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12月, 2022的文章

陳站長:交通設施之規劃、設計、檢驗的「關鍵技術」(交通跨領域整合)

  任何「交通設施」之規劃設計與檢驗,必須導入幾項「關鍵」:2022.12.03 1.基本技術: 交通專業、交通法規、交通工程、交通宣導…. 2.視覺科學: 任何「交通」,均應考量「識別度」,也就是能夠讓駕駛人「清楚辨識」,包含:早上、中午、晚間,以及逆光、下雨、起霧、空氣汙染、等各種狀況,在何時必須要增設「LED字幕或螢幕」,需要多大面積、資訊內容為何?(資訊內容則又屬於另一個專業領域),如何簡潔讓駕駛人能瞬間獲得資訊。 3.聽覺輔助: 由於交通路況複雜,過多的「訊息」、標示、花樣,都會增加「駕駛辨識難度」,甚至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因為太多干擾,或辨識吃力,反而讓駕駛花太多時間在看標示,而忽視車前狀況….)。 因此,未來應「善用聽覺溝通」,讓「交通指引訊號」能夠「傳達給駕駛人」,但需要建立「完善機制」,才能確保「聲音或語音提醒」能達到有效傳達「交通訊息」,而不會讓駕駛人「聽到不當訊息」而影響駕駛。 例如:訊息過於複雜難懂、訊息語意不清、訊息可能嚇到駕駛人…。 以傳統「測速照相語音提醒」,算是一個針對「超速違規」與「違規照相」的設計,只是「交通語音」可能涵蓋更廣,需要更強大的功能才行(也就是:詢問與互動功能,例如手機語音溝通功能。) 4.現場經驗: 設施之規劃與後續改善,應建立「現場經驗值」(因為許多道路工程,對於現場並無當地人熟悉,同時未能足夠了解當地交通狀況,所以其交通相關規劃與設計,大多只能在某些人、某段期間匯集的討論就做了決定,但這樣的決定,往往缺乏足夠宏觀與長遠性,導致規劃設計,與實際需求不符,或在實際運行後,問題百出,最終又耗費更多人力與設施去改善,但效果非常有限…..最明顯的問題,就是「某新建車站」的周邊的交通規劃設計缺失:a.行人動線不安全、b.各車種路線過於複雜、c.車種動線不流暢(例如:民眾開車接送至車站,理當順著合理動線返回,但實際上動線卻彼此衝突,無法在現場透過直覺判斷)、d.公園廊道自行車動線規劃缺失,與行人衝突、標示不清、e.公車動線不佳,因應「禁止左轉」,所以更動許多公車路線,導致大亂。而更新後的路線...

全民「交通素養」提升+「交通智庫」APP整合運用~有效交通改革(範例)

     陳站長:傳統「交通改革」大多專注某項,但若無法有效提升「交通素養」,其他作法,似乎杯水車薪(意思是成效極為有限)。 當今科技發展,人人幾乎都有智慧手機,加上網路發達,可以說每個部分都能夠輕鬆加以「整合管理與運用」;相對地,傳統人為作法,再怎麼厲害,也無法超越科技….. 若能跳脫傳統作法,善用「科技管理與工具」,加上「人性化」(結合行為科學)、就能更容易讓人們所接受,並且如意取得、滿足各族群與層級需求的改革….. 「交通素養」的提升,關鍵在「初學教育」與「後續輔導改善」,這樣能全面性普及貫徹「交通規範」、達到「交通共識」,遵守「共同的標準」~ 問題是傳統的教學,若是實體教室或人為教學,每個人的時間、學習狀況不一,很難照顧並確保每個人的學習品質,也就難以「因材施教」,難以提升每個人的「交通素養」達到一定的要求。 但「自學影片」與「診斷」及「學習程式」….皆可透過手機APP,加以整合運用,讓不同層次、狀況的人,都可以「隨時線上學習、測驗、指導、諮詢、導正…..且能廣泛普及每個人。 科技工具,還能做到「完整記錄」,這些「行為經驗紀錄」,不但能超越傳統方法數十倍,且這些「大數據」,還能廣泛提供給「相關改革、調查、研究」等有價值的資料(有別於傳統調查與抽樣,過多主觀判斷、缺乏現場與充分客觀的數據,難以作為改善參考….) 以「機車騎士」的交通行為的問題與改善為例:  長久以來,多數政府認為「機車違規與事故頻繁」,卻沒有再多的實務資料,使得相關問題改善「停滯不前」,因為沒有「實務經驗與數據」,就無法了解,到底「機車騎士」哪裡不懂、哪些行為有缺失、在哪裡發生?為什麼車禍頻繁卻難以改善….. 例如:一位騎士,若在某路口習慣「紅燈左轉」,往往就會在其他地方有同樣的行為,更進一步推理,在許多類似行為都會有同樣的(違規)情形。意思就是,單一騎士的「交通行為」,從未被「糾正」,僅靠「交通取締」(而且因為取締警力有限,大多由後來民眾檢舉),但一個人會因為被檢舉、被取締而改善行為嗎?答案是肯定的~「不會」,除非你讓他真正了解「遵守交通規則」對整體與個人有多麼重要,會帶來哪些影響。反之,現在的做法偏重「違規處罰」,卻嚴重輕忽「交通素養」的提升,這明顯就是:當一...

違規研究~政府如何因應與改善

 在網路很容易搜尋到「違規影片」,但違規如此嚴重,為什麼不見改善? 從網路影片中,有許多是「車禍影片」,而車禍源自於「嚴重違規」與「疏失」(過失) 在研究如何改善違規之際,先釐清違規的根本(人民的交通素養),再將違規與相關法規、設施、規範、現況、管理體制整體相關影響深入了解,就能找出解決之道。 有關違規影片眾多,暫提供以下影片做探討分析~ 台灣職業駕駛違規肇事資料庫(影片) 當台灣人民缺乏完善的「交通素養」(對交通法規與設施一知半解),就難以遵守交通, 也就是使用錯誤的交通行為(違規)開車或行走在路上,這些「違規行為」是根本….. 偏偏後來的管理機制(交通取締與宣導)難以發揮改善的作用,因此眾多違規的民眾, 從來沒有真正了解「交通規則」(不是可有可無,是必須遵守的), 最終導致「交通惡性循環」,人民依然不熟知交通法規,然後不斷地違規, 而政府(警察)疲於奔命,取締違規、處理車禍、不斷調解、召開鑑定、開庭審判…. 最終,還是沒有機制來改善違規的根本問題~人民的「交通素養」 政府的體制過於陳舊,是諸多問題無法有效改善的根本原因, 加上體制並未有效加以整合,讓經驗可以獲得增長(反之,就是窮忙於違規或車禍之後的處理,以致沒有多餘資源與時間放在「改善素養」與「車禍防治」上)。 從「組織設計」來看,當今的組織職能設計以無法應付處理問題, 若要改善,可導入80/20法則,讓80%的能量維持現況,但至少20%放在升級、研究與改善,這樣良性的循環,就能逐步改善管理體制,也就能增加效能,回推影響其他80%,這樣才能期待政府體制改善,也才能期待我們的交通環境獲得更完善的規劃、導正與管理。 PS.違規改善絕不能靠「違規取締」(沒有人願意被取締,但關鍵是「違規行為」是否被導正改善,而不...

「視線被擋住」導致車禍~嚴重被忽略的各種「遮蔽物」與「視野死角」

 除了以上影片提到的「車輛本身車柱造成的視野死角」外,呼籲政府與民眾應重視其他各種「遮蔽物」導致的車禍因素,同時能積極調查並制定規範,以防止日後類似狀況發生。 陳站長: 當新聞不斷關注「大車 視野死角」,卻嚴重忽略更多的「遮蔽物~視野死角」 妨礙行車與行人視線的「遮蔽物」包含: 1. 中央分隔島與兩旁植栽遮蔽物 (應當避免過高植栽,能多低就多低,因為即使植栽只有半身高,卻因為遮蔽率過高,對於小孩、動物,甚至其他人車,都有一定的遮蔽率,因此路口或路段缺口,應避免過高植栽。) 2. 電箱遮蔽物 (看似無關緊要,但嚴重影響車輛出來時,會被電箱遮蔽,影響行車安全) 3.停車場出入口兩旁遮蔽物 (某些停車場設置,進出入口兩旁,有時卻設置停車格,顯然妨礙停車場車輛進出安全) 4.車陣或大車遮蔽 (除了固定遮蔽物,其實路口「車輛與車陣」也是遮蔽物的一種,尤其是在路口轉彎車,因為前方被大車遮蔽,使得對向直行車同樣被大車遮蔽,轉彎車若被前方大車遮蔽無法看清對向直行車時,應避免進行轉彎;同時車輛行經路口,若前方有大車遮蔽而無法看清對向是否有轉彎車,除了應在路口減速外,並注意是否有轉彎車等狀況….) 5.其他遮蔽物 (應由交通部調查研究,並制定法規加以規範與管理,才能有效減少「因遮蔽物」導致的車禍狀況。) 各種遮蔽因素導致的車禍(報導/影片) 桃園有線新聞20190822-視線遮蔽車禍多 違規轉彎將開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LsJyyxWoWs 三叉路口車流亂?車陣遮蔽機車 易車禍 苗栗重劃區頻車禍 當地居民:路樹遮視線 沒看到!視線死角惹禍 避入「危險區」保命 路口視線遭遮蔽 婦遭砂石車撞飛 疑濃霧遮蔽視線 國3田寮路段 轎車自撞護欄 雜...

車禍防治:中市首創「交通事故診療團」、高市成立「防制推動小組」共同致力於防制車禍事故發生

  大台中新聞-中市首創交通事故診療團 避免憾事再發生 為了減少死亡交通事故的發生,台中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成立交通事故診療團,針對事故頻率高的轄區,協助檢視事故肇因、熱時、熱點、地區特性,因地制宜研擬有效之交通執法策略及取締重點,以降低死亡車禍發生率。「以上新聞可由top NEWS APP收看」 【港都新聞】成立防制推動小組 盼降低A1肇事率 陳站長:改善車禍,從平常交通問題或車禍肇因、交通工程缺失、政策等問題加以檢視與改善,才能有效防止車禍再度發生。

明知大車有「視野死角」~竟放任於尖峰時段或人車擁擠路段行駛(等同間接謀害他人)

  新聞影片~恐怖內輪差! 女子騎單車連人帶車捲水泥車下   新聞影片~怎躲?水泥車「跨線突切車道」輾過女騎士頭害命 網怒:自己製造的死角   陳站長: 明知大車有「視野死角」(易肇事),為何還放任大車在擁擠時段與路段行駛,成為馬路不定時炸彈~ # 視野死角 宣導,必須再加上「# 充裕反應時間 」才能避免車禍 (即使知道大車有視野死角,但並非每個人都能立即反應,除非大車能夠更緩慢行駛,讓周邊的車輛有更充裕的反應時間才行,因此錯誤的歸咎「受害人察覺反應差」,不如深思反省,為何仍持續發生類似事故~) #避免禁止大車視野死角,大車應「 禁止尖峰時段 」或「 禁止人車擁擠路段 」行駛 若要讓大車於車多擁擠路段或時段行駛,應先確保大車能夠在安全行駛的情況下(包含:避免危害他車、有足夠視野輔助設施、駕駛具備大車安全駕駛資格等….),否則將危害往來人車安全~ #大車應於人車擁擠時,再減緩車速(以讓周邊人車有更充裕反應時間)  另外,大部分大車視野死角的事故多在「轉彎處」,顯然必須要求大家駕駛,在轉彎處應減速、停等,同時緩慢移動(以提供周邊車輛有足夠反應時間及避讓,因為即使知道「大車危險」,但並不是發現大車就能立即反應~)。 或者,若要開放大車(有視野死角的車輛),至少應在其路段時段,增加人員指揮,以避免大車因視野死角導致事故發生~ #明知大車近危險駕駛(盲駛),卻不積極要求「安全駕駛」與改善(反而以「視野死角」一言避之的卸責態度)  與其要求其他人車「避讓大車」,不如直接要求大車改善,因為不是每個人都能即時反應突發狀況(尤其大車從後方急速駛來),因此政府應由專業與專責人員(絕不該找缺乏「安全駕駛」經驗與能力的人)來規劃與管理大車問題。 積極改善「大車盲駛」,以及「近乎危險駕駛行為」(而不是以「視野死角」作為規避責任方式,一再忽略大車平常駕駛惡習、以及所屬業者不合理的駕駛要求,包含不當頻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