政策的主管機關,學者,立委等,如果整個體制能改變與提升,就有更大的力量去促進整體改變~

新聞事件省思>逾半數機車無處停 騎士怒吼

新聞事件省思~當我們積極發展「公共運輸」,同時也在抑制「私人汽機車」,最明顯的莫過於「停車位不足」~ 現在不僅僅是汽車一位難求,找不到車位,連機車都很難找到車位了~ 但關鍵並不只是「停車位數量限縮」,而是「沒人告訴你要停到哪裡去」(指普遍規範,只有告訴民眾哪裡不能停,但卻不告訴民眾,要停哪裡~意味著許多停車問題,沒有落實「告知」,只有駕駛人「自尋車位」,使得尋找車位變成開車騎車的惡夢~) 再加上「停車規範與設置」觀念與政策似乎停滯在數十年前(車輛還不是很多的時候),那麼用舊觀念與舊體制,如何有能力去改善現在停車問題? 顯然停車問題多,不只是因為車輛增加,而包含以下幾項重點沒有落實改善:  1.駕駛人的觀念沒人教導或落實(也就是交通素養提升) 2.沒有積極規範與管理措施(大部分只靠被動取締,但這絕對不是改善交通的好辦法) 3.沒有科技工具整合運用(特別是,停車時靠「目視找車位」,不但危險、浪費時間、造成塞車或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造成停車糾紛、增加民怨與被違規處罰等問題)。即使當今智慧手機已經非常普及,科技與技術有相當進步成熟,但卻不積極去「整合停車資訊系統」,好讓停車間接靠「語音停車嚮導」等方式來引導停車(或有更好且安全的停車方法)~ 4.重要車站、商場、學校、場館、景點等人車擁擠處,其停車規劃與動線差(甚至新蓋的大型公共空間,居然在停車動線與規劃不及格),一方面是過去不夠重視「停管單位」,也未給予足夠能量及權限使其成長(包含該單位應擁有更多工具與資源,除了作為「眾多停車資訊監控疏導」外,還富有改善因為停車導致的塞車與事故問題…) 5.當今許多機車停車格規劃有嚴重缺失,因為許多機車停車格,竟然是直接從機慢車道分割出來的,意思就是「沒有安全寬度」,使得機慢車行駛更加不安全,加上機車進出該停車格,其實需要更大的寬度,等同占用兩個車道(除非每個人都願意等,否則只要為所欲為,不管別人安全,只顧自己進出,那麼危險勢必發生~...

新聞事件省思>新竹火車站改造封步道 人車爭道險象環生

 新聞事件省思~相關工程沒有考量「行人通行與安全」,政府也漠視~ 按理,許多工程只要涉及「交通與安全」,均應提出配套方案,確保往來人車之通行與安全,若不符規範,相關單位即可勒令停工改善~ 問題總不能等發生事情再來處理,也不能為了節省成本,所以就「犧牲公共安全」,因此,類似事件不該等民眾反應或媒體報導後才處理,而是制定規範,廣泛要求相關包商、建設公司等,在取得工程(標案合約內含相關規範),後續只要經舉發有違反相關規範的事實,主管機關即可命令其停工,直到改善為止~(為了改善類似問題,相關單位也必須「提升素質與觀念」,才能落實工程之安全,確保往來人車安全~)

陳站長對「交通安全跨部會組織」與其改革的想法~

 陳站長對「交通安全跨部會組織」與其改革的想法~ 之前還在關注車禍處理,發覺有諸多問題「各自為政」,才會在後續的PO文與反應特別強調「舊體制的問題」 因為,一個組織與上下相關部會,都必須相互聯繫,並且不該重疊與缺乏統整,否則,組織不但無法彰顯效能,還可能因為「內部彼此衝突」而崩潰,或者難以運作。 之前曾任企劃,並且成功幫助企業從家族企業的朝令夕改不穩定的運作,成功邁向穩定的有效率的組織運作,其中特別研究「組織與行為」,再加上日後涉獵車禍處理相關領域,自然就接觸到「法律、警政、鑑定、監理、當事人、社團、教育、交通相關單位…」這些都與「交通安全」有關,但實際上運作,卻都幾乎無關(也就是幾乎沒有哪個單位「真的重視與落實」),才會使得車禍新聞不斷發生,卻沒有一個單位或相關單位能夠有效改善~ 反思,舊的體制與相關人員的舊思維,再怎麼想破頭,對改革成效仍然極為有限,因為缺乏「跨領域資訊與技術」,就難以有效突破改革瓶頸。 如果反思(先不用現在的管部會組織與體制問題,而是先思考現況問題與如何針對問題的改善方案,再反推如何有效運作,再反推如何組織與分配,再反推相關單位如何重整落實被分配指派的工作與效能,以及日後持續連繫與導入常態良性的運作,變成一個緊密聯繫的有效組織系統…..而非當今的一天到晚在忙,卻忙著處理表面問題,那根本就沒有時間來提升、學習與思考了,不是嗎?) 所以,改革可以用80:20法則的概念,讓舊問題與運作仍可持續進行,但必須強制提出20%的資源在研究新的模式,並以地方或局部階段目標為推動方向,當集中資源並且有系統的組織運作,能夠產生出成功經驗與模式,這成功模式就能Copy提供給其他地方與其他組織觀摩,進而以「種子培育」概念,培養出更多有能力與專業的相關人力,來處理相關問題。(其中包含「科技工具」的技術與運用)~ 總之,個人認為「交通專家」並不一定是「交通安全專家」,也不是「改革專家」,因此,相關改革必須仰賴「對組織運作診斷與改革實務經驗的組織團隊」來協助改革,而不是把交通改革交給「交通人」,因為錯誤「指派工作」給不當的人去做,那麼這些人因為...

新聞事件省思>視線被擋住!騎士跟在貨車後左轉被撞飛

新聞:視線被擋住!騎士跟在貨車後左轉被撞飛-民視新聞 【民視即時新聞】跟在大車後面,小心視線死角!彰化鹿港1名騎士,跟在大貨車後方,行經路口直接要左轉,而對向來的小貨車,因為視線被機車前面的貨車擋住,雙方迎面撞上,騎士彈飛了十幾公尺倒地… 陳站長:全民「安全駕駛」(防禦駕駛)有待加強~(視線阻擋篇) 建議:「寧可多等一下,確保視線清楚與安全,再行通過」養成「安全駕駛」習慣,讓您行車更安心與安全,同時也保護自己與他人~ 不論開車、走路,在轉彎或行經路口時,若被前方車輛(或物體)遮蔽,請務必減速並等候,確保能看見對向來車,並在安全距離情況下,再行轉彎或通過。 PS.因違規轉彎或未讓直行車先行,若被撞不但自負損失,還得賠償對方。(車禍肇事責任,不是以誰撞誰論責任,而是以「是否侵權」來論肇事責任~) 以第一段影片中「違規機車突然左轉被小貨車撞上」,機車騎士違規確定,要負肇事主因或原因(100%),而肇事小貨車是否要負肇事責任,關鍵在於機車是否「突然侵入」,那麼小貨車的肇事責任,就可能大不同: 1.小貨車駕駛在以下狀況時,有肇事責任:關鍵在機車,若不是突然侵入,且已經在小貨車前,小貨車駕駛雖有直行優先權,但若可以剎車或避讓卻不避免撞上,那麼小貨車駕駛就可能涉及「過失」的責任~ 2.小貨車駕駛在以下狀況時,無肇事責任(有阻卻事由):同上,若機車騎士違規,且是突然侵入,致使小貨車駕駛即使快速採取措施,仍無法避免車禍發生,那麼小貨車駕駛,就可主張「信賴原則」,阻卻該肇事責任。(這部分經常被車鑑會誤判,使得小貨車駕駛,被判定有肇事責任,因為鑑定人有時不懂分辨「車前狀況」的差異,也就是所謂車前狀況,其實指:已然的車前;若係突然車前,就不適用未注意車前狀況~) ———————————————————————- (相關車禍案例) 新聞:視線被擋住!騎士跟在貨車後左轉被撞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Fok1W2QDQ8 新聞:視線被擋?騎士撞休旅車...

新聞事件省思>「尋寶式騎車」誰躲得過 68歲女騎士遭撞亡

陳站長:新聞事件省思~當馬路有這麼多所謂的「馬路三寶」(意指任意違規或不當駕駛者),那麼政府都不該設法改善與預防嗎? 當今人民缺乏「安全駕駛素養」,任意騎車開車,造成無數死傷,但政府常常卻是等「車禍發生之後」才去開罰,而每天到處在馬路上的違規,卻束手無策~ 按此現象,一個駕駛人違規,往往不會只有一次,每天每人平均違規超過數十起,而一年的違規總量就超過一億件以上(與交通管理單位公布的上百件,顯然有極大落差) 最簡單的檢驗方式,請到路口(例如火車站前),從行人與汽機車的違規數量作為測量,不難發現違規問題的嚴重性~ 問題就在,違規日益惡化(因為對違規缺乏完善的改善計畫與措施,使得違規行為缺乏改善與遏止的機制,讓違規行為存在,而相關單位改善違規與相關問題卻沒有根據問題的根源防治,因此問題存在多年,卻仍無有效改善跡象) PS.以本件車禍的肇事情形來看,任意變換車道的騎士,已構成「危險駕駛」的要件(蛇行),最後竟讓後方直行騎士撞上,背負「過失致死」的刑責~ 本件肇事責任,後方直行車可主張「信賴原則」阻卻本件肇事責任,理由是前車蛇行,且任意變換車道,侵入後方直行車之車道,再加上「突然」,後方車才閃避不及(因此,後方車並沒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問題,也就是長久以來,相關單位濫用「未注意車前狀況」,讓原本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陷於罪責,實在不公不義~其中所謂的「未注意車前狀況」,係指「已然的車前」,也就是發生在車前方一段時間,不適用於「突然的車前」,因為突然發生,即使駕駛人採取煞停仍無法避免撞及,因此依法可主張信賴原則,阻卻肇事責任~) 反觀政府在類似交通規則管理上,長久以來沒有改善的進展,明知違規人缺乏交通守法的素養,又沒有安全駕駛習慣,任意駕駛讓其他人陷入危害中,卻不見政府積極改善。(也就是政府人力配置在「車禍之後」的處理,必須大大改革,否則等車禍發生,再來處理與究責,有何意義?) 因此反推,政府在類似的責任上,不能只是等著發生,更要積極去「避免車禍發生」,否則應負連帶責任。 (我們知道,小孩違規,大人得負責任,但小孩沒教育好,等他長大成人,難道就「懂得並遵守...

車禍防治:亂開車門害死人(新聞事件省思與改革之道)

新聞事件不是個案,是普遍存在的通案(通病:駕駛人交通素養缺乏症)所衍生的結果(違規與車禍),而政府的角色則是環境的規劃與管理者與改善者(如同「交通醫生」,讓這些病從根本改善,也就是從駕駛人的內涵與體質改善)~ 首先看一則因 亂開車門 ,導致他人車禍死亡案例:   一、車禍絕對不是意外,是人為!  平常很多人都是這樣開車門、這樣騎機車、這樣開大客車…. 會發生類似意外,其實平常早就有預兆,只是從來沒有人去重視這些致命的習慣,總有一天就如此發生了! 二、原本可以避免的車禍: 從新聞影片可以看到,該車不但違規併排停車,而且違規開車門,更未注意後方來車,一連串的疏失,導致這起原可避免的車禍~ 另外就是機車騎士,由於缺乏安全駕駛(防禦駕駛)的觀念,因此騎車接近違規併排停車時,未能與該車保持左右間隔,以防止其突然開門或突然起步而發生意外,結果真的就發生了~ 對於大客車,由於難以預期機車會突然侵入,加上發生時的距離已經太過接近,因此難以閃避或煞停,導致不幸輾壓過機車騎士~ 三、問題出在缺乏交通安全組織與功能: (也就是停留在傳統運作觀念) 許多明知的事,但卻因為政府未能整合與有效提升國人防禦駕駛的能力,導致每天仍有無數車禍持續發生! 缺乏整合與整體運作概念,就無法達到有效的質量改善。以治病為例,不能僅表面看一個人睡不著,然後只給安眠藥,然後使其根本原因未改善,而持續增加劑量,最後不但衍生副作用,連本身的睡眠問題變成致命的危機~ 因此思考交通問題,不能用論文交作業的觀念、也不能用傳統工作指派,而是以長期根本改善問題,所需的觀點來看,進而打造出一個能夠處理全國性問題的專責單位,這樣的單位成員是各界菁英組成,熟悉各部分狀況,因此在進行問題類型改善時,能夠將其經驗連結(而不是在缺乏經驗下,致使試辦後問題仍層出不窮),另外由於該經驗有專責人員彙編,並持續提供平台,將經驗分享給相關專業人士持續研究與運用~ 反之,目前的組織思維與運作,格局太小、經驗不足、缺乏溝通力、沒有現場管理經驗、長期職業慣性而缺乏...

交通改革&車禍防治根本在「交通素養」提升

 人民的「交通素養」,才是交通秩序的根本,缺乏交通素養,就是缺乏對於交通的正確認知。 至於警力增加或重罰,也都是個別的改善模式,但這些模式是否直接影響人民的交通行為經驗(通常違規處罰,會對違規駕駛人產生壓力與抑制,若只是一再處罰,人民卻無法從中獲得行為改善,那麼就會變成「持續累積的壓力」總有一天爆發、變成駕駛開車時的暴怒因素~)。 若能在剛開始(從小學以前就開始經完整規劃的交通教育)那麼在完整的交通知識與經驗,就會比較完整且正確,人民長大後就難有交通違規或偏差的行為發生。至於已經長大,交通行為已定型、不良習慣,則需要「導正」,透過交通行為科學研究、教育、經驗改善等專業整合,研擬特定類型的違規行為,如何透過特定方法,才能確實達到「改善成效」,這些實務的研究經驗,將可望作為整個交通問題改革的契機(最終成效不能只看研究單位的特定統計數據,而是以實際問題改善了沒有,才能避免又流於形式~) PS:這裡的「交通素養」是指人民對交通的正確認知,有了正確認知(內在的觀念/思想/知識),才能顯現於良好的交通行為(外在的行為表現)。 一、交通素養「交通知識與經驗」 若沒有知識或認知,等於沒有可以依循經驗與方向,因此顯現出來的必然是對交通的一知半解、困惑。 而人在一知半解或者困惑的情況下,最容易導致情緒化的反應,這就是為什麼會在交通衝突中,最常發生的暴怒現象。 能夠理解,就會有理性,同時也能夠精確的認知與遵守交通規則;相反地,重視處罰與簡單的法條去處罰一個人,是難以改善一個人的交通素養,這裡指的是「較完整的交通素養」,因為若違規一條,再處罰一條,則一個人恐怕會處處違規,而累加更多的違規會導致更多困惑與情緒反應:到底要怎麼遵守交通?交通怎麼這麼複雜難懂?警察好像都在找他麻煩?平常看到別人這樣都沒事為什麼自己會被處罰? 二、「交通環境」現況,會影響「交通認知」的學習品質 當今交通環境的現況就是:交通壅塞、人民對交通規則認知不足、有交通違規的情況、車...

2015「右轉專用道」缺失問題

  缺失頗多的「右轉專用道」竟然要擴大實施,真是令人傻眼~ 為了改善側撞而增設右轉專用道,把原本最右側機車硬推至左車道給左直行車撞嗎?等於把一個問題改善,卻又新增其他更多問題,明顯又是頭痛醫頭的研究與經驗~ 前幾天的新聞( 新標線救機車族 路口設右轉.直行雙箭頭 減少"側撞"發生 ),終於解開我這幾年來的困惑:右轉專用道問題~ 原來設置「右轉專用道」只是為了避免汽車到路口右轉被直行機車撞(偏重於汽車觀點),但事實是設置缺乏配套,反讓機車增加車禍風險與交通混亂(因為右轉專用道經常被違停佔據)~ PS.見站長之前的 文章 (即使過了幾年,該內容不改,還是可以印證數年來存在的問題,根本沒有改善過,例如一部車違停佔據,整條右轉專用道就癱瘓)~右轉專用道缺失的報導文章: http://www.995.tw/car/?p=4093 ~右轉專用道問題~(若未配套,就會有以下的問題) 1.導致蛇行: 右轉專用道,強迫機車「蛇行」(雖然不是短距離蛇行,但曲線行駛也讓機車更加不安全)使得機車族更加危險(因為機慢車原本靠最右車道,但遇路口有右轉專用道時,卻得冒險由最右側左切,變換至右二直行車道,然後再變換回右側機慢車道) 2.機車突轉: 當機車左切,將會被後方直行車撞擊機率大增(因為原本在最右側直行,因為突然看到前方路口為右轉專用,按規定必須左切,但行駛時不可能等候,且有極高比例的機車族不會看就直接左切進入直行車道)且機車原本行駛最右側車道時,容易辨識與預測,現在機車什麼時候要左切變得更加難以預測了。 3.配套不足: 由於實施以來均未規劃完善配套與宣導,致使問題從未落實與有效改善 4.未能落實: 許多汽車駕駛未能落實進入右轉專用道再行右轉(原因是配套不足、標示不明、未能預先告知、缺乏整體性與慣性經驗考量) 5.違規佔用: 右轉專用道被占用情形嚴重(使得原本的路口更加混亂,以高雄正義路轉九如路的右轉專用道為例) 6.難以辨識: 當車多或車速過快時,右轉專用道無法被辨識,因此導致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