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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站長:台灣每年「無數違規與30萬件車禍」不能只靠違規處罰來改善

陳站長關注「車禍防治」超過十多年,每天不論從新聞,還是親眼看到的車禍,仍然不斷在各地發生…..即使知道「如何有效改善車禍」,卻得不到政府關注,只能眼睜睜看著各地繼續在發生…. (陳站長與一些交通官員是FB臉友,大多經由 伯軒媽媽 引薦介紹,但僅止於臉友,曾經有些交流,但後來就不再互動…) 交通違規嚴重,讓車禍達到臨界點(也就是指:車禍隨時隨地都會發生),導致每年車禍超過30萬件,造成相當30萬人輕重傷、二三千人死亡,一點也不令人意外~ 凸顯「政府對違規改善仍有不足」,若只靠傳統政策、檢舉開罰….都無法有效改善當今違規與車禍發生。 (人民對交通規則、設施與政策的一知半解,怎麼遵守交通規則?) (只用「罰單」是不可能有效改善問題,而傳統道安講習也無法有效導正違規習慣與問題) (安全駕駛與防禦駕駛,首重「注意與預防」,然後融入平常生活交通中) 問題四  #未能有效針對特定人n路段n設施等提出關鍵改革 (政府並未能專注於真正的問題,總是在「未注意車前狀況」等打轉,因此長久以來並未能有效改善「違規與車禍」數量) (違規是習慣,遵守也是習慣,如何改善並養成好習慣,是違規問題改善的核心重點,而非靠「罰單」,至少多年來...

三角警示牌(架),若無燈光,根本在夜間難以達到「警示效果」…

 相關新聞: 遇車禍駕駛停路中擋車流 危險也違規!| 華視新聞  20201005   三角警示牌(架),若無燈光,根本在夜間難以達到「警示效果」  強烈建議政府,應就實際狀況,改善「三角警示牌」的規範,否則將難以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此三角警示牌,在高速公路的效果更差,因為車速極快,加上反光效果是否足夠,請交通單位現場做實際測試,並且另外研究夜間三角LED警示燈(加強警示效果)然後比較,若夜間使用「三角LED警示牌」的效果佳,那麼就有必要立即更改傳統警示作法,以提高警示效果。

汽機車禮讓行人、路口斑馬線退縮…..仍無法有效改善「交通安全」~為什麼?

 有關路口「禮讓行人」,其實關鍵在「部分駕駛人橫衝直撞」,導致其他人都得受到連累~ 2.根據研究指出「路口斑馬線退縮」可以降低行人被撞…. 3.但後來發現,路口仍有行人被車撞,因此將矛頭指向「汽機車不禮讓行人」依法開罰,並加強取締….. 4.現在卻再發現,若行人慢慢走、滑手機,造成禮讓的車輛回堵,又變成了另一個交通問題。(意旨:行人也該教育並宣導改善) (是所有交通問題改善的關鍵與根本)及如何落實改善: 1.#熟悉交通法規 (主要關於「路權/道路優先權」,並加以濃縮成「懶人包」推行) 2.#安全駕駛/ #防禦駕駛 (有效提升駕駛人「安全駕駛」習慣,就能避免大部分車禍發生) 3.#學習平台 (網站+手機APP) (提供圖文版+動畫影音版,透過相關專家彙整,並製作專業易學的教材,讓民眾可以一看就懂,同時能夠完整提供學習內容) 4.#交通素質審核與提升 (提供手機板「自我交通素養檢測」,以及日後被勸導或違規舉發時能有對應的立即指正或「改善方案」,才能確保每個人都能不斷學習與修正不當的「交通行為」….這是傳統「交通管理」長久以來難以改善的問題,透過「科技與彙整相關專業」就能更有效解決~) 總結: 民眾缺乏「交通素養」,導致「開車騎車或行人違規不注意的習慣」,卻不知道「危險與侵犯他人路權」。 因此,若要徹底改善交通,不能偏頗只顧單一族群或單一交通問題,應有「整體概念」,也就是思考問題時,除了單一「行人路權」之外,應同時思考會造成「其他哪些交通問題」? ...

交通改革要靠「視覺科學與使用者經驗」來思考(以改善違規停車為例)

  「視覺經驗科學」跨領域運用在交通改革 「視覺經驗科學」 在此是指,騎車或開車時,視覺的使用方式,特別是交通事故分析常用到的詞:「未注意車前狀況」(但其視覺的定義比較狹隘,通常只要跟車前有關的車禍,都套用「未注意車前狀況」(也就是應「注意車前狀況」而未注意,涉有過失),殊不知,實質上的「車前狀況」是指「已然的車前」(已經發生在車前一段時間,通常採用「規定的速限與反應距離」來推算是否來得及反應…),也就是若為「突然的車前狀況」(因為突然發生在車前,依科學數據換算「反應不及」,因此即使採取反應也無法避免),並不適用「未注意車前狀況」)…當然,這只是「視覺」相關因素之一…. 實際上「注意車前狀況」的問題,必須先確立有哪些車前狀況(因為過於複雜、難以理解、突然發生等狀況,其實都應該先做好處理與規範…),其中有關 交通設施 的設置與辨識問題(例如各種標誌設置的位置,似乎沒有一定的標準)….一方面是缺乏「視覺經驗科學」,導致許多標示設置的位置難以被辨識(例如:地上的標線,將因車輛遮蔽,或因「未能提早顯示」等狀況)…以至於無法及時被識別,也就難以被遵守。(以實際交通路況與識別,簡直多不可數,因此若不「事先熟悉與預習」,那麼要去正確認知與反應,將是「不可能的任務」….可將違規車輛加裝「行車紀錄器」,以及重點路段以「實際路況監視錄影」來作為實際狀況之驗證,其證據保證具有證據能力,與大部分人為問答或報告來得實際與有效揭露事實與狀況~) 另外嚴重缺乏「使用者經驗」的規劃 例如:標線設置在地面上,開車與騎車並不一定能夠清楚辨識,其辨識包括:車速、遮蔽、駕駛人視線,是否能夠在一定時間剛好有看到地上的標線(例如:直行箭頭、左右轉箭頭…),若被遮蔽,是否就難以遵守。(通常駕駛人若知道之後,將來就不會每次經過都會再注意,因此視覺的經驗,可以利用 「科學工具」 ,例如電子地圖+APP功能+更新提醒+事前熟悉操作並符合安全使用規定…等方式來輔助,這樣的科學工具,是傳統「人為」難以達到的效率與安全要求…) 改善交通「使用者經驗」是「安全駕駛」極為重要的關鍵  通常大部分的使用者,會經常使用特定路...

新聞事件省思:大型車超過九成已安裝視野輔助系統,何來視野死角?還是因為缺乏安全駕駛導致?又有哪些配套能夠積極防治再發生?

  大車視野死角=盲駛 (如果大車看不到路況,那怎麼安全駕駛?宣導「遠離大車」,如果大車從後方疾駛而來,如何注意?如何避讓…..) 政府只是宣導「遠離大車視野死角」,為何仍有許多大車事故?關鍵在於相關配套與改善消極: 1.是否落實「大車司機安全駕駛」 (許多大車駕駛為了「趕時間」,不惜超速、未與他車保持安全距離…)、 2.「落實視野輔助安裝與使用」落實 (不是裝了就好、不是能看到就有用,而是裝了能夠確實達到視野輔助的系統+駕駛能夠落實使用….)、 3.政府未全面檢討「大車在尖峰時段、路段、機慢車道」之規範與管理 ,導致大車在此時與危險路段行駛,大大增加「事故機率」、 4.未能積極與相關業者,規劃與改善「不合理的運輸工作條件」 (例如:過量的運送物品或乘客,導致駕駛必須趕時間、甚至違規,以換取工作要求) 5.未能確實調查與了解,大部分車輛與駕駛人確實經歷、路況、現場 (所有管理關鍵在「現場」,建立現場相關經驗,就能真正了解問題原因,也才能提出有效解決方案,過去諸多改革,根本仍停留在「學術導向」,缺乏現場實務經驗與資料,就無法真正有效改革…..此部分可加裝「現場監視系統」+「AI特定條件紀錄分析」+駕駛人與行駛狀況記錄APP+整合交通大數據+相關管理單位技術提升…) 6.未能傾聽與紀錄駕駛人履歷 (結合管理模式提升,加上科技工具,運用手機APP+交通改革大數據+交通安全提升系統…..) 7.改變交通管理模式,導入「企業與工廠式管理」、「醫療診斷概念」、「科技專業技術與工具」….等跨領域整合 ,才能確保「交通人」有限的經驗與思維,而非長期沿用傳統交通管理與規劃設計模式,因為有太多「交通人」可能缺乏「上述經驗」,使得交通問題遲遲無法被「診斷」,讓問題一直停留在表面,而新的政策與改革也僅是解決表面問題….. (2021/11/15新增以上內容) 如果不更積極告訴大家,會有更多人不知道部分「大型車不能安全駕駛」,從網路影片即可搜尋查證~ 新聞影片案例:「聯結車右轉輾過騎士 ...

車禍防治:巷口車禍可預防~行經巷口(路口)務必減速與注意通過

 影音新聞:3機車巷口撞一團 附近住戶:反光鏡虛設的   行經 巷口(或路口) ,請務必 「減速」、「注意」、「隨時準備剎車」 ~以防意外發生。 (即使以前都不曾發生過,但只要有一次,恐怕讓人後悔莫及~) 依規定重要,但預防車禍更重要,因為即使自己有「優先權」,若不減速、不注意,那麼發生車禍,即使擁有再大的路權,也沒有意義~ 依據「交通法規」之規定,誰有「優先」權,誰在事故後就可向另一方求償,但如果未禮讓的一方傷亡,則有優先權的一方將涉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因此不要只看「優先權有無」,更重要的是「減速」與「注意」,能讓則讓。 巷口(路口)有關道路優先權規定:  1.直行車優先(轉彎車應讓) 2.右方車優先(左方車應讓) 3.「慢」車道優先(「停」車道應讓) 4.「閃黃燈」方向優先(「閃紅燈」方向應讓) 5.多車道優先(少車道應讓) PS.法規主要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2條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2 PS.影片中警方提到另一位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雖然警方提供的是「初步研判」,但如果輕忽,有時會讓另一位騎士「無罪變有罪」,其關鍵在「該車前狀況」是「已然」還是「突然」,如果是「突然發生」,加上騎士有依規定(如到路口有減速並注意),則即使撞上,也能依法「阻卻肇事責任」。 「未注意車前狀況」,是指「已然車前」,也就是事故已經發生一段時間,因此若看到該事故或狀況,且能採取閃避或防範措施卻不防範,就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因素….反之,若係「突然發生」,即使在看到並且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仍來不及,則就不能判其「未注意車前狀況」(且已遵守其他交通規則),那麼就有「阻卻事由」,無肇事因素,亦不須負肇事責任。

新聞事件省思>小學生闖紅燈被警察攔下開單後痛哭….(到底是誰的問題與責任?)

  華視新聞> 新北市板橋一名小四女童,因為過馬路違規闖紅燈,被員警開罰,她嚇得哭紅雙眼。家長得知後,氣得在臉書發文,認為警方執法過當,就怕小孩心裡會留下陰影,應該口頭勸導就可以了,但話題在網路掀起論戰,有人認為錯就是錯,應該要機會教育,也有人認為9歲女童對法規可能還不太清楚,但警方表示,路人違規闖紅燈開罰,只是依法行事。 陳站長:我們的體制不健全,才會導致「違規亂象」,然而「違規開罰」能否改善違規呢?還是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呢? 我認為「對小學生開罰單」並不洽當(違規行為固然不對,但這是整個社會的問題,若不去改善根本問題,只做「違規處罰」,只會帶來反效果….但我不是苛責警方,而是體制上為什麼把「交通違規問題」都交給「警察來舉發」?而不能根據狀況,導向「更好的解決方式」呢?) 每個人都會違規,只是情節輕重,是否「常犯」。如果真的要驗證「不是每個家長都能教育好小孩的交通安全」,可以「請媒體與警方在人多車多的路口,進行違規舉發與採訪」即可獲得真實的了解。 我敢說,沒有多少家長能夠教好孩子們的「交通安全」,更別說連家長自己都做了「錯誤的示範」(其他違規行人都做了錯誤的教育示範,難道不該一起檢討與改善?)。 (家長能否負起「孩子們的交通安全教育」,其實有許多困難,包含家長是否有充裕時間?能夠學習到什麼程度?小孩是否願意學?又能夠遵守到什麼程度?) 對於交通違規改善,政府確實有努力,但比起對於經濟、政治等關心與投入,真是杯水車薪,也就是「交通安全」的改革方案、宣導、專業度、組織、教育,力度與資源根本不足,無法確實喚醒民眾對「交通安全」的重視,使得交通違規仍舊頻繁且嚴重,導致事故不斷發生(台灣每年車禍超過40萬件、超過40萬人輕重傷…),如果真的改善,就不可能在平常路上,看到一堆違規逆向、闖紅燈、超速、紅燈轉彎、不禮讓行人、逼車…..等行為。 請問有多少家長能夠教導「交通安全」呢?  「交通安全」教育,不是單純只教「不要闖紅燈」這麼簡單,所以有多少家長能夠教導呢?(更別說遵守了,而這樣錯誤身教的大環境,大人都違規了,那麼又該如何教導小朋友呢?) 我們總把小孩的...

學校交通安全能改善,不該放任缺失導致違規與事故持續發生…

  新聞報導:放學接小孩 汽機車「踩紅線」亂象多 – 華視新聞網   不知為什麼總覺得「交通安全」被漠視,怎麼會看不到問題…..  「學校交通混亂」從交通規則、交通設施、與學校接送等需求,彼此衝突、卻又消極未能有效改善….. 1.未依交通規則,遵守相關規定(例如:闖紅燈、違規停在禁止停車處…) 2.學校周邊交通規劃不當(未確實考量上下學接駁的瞬間流量,特別是未考量接駁,設置足夠汽機車暫停空間容量…) 3.未統整需求(包含學校周邊的可臨時停車空間)、未設計符合需求的接駁動線與暫停之容量、未妥善指導家長配合….(此部分已有學校做出典範,雖然每所學校狀況不同,但許多問題與改善方案與經驗,經由彙整後,就能作為特定狀況的特定改善方案,問題是「誰來規劃與整合?誰來規範與執行?預算與評估?」….若能確實改善學校周邊交通狀況,絕對值得「投注資源」改善,從道安統計可以發現,學校與上下學期間造成的交通違規、交通事故是所有交通事故的主要族群,因此「遲早要做改善」,不該被傳統的預算思維所限制,使得學校交通缺失,拖延數年,造成更多無故傷亡,卻仍未積極改善與進展….) 4.因規劃不當,衍生更多的問題~例如因違規,導致其他往來車輛不便與可能的事故發生、導致衝突、造成接送家長不便、造成警方勤務加重卻也無法協助改善根本問題….. 建議學校交通安全問題:  1.調查學校周邊的「上下學,臨時停車空間與動線」,務必讓上下學的「瞬間人車流量」,能夠在安全、順暢的情況下,獲得改善。 2.改善「學校接駁臨時停車空間」(同時協助學校門面外觀形象提升),一方面傳統的學校設計多半未考量「上下學的交通接駁」,使得「學校硬體設計」不符需求,即使有其他再好的方案,其效果也是有限的。 3.改善「接駁流程」,同時確保家長與師生能夠熟悉並配合(包含:提供家長接駁的可停車位置、在何時與何地接駁….),同時初期做好配套(培訓志工,協助導入接駁方案,使方案能確實落實~) 4.科技輔助管理(包含:學校交通與接駁規範、手機APP提供即時查詢、學校交通接駁地圖、交通即時影像…) 5.學校與交通專責單位,制...

台灣特有的交通現象與問題(國外經驗並不一定符合國內使用)

  台灣特有的交通現象與問題 關於「台灣特有的現象」,也許是因為部分參考國外經驗,但卻忽略「改善人民的交通素養」,同時忽略某些交通規劃與設計,實際上某些並不符合需求,卻又沒有人能了解或提出糾正 。 另外,某些國外交通經驗,並不一定符合國內,其中幾個關鍵: 1.台灣機車眾多 (與大部分先進國家機車極少不能相提並論)、 2.交通素養不足 (與素養良好的國家不能相比)、 3.法律與規範龐雜 (卻又不促進人民去熟知法律,因此人民對法律其實是一知半解…)、 4.考照制度寬鬆 (與嚴格的考照制度,以及違規嚴懲,甚至無法重考不能相比)、 5.人民權力意識抬頭 (甚至有民代關說不能與國外相比)、 6.違規與車禍每年都超過數十萬件 (數量驚人,不能與國外相比)、 7.公車/貨車/計程車….都要爭機慢車道 (卻又無法積極改善)、 8.人車都要爭狹小的道路使用權… . 因此,國外經驗,並不一定符合國內,所以在試圖將經驗套用在國內,恐怕變成「四不像」,因為關鍵問題若不改善(例如人民才是交通的根本,人民根本不熟之交通規則,又怎麼能遵守規定,又如何期待新的政策能達到成效?) 與其羨慕或讚揚國外交通安全或規劃,不如先看看,外國人怎麼看台灣交通,以及外國人在台灣遇到的交通事故~ 文/陳站長 2020/07/09

台灣「每年車禍超過30萬件」的原因~不當駕駛如何改善?

  台灣每年車禍超過30萬件 (其中造成3千人死亡、30萬人輕重傷) 之所以這麼嚴重,是因為長久以來,缺乏 「交通素養」 ,也因此導致「不當駕駛」隨處可見,這些看似無害的「不當駕駛」,一旦輕忽安全駕駛,就會讓自己與周遭的人車受到嚴重的威脅,所以若能夠有效降低「不當駕駛」,就能夠降低「車禍」。 我們可以將「不當駕駛」定義為「缺乏交通素養的人」,這樣的人會缺乏「交通安全的觀念」,同時也可能缺乏「安全駕駛/防禦駕駛」的能力,因此提升「交通素養」(也就是提升:安全駕駛、交通法規常識),就能降低車禍發生、減少交通違規等問題發生。 PS.「不當駕駛」是過去從未被正視的問題,這是因為早期在考過駕照之後,只靠形式上的「交通法規」與寬鬆的「執法」來約制,使得許多「不當駕駛」造成車禍風險,卻仍不自知,因此就整體來說,車禍如此頻繁,問題不僅僅是駕駛人,應同時包含法規過於龐雜難懂、司法與鑑定不精確與確實、交通管理寬鬆、交通設施未能統整,才是導致台灣每年車禍超過30萬件的整個原因,若不同時改善這些原因,單單靠「加強交通取締與重罰」,是不可能有效改善車禍問題的。 讓我們先來看看,哪些是「不當駕駛」之影片: (以下部分車禍影片血腥~請慎入) 馬路三寶氣死人 這些行為你中了哪幾個  (20200524 完整版) 台灣三寶車禍視頻精選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uLR9-N3lCo&list=PLD1_wJHv0dwuWDfwD0bT4Alv6oHeAU3pZ 【拒當馬路三寶!】嘉偉哥化身教官!冠儀將受震撼教育?! 台灣眾多車禍與「不當駕駛」有關,該如何有效改善呢? 能有效「降低車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