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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推動「交通安全」

陳站長: 看來有許多人提供很好的意見! 教育是根本,只不過現在政府所用的教育,有點刻板,如果說這樣的「教育」會有效,恐怕很難! 其實民間有些社團,在教育上有很好的經驗,提供給大家參考: 1.紙上教育、演說都不是好的教育 2.利用影片,效果會比較好(如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就將轉彎車可能產生的狀況拍攝成影片,並製造更種與轉彎車可能的狀況,讓「轉彎車未讓直行車」違規的駕駛人,清楚知道,為什麼要讓、為什麼會有危險) 3.讓駕駛人知道,「違規」未肇事,只有「罰款」(輕微的處罰)…一但與他人發生事故,就屬於「侵權」,不但要罰款,更可能面臨最高「數百萬」的賠償與「數年的刑責」 4.建置交通安全公園與博物館,讓大眾可以透過休閒、娛樂等方式學習交通安全。 5.鼓勵各大媒體、節目、劇情加入「正面的交通安全宣導」,並可引用該節目或影片片段,作為宣導教材,一舉多得,又可加深印象(特別說明:影片會有劇情延伸性,讓大眾不會只停留在違規處罰或當時的傷亡點,而是了解可能未來的生活影響…) 6.相關社團的成立、整合,加上政府提供的資源,一起來宣導及推廣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變成生活的一部份。 7.政府必須提供一套完整的交通安全資源(如單一窗口諮詢、交通安全宣導資源、講師資源、課程資源、各地交通安全輔導中心、交通整合平台…等)如果不整合,各地都會自己在花費,但卻沒有成效的交通安全預算,且各地推廣的理念與標準不一,也會影響成效,甚至各地民眾的觀念也會有所落差! 8.提供民眾自選機會,即除了罰款之外,多了選擇,讓民眾在初次違規時,仍有機會改正,或許可以達到較為有效的改善! 更多想法,歡迎大家一起提出….

新聞:大客車定期辦訓練 通過才能上路

2010/05/24 15:38 台灣醒報記者蘇郁文報導 幾名年紀不一的資深運將,聚集在大客車裸露的車體旁,聚精會神的聽著講師講解檢查輪胎的方式,「老師的講學不錯,讓我搞清楚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東西」,為了符合轉任大客車司機的規定,一名計程車駕駛特地到台北參加「大客車職業人定期訓練」,希望能取得講習證書,為自己的工作經歷加分。 有鑒於近日來發生多起大客車交通意外,交通部公路總局決定開辦一系列的職業駕駛人講座,公路總局局長吳盟分今天在開訓典禮上勉勵參與的學員努力進修,並頒發優良駕照給績優的駕駛人,原本預定親自出席的交通部長毛治國因南部豪雨成災,因而南下視察,不克出席。 台北區監理所科長吳明輝說,以前講習都是分成砂石車、大客車等個別專案,今後將統一辦理,方便日後駕駛人想轉職時,可以快速上手。他表示,像是檢查輪胎、登錄行車記錄器等動作,都是屬於不同類別的專業知識,雖然駕駛人有相關駕照,卻不一定有相關知識。 藉著每三年舉行一次的講習,駕駛人可以學習或複習相關知識,並且取得相關法規的最新資訊,在上路前做好充足的準備。公路總局認為,透過建立管理制度、實施訓練講習,加強聯稽路檢等措施,已經有效降低營業大客車造成死傷的車禍事故,藉由定期舉辦統一講習,可以強化大客車上路的安全性。 從今年6月開始,公路總局將在北中南各地,舉辦一連串的「大客車職業人定期訓練」,訓練課程包括「大客車安全駕駛」、「大客車相關法規」,及「健康管理與壓力調適」等科目,今年10月之後,大客車業者需確認駕駛擁有講習證書才能派任,往後每三年定期舉辦一次講習。公路總局預期將陸續召訓27000名駕駛人。

新聞:防超速 北市擬設「3D模擬路障」

自由時報2010/05/21 04:21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 超速罰單滿天飛,在民怨排行居高不下,北市近2年平均每年開出逾50萬張超速罰單,有民眾建議,交通單位可以考慮比照國外,在常超速路段設置路況障礙模擬圖示警,「不要只會拍照搶錢」;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說,類似作法與設置交警人形立牌相同,未來會先從裝置藝術先行試辦,測試民眾接受度。 北市各類交通罰單中,又以超速照相比例最高,近年來雖然罰單總數略降,近3年,仍然分別開出近63萬、58萬、44萬張,超速罰單幾乎都從1200元起跳,光是前十大測速桿,每年就為市府帶來逾4億元收入,被民眾批評是另類「搖錢樹」。 不少網友收到一封「加拿大的車速限制」的轉寄郵件,郵件內容是加拿大東部省分,交通單位在經常出現超速違規的路段設置類似「3D模擬坑洞」,駕駛人若非減速通過,很難看出路面上的路況,其實只是一張3D圖片。 北市交通大隊長方仰寧表示,過去也有其他縣市,曾設置交警人形立牌及警車圖片,提醒駕駛人降速,國外是設置在地廣人稀的路段,是否適合在都會區設置,有待評估。 交通局長羅孝賢說,類似防止違規超速的創意,確實十分具有參考性,過去交通局曾在易超速路段,故意將地面標線,繪製成不規則狀,讓駕駛人誤以為非直線路段,起初確有降速效果,時間一久,超速狀況還是一樣,若用「假坑洞」提醒駕駛人,也會擔心像「狼來了」,一旦碰上真的狀況,反而容易「出撞況」。 交通局表示,北市考慮比照類似做法,先測試民眾接受度,目前計畫選定在公館水源市場旁的人行道,設置3D假地下道入口,「民眾有足夠的幽默感接受類似政策,我們也不排斥做。」 陳站長: 贊同「狼來了」說法! 不該將改善方案「複雜化」,衍生更多的狀況,未來恐怕沒然再相信政府了! 交通問題,重點在於民眾對於「交通設施」與「交通安全」的不了解或誤解所造成,因此這是根本,不要在找一些「創意」(創造意想不到的花費)! 應設法階段性執行改革方案,建置人人交通紀錄。如:學習紀錄、習慣是否導正。第一階段先是教育、導正;第二階段以後再考慮是否加入違規處罰。 一但大家開始了解「為什麼要守法」、「相互關係與影響」、「對於交通順暢的重要...

車禍警方「調查」與後續鑑定會「肇事責任」鑑定問題

有很多人以為,車禍都是「警察」在處理、鑑定….在此鄭重提醒大家,警察複雜調查,但並不表示有能力提供破案! 說明: 車禍調查:警方分兩組,一組是派出所做刑事調查、一組是交通大隊(車禍現場測量與當事人陳述車禍經過),同時警方可能會「誘導」當事人,以填寫制式的車禍調查表(如車速多快、有沒有打手機、有沒有注意前方….實際怎麼問,警察與被問過的人最清楚)⋯⋯ 繼續閱讀 車禍肇事責任釐清: 警察僅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內有事故現場照片、現場圖、交通事故研析表=肇事責任初步分析)但警方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判定雙方是否有肇事因素,因此僅供參考 車禍鑑定: 由各縣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通常在訴訟時被採信,高達9成) 鑑定其時還是會依據「警方」調查為基礎,也就是說,警方調查證據不足、偏差(如少量距離、現場圖比例不對、畫錯)都會直接影響鑑定(因為鑑定人不見得看得懂事故現場圖,更不一定會仔細推論其中的相關距離關係,當然就無法察覺其中的錯誤,最後就會導致誤判) 對鑑定有疑義會再覆議(不過覆議如果不專業、不公正、不用心,僅會以「維持原鑑定」作為意見) 再送學術界鑑定:或許會比較用心,但畢竟有許多是學者、甚至可能是學生,如果有些案件沒去過現場,進行相關查證與分析,很難從原來的文字、現場圖與照片資料找出真相,因此學術單位也曾被監察院糾正 自然人可做鑑定: 宣導鑑定人之資格係以能否勝任為斷,不限學者專家、不分男女、老幼、階級、學歷、經歷等形式要件。 (刑訴律第一百八十三條理由謂:本條規定鑑定人之資格….惟該鑑定人不問貴賤、貧富、老幼、男女必以能勝鑑定之任者為斷)。 違法鑑定:不論誰,若未依法具結,則其鑑定不該被採用,但幾乎沒有落實(明顯違法) 陳站長建議車禍當事人: 1.自行搜證(除警方調查外,可自行對現場拍照、錄影存證及相關調查,避免因為警方疏失偏頗,導致權益受損) 2.如在鑑定會發表內容被限制、所提事證完全不被採信,則可考慮尋求民間自然人做「肇事重建」 3.除非案件不大,雙方當事人願意和解,則通常不會重視鑑定(但仍須避免和解中途反悔,導...

陳站長-大客車安全改善建議

1.駕駛部份: 合理的工時、加強駕駛人「安全駕駛」常識與經驗、定期駕駛人交流聯誼、駕駛達人指導安全駕駛光碟與網路影片教學、駕駛人關懷協會與關懷信箱、駕駛人定期健康檢查 2.業者部份: 合理的排班、必須與專業駕駛心理行為輔導機構合作並定期交流、定期車輛維護、強化車體結構安全、增設安全輔助設施、設置衛星定衛追蹤駕駛路線與狀況、合理的行銷與收益平衡書、具備完整的客運業組織及運輸經驗(或有專業客運輔導機制協助)、完善的網站平台提供互動功能、定期派員出席接受政府舉辦的受訓、定期審核營運資格 3.政府部分: 整合相關資源、針對目前政府管理、相關設施等設置一個可以與大眾互動的網站平台、設置相關溝通專線、主動協助業者改善缺失、提供總體管制並建議業者參與相關優良組織以利輔導及管理、減低相關稅賦並提供適當的獎勵、審核優良業者給予延長路線經營資格、聘優良業者優良司機為指導顧問進而安排協助其他不良的業者與駕駛等 4.大眾部分: 由政府提供反應專線、專業平台與大眾互動、監督業者與司機改善問題、適當關心駕駛人狀況、租用合法優良業者、舉發違法業者或駕駛人行為、舉發違規車體與其缺失等

肇事協尋〉警用心!「自摔案」改以「肇事逃逸」偵辦而破案!

新聞:1支後照鏡 肇逃現形 自由時報 2010/05/1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 76歲老人橫躺路邊氣絕身亡,警方一度以為是老人騎機車自摔,但檢視路面刮痕發現可疑,又拾獲一支非死者機車的後照鏡,研判是肇逃案件,警方循線逮到羅姓嫌犯。 5月10日清晨6時,76歲簡姓男子頭戴安全帽橫躺在萬丹鄉萬壽路上,失去生命跡象,警方到場以為是老人自摔身亡,但路面上的刮痕似乎不只一輛機車造成,警方調閱全萬丹鄉的路口監視器,過濾上千部車輛,從一間工廠門口監視器畫面發現一部可疑機車,警方從車禍報案時間往前推算,30分鐘內只有該機車出現在肇事路段,昨天在泰武鄉找到肇事車輛。 警方出示現場拾獲的機車後照鏡,加上機車上的刮痕清晰,讓闖禍的31歲羅姓男子百口莫辯,他才坦承撞倒老人後很害怕,見四下無人才逃離現場。 陳站長: 警方細心,讓一件原本以為「自摔車禍案」最後因一支肇事者的機車後照鏡,契而不捨找到案發前附近監視器,進而追查破案! 此案可供「調查車禍案」最佳處理典範! 車禍現場即使沒有監視器錄下車禍過程,但只要回推車禍發生當時、附近監視器,即可找到蛛絲馬跡,進而釐清案情! 因此,過去有絕大車禍案件,由於沒有目擊者、沒有監視器錄下肇事過程,因此警方多以「自摔案」結案,讓受害人家屬蒙受不明之冤,卻也無助! 對此陳站長呼籲,警方在調查車禍案,應比照「刑案」,如果是因為處理車禍「沒有績效」,則警政署應修改相關規定與相關制度,避免車禍案讓肇事者逍遙法外,同時讓受害人家屬留下一個無解的冤屈! 再次強調: 車禍現場即使沒有監視器錄到現場肇事經過,但只要能夠確定相當的肇事時間,就能夠回推附近監視器所拍攝的時間,進而找出相關可疑的肇事車輛,再加以比對相關車損,就能夠破案! 希望車禍受難者家屬與親友,都能夠在車禍事發一週內(通常監視錄影保存有一定期限),向附近店家、住家與政府所設置的監視器調閱「監視錄影畫面」,並要求其燒錄成光碟備份。如果該錄影畫面管理者不願提供,或找各種理由(如監視器故障、沒有錄到….等),為求慎重與管理畫面者推託,請儘快找相關有力人事,來協...

酒駕探討〉酒駕撞死人「爛醉反而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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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站長: 「爛醉已達精神耗弱」所以撤銷十年改判六年徒刑? 如果「爛醉」以「精神耗弱」論,那所有酒駕的公共危險罪,都可以適用?這不就鼓勵大家「要喝酒就喝到爛醉」! 肇事者已與受害人家屬和解,且有悔過之意,這才是緩刑、減刑的重點。 不該把「爛醉」視為「精神耗弱」因為爛醉是肇事者「不滿宴席沒留座位」才因此「惱羞成怒」,這又與個人的面子、情緒無法獲得適當抒發有關(即找錯對象飲酒;又飲酒只會增加情緒刺激…) 期望大家如有情緒不滿,想要宣洩情緒,希望能夠找個可以靜下來的廣大空間(如公園),或找對朋友談談(如:找樂觀的朋友談)否則情緒可能越積越深,引起爆怒失控!   相關新聞: 車撞餐會 1死28傷男判6年 2010年05月18日蘋果日報 【王吟芳、許逸民╱連線報導】澎湖七美鄉南港村民許OO酒後參加元宵餐會,不滿村長沒留位子給他,大怒駕車直衝會場撞翻整排十二張桌席,造成一人死亡、二十八人輕重傷。一審原依殺人及公共危險罪判處十年六月,他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認為許當天一早就開始喝酒,行為時已達精神耗弱程度,且他已與全部被害人和解等理由,輕判他六年二月。仍可上訴。 不滿宴席沒留座位 判決指出,許OO去年二月六日上午與朋友在檳榔攤飲酒,喝到下午五時才步行返家,傍晚六點多,他去漁會大樓前廣場參加席開三十六桌的元宵餐會,因不滿村長沒特別留位子給他,竟返家開車加速朝宴席中央衝撞,造成人桌飛濺。過程中車輪一度卡住他仍不罷手,繼續踩油門貫穿整排十二桌席,造成村民許OOO不治,另二十八人輕重傷。 許則辯稱,當天他從上午八點喝到下午五點,是開車離開才經過漁會大樓,但因酒醉看不清楚,本來要踩煞車卻誤踩油門,才不慎衝入會場。 但有村民證稱當時曾招呼許男「你前面那桌就有位子」,但許反要求「叫村長來帶我」,他回答村長正在台上主持沒空,許遂用力踩踏村長放在台下的柺杖後離開會場,隔幾分鐘就發生慘案。 爛醉已達精神耗弱 澎湖地院原依殺人及公共危險罪合併判許十年六月,許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調查許當天整日飲酒,呼氣酒精濃度達零點...

酒駕探討〉轉貼:酒後駕車防制工作之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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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政部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資料庫之資料顯示,94∼96 年平均每年因酒後駕車(以下簡稱「酒駕」)而發生致人死亡人數超過800 人,酒駕致傷人數超過18,000 人。酒駕所造成的社會危害,已不再單純是嚴重的交通問題或是安全問題,而且全體國民應該認真看待的嚴重社會問題。 個人今年有幸地參與交通部道安會委託中央警察大學蔡中志教授辦理之「酒駕肇事特性與道安防制措施之研究」,從六個月的研究歷程中,觀察到一些很有趣的議題,乃藉此野人獻曝,提出個人看法以供交通界各位先進參考。 1.適量飲酒有益健康? 就醫學的觀點,酒精會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害相當明確,但是一直被忽視。許多國人以為,適量飲用含酒精之食品或飲料,對於身體循環會有正面之幫助。事實上,酒精一定會對身體的有所損傷,差別的是損傷程度之大小。許多醫學研究指出,飲酒的量越多,飲酒的時間越長,對腦部損傷更嚴重,甚至於退化達到失智現象,永久無法恢復正常狀態。 目前腦部影像學檢查已證明,酒精會對腦部構造與功能造成損毀。腦部磁振影響學顯示,常飲用酒類者腦部體積縮小,重量減輕,連接各腦區間功能的迴路組織失能。腦部病理組織檢查發現使用酒精者腦部神經元細胞數目會死亡流失,腦部神經元細胞間突觸(synapse)數量減少。 2.酒肇者常心存僥倖? 此問題可以從以下兩項資訊來觀察。其一,根據對於參加臺北市酒後駕駛違規人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專班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373 位參加講習之民眾,自我評估平均每三個月之酒後開車次數,僅2 位填寫0 次,其餘99.5%則超過1 次,4 次及5 次更高達13.4%!在「過去三年內酒後駕(騎)車被取締之次數」,則有57.0%被取締之次數為0!顯見酒後駕車者仍普遍存在僥倖的態度。其二,由警政署之道路交通事故資料庫分析得知,最近三年有酒後駕車者參與之事故中,自撞事故在A1 事故(有人員當場或24 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所占比例高達47%,在A2 事故(人員受傷或超過24 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亦占26%! 事實上,酒後駕車者具有僥倖心理,故也常會規避警察之取締勤務。認為只要可以避開警察攔檢的時段、地點而不會被取締到就會沒事。因此,「費心逃避警察取締,卻難逃死神的追緝!」,可以作為宣傳警語。 3...

迫切需要「交通安全」改革

改革的定義: 查詢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所獲得的解釋: 「改革」 變革、釐革、革新、改變、改良、改革、改造 相反詞 復舊、因襲 「社會改革」 為消除或改善由整個社會體系,或社會中某部分組織所造成的弊端,而推動施行的一種有目的、有計畫的社會運動。 「土地改革」 改善土地所有主與土地使用者的關係、土地利用的條件及土地種種制度的措施。縮稱為「土改」。 「經濟改革」 將現有的經濟制度澈底改變,而引進新的制度。是一種激烈的政策措施。如土地改革、幣制改革、外貿制度改革等均屬於此一範疇。 「農業改革」 對於農業的生產技術、經營方式、設備、制度等有關農業方面的措施加以有計畫的改善,稱為「農業改革」。 ————————————————————————————- 我想,改革並不容易,因為那不是一個人單一想法,而是整體的問題,因此要改革就必須了解改革的問題點與可能的過程,到最後的預期的成效! 交通安全改革,並不容易,一個新的政策,還比較容易推行實施,一個已經形之有年的政策,要改就必須考慮更多更複雜的問題…. 曾經聽車禍鑑定權威,張德峻老師提到「車禍鑑定改革」問題,其中談到有關「訴訟問題」之中提到,如果車禍當下,沒有專業指揮調查、沒有相關科學的調查工具、沒有專業與公正的鑑定機關、沒有用心與具備實務經驗的檢察官法官,就難有一個令人信服的司法體系! 車禍訴訟,往往在起訴書、一審的時候,就可能將車禍真相帶往某一方向,因為律師與寫訴訟的人,可能對於車禍的了解不清、對於車禍的相關跡證不察、缺乏追根究底、不能結合刑事訴訟法與最高法院判例的經驗,就無法提出一個完整且具有說服力的訴訟內容,然而當訴訟停留於「文字敘述 、警方事故現場圖」,就很難看出真相,畢竟車禍是動態的、必須有現場調查經驗,才能提出一個較為公正與專業的鑑定,並以其實地做「肇事重建」目的就是為了更暸解可能的其他因素! 當初審的內容已經偏頗,車禍調查的資料不足,如何做出一個公正客觀的鑑定及判決? 而當專業鑑定人在看案件日後的覆議、再送學術機關作重建,結果幾乎都還是引用原來的鑑定資料,不做現場勘查...

沒「待轉區」要民眾怎麼轉?

新聞:須兩段左轉 路口無待轉區賭命危停或左轉挨罰 蘆洲逼騎士二選一 2010年05月10日蘋果日報 【楊雅靜╱台北報導】 北縣蘆洲市一處路口設有機車兩段左轉標誌,卻未劃設機車待轉區,騎士只能在禁止停車的黃線網狀區待轉或與堤防路口大車爭道,多數騎士乾脆直接左轉,卻被警察取締拍照,短短兩個月就開出三百多張罰單,民眾痛斥:「實在太離譜!」北縣議員日前邀集相關單位會勘,將協助申訴。 實在離譜 位在蘆洲市復興路口及環堤大道路口的雙向道上,設有機車兩段左轉標誌,但未劃設機車待轉區,騎士只能在禁止停車的黃線網狀區待轉,或停在狹窄的堤後路口,與來往頻繁的大車爭道,許多騎士只好直接左轉,但被站在堤防上的警察「拍」個正著,今年二月至三月就開出了三百零三張紅燈左轉違規罰單,每張罰單一千八百元,遭罰民眾憤慨不已。 協助公所進行改善 住在蘆洲的張媽媽,每天早上必須載小孩上課,三周內在該路口連吃兩張罰單,她氣得大罵:「為了節省交通費送小孩上課,卻被罰更多錢,路口設置不全還要我們負責,實在離譜!」她向議員陳情,並決定向監理站提出申訴。 縣議員李友親接獲多位民眾陳情,日前邀集交通局、警察局等相關單位前往現場會勘。交通局坦承路口設置確有不當,因路口管理維護屬地方公所管轄,將協助蘆洲市公所進行改善。 應以勸導取代開單 李友親指出,該路口標誌不周全,來往大型車輛又多,讓民眾無所適從,已經不當在先,蘆洲交通分隊見此標誌不明情形,沒有立即反應縣府改正,反而趁機在此拍照取締,心態實在可議,並要求警察機關在交通號誌未改正前,應該以勸導取代開單,將協助遭開單的民眾申訴。 民眾接獲問題罰單申訴方式 .在收到罰單15天內向警察或監理機關申訴。 .可在應到案時間內向應到處所陳述意見。 .以郵寄方式進行申訴,需在陳述書上說明理由,並附姓名、地址、電話,罰單正本及舉發照片。 .若對申訴裁決仍不服,可在收到裁決書翌日起20天內,向法院聲明異議。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陳站長 有關違規遭罰,實在離譜! 會說離譜,是因為政府該設置的設施、交通標誌標線,卻沒有劃設,然而取締違規的卻還是在取締,讓人難以接受! 就類似本件,該畫設「待轉...

車禍防治: 不當設置「停車格」反而易肇事東海學生遭砂石車輾過…

車禍防治: 不當設置「停車格」反而易肇事東海學生遭砂石車輾過… 2008年4月24日…其實華視新聞多次報導,東海大學附近都是危險死亡路段,三個月內已經發生四起死亡車禍,學校希望廢除路邊停車格,讓騎機車的學生不必再跟大車爭道,… 相關新聞:死亡路口勸不改 學生車禍恐截肢 東海大學一對情侶學生,昨天騎機車被砂石車輾過,傷勢過重可能都得截肢。其實華視新聞多次報導,東海大學附近都是危險死亡路段,三個月內已經發生四起死亡車禍, 學校希望廢除路邊停車格,讓騎機車的學生不必再跟大車爭道,險象環生。  還沒綠燈,車子就已經想向前衝,機車騎士卡在計程車和公車中間通行,假如遇上公車要停靠,又得拐個大彎,閃過公車實在好危險,但這樣的畫面經常在東海大學校門口前上演,通車的學生就說,閃過是幸運,沒閃過就撞上了。 一星期,這路口平均發生三起小車禍,而東海大學光是最近三個月內,更一連串有四起死亡車禍,檢討這路段的危險性。下坡路段車速都相當快,機車騎士等於在虎口中求生存,學校方面再三宣導,請同學注意自身安全,另一方面更希望路口問題儘快改善。 而昨天遭到砂石車輾過的兩名大學生,目前還在醫院的加護病房觀察,一個肝臟部分切除,一個下半身碎裂,傷勢嚴重截肢機率相當高。學校多期盼這車禍意外,能不要再發生。 來源:華視新聞  記者徐培薇 林志輝報導 2008/04/24 陳站長: 期有關單位以「最速件」研擬改善措施,並盡快改善東海大學 附近路段的交通設施,另針對全國各地學校路口與附近的路段發函請各校提出報告,如有肇事或特別危險的路口或路段,應緊急提供協助,並改善學校交通安全! 版主經常遇到學校在放學時,「家長違規併排停車」成為交通最危險的主要因素,且加上計程車不管交通規則,甚至為了「搶學生」,就停在公車站或校門口,這樣的危險,顯然沒有人在管,一但發生事故,卻也沒有人真正去追究原因,期有關單位,不要再忽視了,因為生命無辜,再多的金錢、關心也無法挽回傷亡的事實!

重生故事〉新聞:喪夫又車禍 自強母親笑迎人生

喪夫又車禍 自強母親笑迎人生  更新日期: 2010/05/01 15:25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 嘉義 市1日電)嘉義婦人黃意勳10年來經歷喪夫、車禍傷腦,但她沒有被命運打倒,一一度過人生難關,獲選家扶 基金 會自強母親。她說,面對困境不能低頭,要勇敢面對。  嘉義家扶中心今天表示,黃意勳婚後育有2 名子女,民國89年間,丈夫因為肝硬化過世,留下只有10歲、7 歲的女兒,由於當時剛 貸款 購屋不久,頓失經濟及精神支柱,黃意勳只能咬緊牙根,辛勤工作。  家扶中心指出,黃意勳本以為日子可以安穩走下去,不料,96年間她在電子工廠上完夜班返家途中,發生嚴重車禍,造成腦部出血、鎖骨骨折,經過半年漫長治療,身體狀況才好轉,但腦部受創導致癲癇後遺症。  家扶中心說,種種命運的考驗並沒有打垮黃意勳想衝破人生逆境的決心,她靠著堅強的意志以及社工關懷,一一度過人生難關,目前在著名的泰式料理店擔任廚房服務人員,用微笑面對顧客。  家扶中心表示,黃意勳2 名女兒現在分別就讀大二及高二,且在餐飲及語文能力上表現不俗,一家3 口日子逐漸平順。  黃意勳說,人生會有起伏,雨過總會天青,面對困境不能低頭,要勇敢面對,期盼個人經歷能激勵其他同遭困境的人一起成長。990501

肇事協尋〉車禍:1個肇逃、15個見死不救、只有1個停下幫忙!

新聞:騎士遭輾 15名路過駕駛見死不救 2010/05/07 02:19 中國時報吳政峰 基隆商工余姓夜校生四月廿七日夜間騎機車經過路口時,遭對向車道正要左轉的自小貨車輾斃。肇事者逃離現場,隨後路過的十五輛機、汽車駕駛也視若無睹,加速離去。直到路過的楊姓駕駛把自小客車擋在路中央,才避免學生再遭輾。 警方調查,基隆商工余姓夜校生,四月廿七日夜間放學騎車沿著光明路往八堵方向返家。當他途經光明路與自治街十字路口,向前行駛的余男發現廿七歲男子鄧OO駕駛的自小貨車,正從對向車道向左轉進自治街。煞車不及的機車突然滑倒在地,余男彈出機車外,滑入自小貨車的左前輪下方,頭部遭輾。 警方調閱監視影帶,自小貨車丟下騎士逃逸,路過現場、停車等待綠燈的十五輛汽機車,不但未上前搭救,反而視若無睹加速離開。甚至有路過騎士把機車停在路口,「隔岸」觀戲。 車禍後一分多鐘,楊姓男子駕車經過,驚見有騎士躺臥血泊中。好心的楊男不假思索,把自小客車轉了九十度,橫檔在車道中央,避免倒地騎士再遭輾。楊男與另名乘客則下車,手舉手電筒,不停揮舞雙臂,警示來車注意前方傷者,並迅速報警。 警方尋獲自小貨車遺留現場的保險桿碎片,肇逃駕駛鄧男受不了良心譴責,廿八日凌晨赴警局投案,辯稱當時知道撞到人,因為很害怕,才逃離現場。 陳站長: 不知路過民眾是「以為有人會處理」還是真的「見死不救」…. 對於好心的楊姓男子,將車橫放路中,阻擋其他車輛…令人感動! 對於肇事逃逸者,實在不可原諒!是真的自首、還是因為事發當時酒駕,還是警方通知與勸說才自首….在此呼籲大家,肇事千萬別逃,否則罪加一等!(尤其是現在到處裝有監視器) 為什麼行經該處的其他汽機車沒有停下幫忙,令人不解!這樣的事如果發生在您自己的親友身上,您會有什麼樣的感受!相信一定也會很氣憤與難過!   2010.5.9透過facebook網友回應後補充: (網友提供)Wenpo Yang: 網友提供)聽說 路人並不是像新聞裡說的那樣 而是 有人駕車去追 站在路邊的也幫忙報警…… ...

車禍嚴重,問題在於「缺乏整合」

車禍衍生問題改革:   引言 車禍相關資訊、資源不整合,問題將無法找出與改善, 整合相關單位之平台,提供整合性之服務, 可以避免互踢皮球、各做各的、重複浪費資源、缺乏整體改革、 缺乏公信力、缺乏監督管理、缺乏互通性、缺乏共識與標準…   車禍醫療: 車禍傷者簡易處理、車禍傷者送醫、特殊傷患醫院、復健資源、第一現場手機傳回視訊供專業醫師技術指導,培訓各地醫療處理志工,第一時間代替專業醫師初步處理傷患做好第一時間救命程序。另針對車禍心靈部份加以關懷、車禍心靈損傷療癒等 車禍調查: 警方調查、調查技巧、調查實務、調查工具、證據調查與刑事訴訟法 車禍鑑定: 肇事責任鑑定技巧、車禍鑑定單位、相關法規、鑑定結果公開查詢系統 司法改革: 檢舉、目擊者舉報入口、判決公開查詢、訴訟與強制執行、相關法規查詢系統 救濟資源: 突喪失經濟家庭生活補助、強制改善、救助社團資源、通報 車禍保險: 保險鑑定、理賠鑑定、調解、和解、保險法規、保險資源、保險基金 車禍預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