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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處理問答蒐集(一)

參加調解要準備些什麼? 對方一再拖延不願賠償,我該如何告他? 肇事者嫌賠償過高 應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對方未依和解契約履行,可如何請求? 交通意外的請求,該注意哪些? 交通意外的糾紛,法院是會如何認定? 「汽車強制責任險」與「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有衝突嗎? 想請問該怎麼辦?還有可以告他騷擾嗎? 對方出車禍且已出院,之後請看護照顧是否為我們的責任? 雙方已和解,事後卻仍收到存證信函該如何處理? 車子互相擦撞當下並沒有找警察,該怎麼辦? 第一次開庭是否適合提民事賠償? 汽車強制險剛過期,被害人所有損害均由我全部負擔嗎? 對方拒絕和解 10年前已簽和解書,至今對方可以再要求賠償嗎? 車禍賠償請求若誇大,會構成詐欺罪嗎? 車禍和解金額,該怎麼計算較合理? 車撞人就一定有錯嘛 兩車擦撞,對方是從工地衝出,雙方都受傷,但是對方傷勢較重,我就要負責嗎? 車禍草圖警方未現場製作,將我打成肇事者,該怎麼辦? 交通事故需負責者,若上法庭,需支付對方的律師費嗎? 交通意外事故擦撞,雙方互咬,我該請律師嗎? 搶黃燈互撞,當時拿給對方幾百元了事,嗣後對方卻去交通隊告,該怎麼辦? 我想請問..在此訴訟間有無勝訴之機會或減 無照駕駛,車禍就一定有錯嗎? 原開庭口頭應允法官的和解條件,可以再變更嗎? 為何事故鑑定委員會,未對所有的證據說明理由? 與人擦撞,對方無理要求,我該怎麼辦? 我該如何向對方請求賠償? 車子被撞,可否要求將車子開回原廠修理? 車禍肇事卻一直無法和解,我該怎麼辦? 車禍當時未報警處理,事後能求償嗎? 因對方過失造成的損失,可否要求賠償? 合解後是否會影響實際保險理賠? 對方不願出面與本人商量賠償事宜,我應該如何求償? 對方毫無賠償之意,該如何救濟?  

引用:車禍的實用資訊(一) 現行鑑定制度與檢察制度的現況

 現行鑑定制度與檢察制度的現況 講者:施慶堂(宜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記錄:李貞瑩   現行車禍現場採及會定制度存在很多問題,值得檢討改進 接下來我個人以檢察官為出發點提出十個討論題綱,就教於各位: 一、警察機關蒐證能力如何提昇,比如在路口發生車禍,路邊違規停放七輛對肇事車輛動線的了解就相當重要,可是幾乎沒有警察機關在繪製現場圖時,會把路邊停放的車輛畫進去。 二、警察機關處理現場之公正性,許多當事人到地檢署時會向檢察官說為什麼某某凹痕、那裡有一個煞車痕沒有畫上去等等 ………… 為什麼百性會懷疑警局機關的公正性,要如何提昇。 三、如何妥善保管肇事車輛。如不能有何補救措施。通常肇事車輛上的痕跡會說很多話,可是 90% 以上發生車禍的車輛都會自行牽回去,有扣的機會不多,如果法官有需要看車輛時往往看不到,而警察機關保管扣押之車輛又有困難。 四、檢察官不看現場,可否正確判斷車禍責任。是不為或不能。若是不能,有何補救措施。 五、可否容許檢察官不送鑑定,自行判斷。其實有許多檢察官是這樣做的,可是卻不知一般當事人能否接受。 六、如何提高鑑定機關現場鑑定的比例。 七、鑑定機關如何表現專業技能。恕我說話比較直,事實上就我多年的經驗,鑑定機關給我的鑑定報告我看不出它的專業技能,比如說,鑑定意見說某某人違規左轉沒有禮讓直行車,事實上如果要這樣的鑑定意見我也會,根本不須送鑑定。通常現場圖所畫的是車輛撞擊後,車子翻了兩翻,人滾了好幾圈之後的靜止位置,檢察官最需要的是到底撞擊點在那裡,還有撞擊前各車的行車速度,行駛狀況等等,這就有靠鑑定機關專業能力的表現。 八、鑑定機關應僅守肇事分析原則或應做過失之認定。在一個案件中,當事人有無過失是法律的認定,所謂的過失是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產生的結果,這是法律的認定,所以法官需要專業人士告訴他車輛行車的速度、方向等等客觀因素,由他引用法律並參照當事人的陳述來過失責任判斷,也就是說,過失責任的判斷應該是在法官,鑑定機關只要提出車禍的肇事原因、物理分析、專業上的肇事原因分析、事實上現在鑑定機關都是做出很明確的誰沒有過失的結論,這種情況是否合理,而一般的民眾認為應該由法官來認定,或怓O由鑑定機關來做判斷。 九、鑑定機關之公正性。 十、適合讓民間團體適度監督嗎,如何進行,始不影響偵查、審判。 像今天這種討論會不是股票分析也不是佛學、禪學講座,竟...

車禍處理問答蒐集(二)

1.我可以告證人做偽證嗎? 2.民事責任係採“自己責任原則” 3.當場未報警處理,現場已經難以回覆,採證困難 4.我該如何主張請求損害賠償? 5.和解書是雙方當事人所合意訂定之和解契約 6.傷害之民事賠償標準為何? 7.可否到調解委員會和解? ..... 刑事上我需負什麼責任? 我方是否會被判刑入獄? 發生車禍,人受傷要求賠償之金額要如何估計? 慰問金一般行情如何估計? 任何狀況下行駛支道都錯嗎? 他可以告我過失傷害罪嗎? 對方酒醉駕車肇事逃逸,應如何請求賠償? 肇事逃逸還要負起刑責? 除了醫藥費之外,家屬還可求償多少? 若和解不成上法院,對方可能會被怎麼判呢? 公共危險和業務過失重傷害,是否都屬於刑事部份? 法院是否會起訴肇事者? 沒有人受傷,可否請求其他賠償? 我現在自行尋找人證可以嗎? 我應如何提出告訴? 若甲方死亡,乙方有罪嗎? 交通事故中雙方互有過失時之賠償情形 交通案件中過失之認定是否以事故鑑定報告為準 車禍肇事後續該如何處理 對方肇事後自行離去,該如何處理 車禍事故如何請求賠償? 過失傷害要怎麼樣才會成立? 當時認為自己沒錯就駛離了,卻犯了公共危險罪 復建自費,可以求償嗎? 車子遭撞無法做生意,可請求工作損失嗎? 已經和解對方又提告訴! 傷害及毀損,如何請求賠償? 如何要到賠償金? 車禍賠償 對方獅子大開口 請問對方不和解不賠錢,我應該如何得到 車禍處理不公,如何解決? Q字路口閃光燈車禍 誰該負責 警方會自動作交通事故鑑定嗎?

車禍處理步驟要點

交通事故之發生原因,通常是"積非成是"的違規習慣或"不熟悉交通法規"所造成,所以當事故發生時,第一件事不是吵架,而是理性處理,對於經驗不足者應立即聯絡專業或相關人員協助處理(如事故鑑定人員、交通警察、保險員等…)。另請記得務必做到下列幾件事: 1. 傷患送醫   (即撥打119,如需親送一定要先確認傷患狀況並先撥打110報警) 2. 報警處理   警方分兩組處理:一是 派出所警員 (針對肇事刑責)處理與對當事人、證人作筆錄,所以請特別注意針對你所作的筆錄內容若與你的描述不符時,你必須要求更正後再簽名(你的筆錄就是依據你所言寫);另有 交通警察 (針對車禍現場相關証據知蒐集)做現場測量 、初步肇事因素分析(警方不做肇事責任之定案,而是由車鑑會進行「肇事責任」鑑定)。當事人可於事故兩週後向當地交通大隊申請" 交通事故證明書 “(並 勾選事故現場圖+照片),以作為事後責任釐清與求償之重要證據。 3. 自行蒐證 (為了補充警方資料之不足並可作為求償要件 。蒐證內容包括:各種痕跡、雙方車損、相關標誌標線號誌設施、當時路況等;以及尋求現場目擊證人與附近監視錄影、和解與相關洽談之錄音)。 4. 聯絡保險   洽詢保險相關理賠與準備內容 ,並且在和解前務必告知保險公司。 5. 和解注意 (勿聽信口頭承諾,最好有文字及當事人簽名為證;另須特別注意賠償內容,求償金額是否包含強制險、財產損失….等,均須載明和解細節;和解前須確認保險事項)。 6. 尋求協助 (包括肇事責任鑑定、相關法律、保險、和解賠償談及判等) 法規查詢 → 進入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2.asp?no=K004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安全規則、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所有條文 →尋找這個畫面的資料 (在工具列的"編輯"內) →搜尋相關條文與處罰 (尋找目標填入:"轉彎車"、"受傷"…等) →然後一直按下一個,即可找出所有相關規定 7. 肇事責任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所做的鑑定,會依據警方所提供之肇事現場圖及相關證據為主,所以警方之蒐證調查為肇事責任釐清之重點(如發現警方之調查資料非事實,得向相關單位申訴並要求重新調查)。司法機關對鑑定會所做鑑定之採信率...

車禍處理流程案例

有技巧處理車禍,可大大縮短求償與傷害時間,並能獲得較合理的結果! 時間 事件狀況 備註與說明 相關文件 凌晨二點 車禍發生 送醫急救 撥打110報警(自首)  1.事後調查:對方閃紅燈、我方閃黃燈 2. 路過司機將傷者送醫 3.如肇事者有撥打110 (符合自首要件)   當日 早上 接獲警方通知 至醫院探訪了解 可能準備製作筆錄 至事故現場照相與 相關蒐證 身份證/戶口名簿 等相關證件準備 第1天 至派出所了解經過 調查可能經過 了解是否有目擊者 準備調閱附近錄影 蒐證紀錄與影像 第2天 ↓ 第7天 傷亡者家屬獲知 開始後續處理 1.傷亡者相關帳務處理 2.傷亡者其他事務處理 3.傷亡者兒女照護 4.喪葬 或照護事宜 5.相關保險理賠 6.車籍戶籍變更  處理分工計畫書,安排處理事宜及時間表 第2天 聯絡目擊者,了解後續 準備錄音與紅包 現場狀況描述與 自製事故現場圖 第3天 先至派出所了解、另可再向交通隊洽詢 向調查之警員詢問 準備申請相關資料 (警方口述僅供參考) 根據警方口述 描繪現場圖與狀況 第4天 釐清肇事責任 肇事責任是求償、是否有肇事責任之依據 透過相關諮詢網站 透過親朋好友與專家 事發二週後向交通隊申請事故證明(見第15天) 相關交通法規 專業諮詢回覆 事故證明書 第7天     準備和解事宜   計算合理之理賠 (可先洽詢保險界親友) 根據初判提出和解金 但如果肇事責任未釐清 則不宜先行和解 強制險給付標準表 診斷證明 損害證明(如維修收據、估價單) 相關扶養證明 扣繳憑單  第3天 ↓ 第7天 有系統建立相關人員 通訊錄 相關保險連絡人 車鑑專家 、律師 交通隊、派出所 調解委員會 傷亡者親友 網友或其推薦等 相關人士通訊 該人士之簡介 第14天 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對方不同意和解金 調解申請 接獲調解出席通知 第15天 向事故當地交通隊 申請「事故證明書」  (事故發生2週後) 事故當事人或委託     事故證明書 (勾選下列內容) 初步肇事責任分析 事故現場圖 事故現場照片   第20天 繼續洽談和解事宜     依據 事故現場圖申請理賠或作為求償依據參考   初步肇事分析影印 作為求償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