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處理流程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步驟四
 事故發生

1.不熟悉交通法規

2.路況或天候影響

3.個人的行為疏失

4.車輛或其他因素

5.個人精神等因素

 現場處理

1.受傷者檢查送醫

2.請警方現場調查

3.聯絡保險員處理

4.立即拍照與蒐證

5.嚴重者勿急和解

 事故鑑定

1.申請警繪現場圖

2.申請事故之鑑定

3.法律與鑑定諮詢

4.鑑定為判決關鍵

5.責任比重之依據

後續處理

1.相關保險之理賠

2.責任釐清再和解

3.損害求償與和解

4.勿簽不明之文件

5.刑民事責任訴訟

※嚴重之事故之處理建議:交通事故之發生原因,通常是"積非成是"的違規習慣或"不熟悉交通法規"所造成,所以當事故發生時,第一件事不是吵架,而是理性處理,對於經驗不足者應立即聯絡專業或相關人員協助處理(如事故鑑定人員、交通警察、保險員等…但勿過度依賴,以避免找錯人,只想賺你的錢卻不做事,或者經驗不足,說的好聽,卻一點效率也沒有~)。另請記得務必做到下列幾件事:
   
1.傷患送醫  (即撥打119,如需親送一定要先確認傷患狀況並先撥打110報警)
2.報警處理  警方分兩組處理:一是派出所警員(針對肇事刑責)處理與對當事人、證人作筆錄,所以請特別注意針對你所作的筆錄內容若與你的描述不符時,你必須要求更正後再簽名(你的筆錄就是依據你所言寫);另有交通警察(針對車禍現場相關証據知蒐集)做現場測量 、初步肇事因素分析(警方不做肇事責任之定案,而是由車鑑會進行「肇事責任」鑑定)。當事人可於事故兩週後向當地交通大隊申請"交通事故證明書“(並 勾選事故現場圖+照片),以作為事後責任釐清與求償之重要證據。PS:勿過度聽取警方建議(除了交通事故證明書外,警方不應過度介入肇事責任判定,以避免錯誤提供判定,使當事人做出錯誤處理,放棄求償權益或事故現場測量調查,導致日後沒有足夠證據,難以"判定"雙方責任與求償~)
3.自行蒐證 (為了補充警方資料之不足並可作為求償要件 。蒐證內容包括:各種痕跡、雙方車損、相關標誌標線號誌設施、當時路況等;以及尋求現場目擊證人與附近監視錄影、和解與相關洽談之錄音)。
4.聯絡保險  洽詢保險相關理賠與準備內容 ,並且在和解前務必告知保險公司。有時,別太依賴保險員,以為他們會幫你處理,等了幾個月之後才發現,他們也只是處理自己的事情,一點也不積極….所以多方諮詢(如網路與其他保險人經驗,但先別承諾給誰處理,您只要口頭先諮詢相關處理建議就好)
5.和解注意 (勿聽信口頭承諾,最好有文字及當事人簽名為證;另須特別注意賠償內容,求償金額是否包含強制險、財產損失….等,均須載明和解細節;和解前須確認保險事項)。
6.尋求協助 (包括肇事責任鑑定、相關法律、保險、和解賠償談及判等)
法規查詢 →進入 交通法規檢索(因法規不定期修改,無法及時更新,請自行上網查詢確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安全規則、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所有條文→尋找這個畫面的資料 (在工具列的"編輯"內)→搜尋相關條文與處罰 (尋找目標填入:"轉彎車"、"受傷"…等)→然後一直按下一個,即可找出所有相關規定
7.肇事責任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所做的鑑定,會依據警方所提供之肇事現場圖及相關證據為主,所以警方之蒐證調查為肇事責任釐清之重點(如發現警方之調查資料非事實,得向相關單位申訴並要求重新調查)。司法機關對鑑定會所做鑑定之採信率高達90%以上,所以送鑑定是非常重要的。< 初步分析 >警方會主動做肇事責任初步分析(供參考.並非確定肇事責任),可於二週後向交通隊洽詢並申請「事故證明書」(另要求附上事故現場圖與照片等)。< 自費申請 >可主動向「車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詢問及提出申請,費用:2000~3000、時間約二個月 內。< 法院囑託 >於提起訴訟後,由法院囑託車鑑會,進行肇事責任之鑑定。 鑑定作業應依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 。
8.提出訴訟 如和解不成,對方又置之不理,您可主動提出訴訟,將雙方責任釐清,再透過法律途徑尋求強制性的民事賠償。(民事案件為告訴乃論,亦即不告不理,同時警方不得主動參與民事和解或以不當手段來促成和解)
9.喪失權益 事故發生六個月內,必須向肇事地點之轄區刑事組或地方法院提出告訴,超過六個月將喪失權益 。(另事故死亡案件屬非告訴乃論 與一般事故不同,檢察官將依法提起公訴)
10.切勿輕忽 一個小疏忽可能導致權益嚴重受損!千萬別被誤為「肇事者」,無論如何先釐清「肇事責任」。即使對方傷亡,如果我方未違規,而是對方違規,即無刑責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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