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政府對酒駕一點辦法都沒有?

 新聞:酒駕狂抓12萬件罰不怕 柯文哲:政府一點辦法都沒有?

 

「陳站長也說政府對酒駕甚至其他違規都束手無策」,但陳站長說的算什麼?誰願意聽?誰願意重視?

陳站長原本是酒駕車禍受難家屬,而從那件酒駕車禍之後,才進入「車禍防治」這條路,起初從什麼都不知道,最後才驚覺,問題如此清楚,卻被形式化的體制運作給輕忽,因此感受到政府對問題改善流於形式,不能務實看問題,用統計數據掩蓋問題,才會導致違規問題越來越嚴重,酒駕不過就是所有嚴重違規的一小部分而已~

酒駕會肇事,原因在於「違規、違法」,然而我們的專家學者、政府卻一直把問題分開、鑽研,因此遇到單車問題,就處理單車問題、遇到機車就處理機車、遇到酒駕就處理酒駕….這根本難以把問題,一次做整合,也難以讓民眾遵行

以民眾違規不酒駕為例:
民眾不酒駕,但還是有其他違規行為,但政府與大眾卻不在乎,如同小偷大家漠視,等到他變成大偷時,再來嚴厲處罰他,為什麼他還是小偷時,不好好導正他的錯誤,讓他知道違規是什麼,為何要遵守交通規則,交通秩序對整體交通順暢與安全有多麼重要~

重罰無法改善酒駕行為:
原因就是,重罰是(酒駕)行為之後的事,哪個酒駕認為他們的酒駕會被抓,相信由這點即可了解,酒駕仍然存在,並未因為加重酒駕處罰而改善或根除。

改善問題根源與建議:
也許有關單位絞盡腦汁,想不通到底怎麼才能遏止酒駕再次發生,我想第一就是換到有關酒駕防制不利者,然後再從對於酒駕防制有經驗或智庫者,匯集整合成「嚴重違規防治改革小組」,針對嚴重違規行為,研擬一套全面性的改革措施,以下提供一些重點方向供參考:

1.導正違規行為(指已經違規成習的民眾,導正其行為,應連同違規記點與防治形成機制) 2.初參與交通者之教育(運用實務教育系統,讓交通安全教育可以確實有效讓初學者能夠理解並遵守) 3.舉發違規機制(讓違規不能再犯,才能有效遏止違規,否則一天到晚抓不完) 4.違規被舉發者之後的配套措施(給予選擇改善機會、提供緩刑緩罰,讓其最終能夠自發性的改善違規行為)

5.相關組織與設施配合以上作階段性改革

喝酒開車屬於危險駕駛,因此看待其違規,應將違規分等級,讓嚴重違規者可以被釐清糾出,並懲罰與導入改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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