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舊車務必深思

新聞:遊覽車公會嗆聲 四千老車抗議  

 
中華民國遊覽車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智勝表示,交通部昨日提出的遊覽車改革計畫是閉門造車,若無配套方案輔助老舊或超高遊覽車淘汰,業者將面臨生計困境四千輛高齡遊覽車會「齊停」交通部抗議!

台北市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徐孟育表示,十二年以上的遊覽車有三三一四輛,約佔國內市場三分之一,每部車殘值約一八○萬,在交通部一句限制老舊車輛後,瞬間變成沒人要的廢鐵,業者怎麼辦…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 2006-12-07 )


 

雖然個人與親友沒有「遊覽車汰舊導致的問題」,
但政府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及「政策突然大轉彎」
已經嚴重影響人民所信任的制度,叫人民未來無所適從!

簡單來說,如果舊遊覽車有立即危險,
試問目前台灣每年超過20萬件車禍,有多少比例是舊遊覽車,
難道路上沒有常常看到新遊覽車違規、超速、超載嗎?

 

所以「舊車須淘汰」是可以肯定的,但不是一下子就換
也絕對不能因一件可能起因於「人為」的案件,
就全推給「舊遊覽車」來掩飾一些危險駕駛、違法、弊案等事實!
畢竟還要考量「舊遊覽車」是否有立即的危害,
並考量依賴舊遊覽車維生的問題!

個人認為,這一切不外乎需要考量「經濟問題」,
一但人民的經濟問題出狀況,犯罪(或遊走法律邊緣)將接踵而至!
等到那時再投入更多的警力、請更多的律師
花更多的錢來教育、裝更多的保全或監視器…都為時已晚!
務必深思,長遠考量與規劃!

 另外「專業部分」與「舊遊覽車業者」、「依賴其維生的對象」「政府管理單位」
應共同來探討研究,並成立專案小組或基金會,做長遠性、階段性的改善,以解決根本問題,
這才是合情合理與合法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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